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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4-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4年4月10日、11日和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4年4月10日、11日和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2014年4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及其他相关内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2、经核实,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天天科技有限公司征询,除上述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未来三个月内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网站或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52 股票简称:爱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23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的公告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4-020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连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一定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轮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拟不再续聘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

      2014年4月14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作出决议,建议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境内外审计机构和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审计酬金。

      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已向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并无任何有关建议变更审计机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4日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29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016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公司将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及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