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4-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4-035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2月29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043000185),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在认定有效期内,公司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近日,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湘科高办字【2014】34号《关于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173家企业通过201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公司通过201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复审后的证书编号为GF201343000116,发证日期为2013年11月1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内,公司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税率计征了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因此,本事项不会对已披露的201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