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4-035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中短期低风险金融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技改扩建等资金需求以及合规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含2年)的低风险金融产品;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购买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的保本型金融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 截止到本次公告日,已到期的信托及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本次利用前期收回的理财资金继续购买信托产品。
3. 公司(或“受益人”)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或“受托人”)签订《中融-久融稳盛股权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编号:2014106004005701)、《中融-久融稳盛股权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认购风险申明书》文件,出资12,000万元,向中融信托认购“荣盛发展股权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 产品。
4. 公司与中融信托无关联关系。
5. 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12,000万元购买该信托产品,本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5.81%。
二、合同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融信托签字盖章的合同书等文件,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荣盛发展股权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
2. 类型:上市公司股票质押;
3. 融资方: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荣盛控股为荣盛发展第一大股东,共持有荣盛发展73024万股,占总股本38.61%。荣盛发展对本次融资行为发布公告披露;
4. 资金用途:用于荣盛控股旗下子公司补充日常经营现金流;
5. 信托规模:1.2亿元人民币;
6. 信托期限:24个月;
7. 预期收益:8.00%/年;
8. 还款方式:公司经营所得;所持荣盛发展未质押股票分红按季付息;
9. 信托利益分配:每信托年度末支付当年利息,到期还本付息;
10. 质押物:荣盛发展(证券代码:002146)流通股之股权收益权;
11. 质押率:按照最近一期20日均线价格的40%计算;
12. 风险警戒线:对荣盛发展股价实施盯盘,并按照回购价格的160%及140%设置警戒线与止损线。当股价在任一交易日(T日)5日均价触发警戒线的,荣盛控股应于T+5日内向信托计划专户补充保证金,需追加资金金额=回购价款×180%-当前已质押股票总市值-已追加的保证金。 如果荣盛发展未履行补充或追加义务,或者在任一时点质押股票的5日均价低于回购价款的150%,则(XX信托有权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通过在二级市场抛售、大宗交易转让、协议转让或申请法院直接强制拍卖等处置质押股权;
13. 风控措施:
(1)上市公司流通股票质押: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票质押登记,确保在信托贷款偿还前,该部分股权不会被其他机构以任何形式取得。
(2)强制执行公证: 《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股票质押合同》执行强制性公证。
14. 退出方式:
(1)借款人到期还款;
(2)如借款人未能到期还款,则受托人将根据《授权操作协议》通过二级市场出售标的股票,变现收入用来返还受益人的本金与预期收益及信托费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信托认购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信托投资的目的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自有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
2. 存在的风险
本次信托合同面临法律与政策风险、投资对象风险、市场风险、质押风险、原状分配风险、融资人不按约定及受托人指令行事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管理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但信托合同已经为本次信托理财设置了足够的风控措施,违约和本金收益受损的风险较小。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信托投资,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其他事项
1、公司财务部对投资进行了事前充分调研,并向董事会递交了可行性报告,审计委员会会同审计部对该信托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向董事会递交了审查报告。财务部负责人和财务总监签署了同意意见,审计部对该投资行为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意见。
2、截止到本次公告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62,500万元(包括本次12,000万元),其中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信托理财产品42,000万元(包括本次12,000万元),及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20,500万元;尚未到期的资金占最近一期(2013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0.25%。
3、公司承诺在此项信托投资后的12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融信托签署的《中融-久融稳盛股权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中融-久融稳盛股权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认购风险申明书》。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