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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时间:2014年5月10日上午9:00时
2、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6日
3、会议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题如下: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上述第8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上述第8项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上述其他各项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已于2014年4月15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郑学军先生、黄炳艺先生作《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登记时间:2014年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6、登记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62500
联 系 人:黄华伦 黄丽珠
联系电话:(0595)23551999、23550777
联系传真:(0595)27251999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5 | 《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7 | 《关于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 |||
8 | 《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9 | 《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家用 编号:2014-023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4月12日下午14:00在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争妍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25,582,459.3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037,311.79元;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5,081,417.75元,加上2012年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31,439,765.11元,2013年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3,641,652.64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本公司母公司报表2013年度的净利润为负数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符合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201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贯彻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证内控制度得以严格执行,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2013年公司未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会计报表的审计、净资产验证等服务,聘期一年,期满时可以续聘。2013年公司审计费用实际发生金额为150万元(包括2012年度、2013年半年度审计费用),公司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以及市场行情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14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泉州冠杰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杰陶瓷”)、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林竹木”)、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五天”)在2013年度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在2014年再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化支行申请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贸易融资等业务(最终以银行同意授予的授信额度金额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中,部分授信额度采取信用免担保方式,部分授信额度将由本公司以自有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部分授信额度将由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冠林竹木或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1年。
(2)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银行汇票贴现等业务(最终以银行同意授予的授信额度金额为准)。该授信额度将由本公司以自有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并由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和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期限为1年。
(3)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业务(最终以银行同意授予的授信额度金额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中,部分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冠杰陶瓷以其房产、土地使用权或其它资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其余由控股子公司冠杰陶瓷或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1年。
以上本公司向三家商业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46,000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各家商业银行同意授予的授信额度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同时,公司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先生和副董事长、总经理林文智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与上述三家银行洽谈、签订与上述申请授信、融资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额度合同、贷款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合同、抵押合同等),并办理与上述申请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一切事项。
2、冠杰陶瓷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冠杰陶瓷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化县支行(以下简称“德化建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德化建行同意授予的授信额度金额为准),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金额以冠杰陶瓷与德化建行所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中,9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冠林竹木以其自身房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2,1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额度由福建省德化冠峰耐热瓷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以德化建行同意的为准)。
公司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冠杰陶瓷法定代表人林文智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冠杰陶瓷与德化建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公司、冠杰陶瓷意愿,对公司及冠杰陶瓷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3、冠林竹木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冠林竹木拟向德化建行申请不超过1,4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德化建行同意授予的授信额度金额为准),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金额以冠林竹木与德化建行所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上述授信额度由冠林竹木以自有的房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冠林竹木法定代表人林文智先生全权代表冠林竹木与德化建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冠林竹木意愿,对冠林竹木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从审慎原则角度出发,本着保证相关交易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大股东本人和家庭成员、以及与大股东不存在法律领养关系但关系密切的林云燕、林彩燕女士控制的企业均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在2014年度与该等企业发生的交易均认定为关联交易。
公司预计在201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且该等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的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因此,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权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和《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家用 编号:2014-026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报告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为了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地了解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司定于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时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广大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文智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张荣华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黄华伦先生、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与郑学军先生、监事会主席赖争妍女士、监事周玉梅女士与黄桂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