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9版)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2、注册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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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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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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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的名称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确保保本周期到期时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谋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对象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分为两类:保本资产和收益资产。现阶段,保本资产主要是债券,包括国债、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债与金融债等;收益资产主要是股票,此外,基金管理人还将在基金合同和证券法律法规的约束范围内积极参与包括新股申购、新债申购、可转债投资等有可能带来高收益的收益资产的投资。如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市场出现新的金融衍生产品且在开放式基金许可的投资范围之内,本基金管理人保留调整投资对象的权利。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构建
1.总体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采用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PPI)。CPPI是国际通行的一种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它主要是通过数量分析,根据市场的波动来调整、修正收益资产与保本资产在投资组合中的比重,以确保投资组合在一段时间以后的价值不低于事先设定的某一目标价值,从而达到对投资组合保值增值的目的。
在保证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将按照CPPI策略的要求动态调整保本资产与收益资产的投资比例,在保证收益资产可能的损失额不超过保本资产的潜在收益与基金前期收益并扣除相关费用后(此时的值即安全垫,cushion)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最大限度的增值。如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市场出现新的金融衍生产品且在开放式基金许可的投资范围之内,本基金管理人保留调整保本投资策略的权利。
本基金总体投资策略包括以下三个层面:
(1)按照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对股票资产进行动态调整
CPPI投资策略的投资步骤大致可分为三步:第一步,根据投资组合期末最低目标价值(在本基金中该值为基金的本金)和合理的折现率设定当前应持有的保本资产的数量,即投资组合的价值底线;第二步,计算投资组合现时净值超过价值底线的数额,该数值等于安全垫;最后,将相当于安全垫特定倍数的资金规模投资于收益资产(如股票)以创造高于最低目标价值的收益,其余资产投资于保本资产以在期末实现最低目标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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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垫的放大将同时带来股票投资可能的收益增加和股票投资可能的风险加大两个结果。因此,在CPPI中,随着安全垫放大倍数的变化,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股票投资风险加大和收益增加这两者间寻找适当的平衡点,也就是确定适当的安全垫放大倍数,以力求既能保证基金本金的安全,又能尽量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收益。
依照CPPI投资的关键点主要有三点:
①保本资产的确定
在CPPI中,保本资产在保本期末需要有确定的现金流。如果在保本期末没有确定的现金流,将无法确定在当前为实现保本期末最低目标价值所需投资的保本资产的数量。
在实际投资中,有确定现金流的保本资产最好是选用剩余期限与保本周期相匹配的高信用等级的零息票据,如零息国债。由于国内债券市场中此类国债较少,因此在本基金的投资中,主要选用高信用等级的三年期债券。对于认购期以后投资者追加的申购资金,将尽可能地投入剩余期限与保本周期剩余期限相匹配的高信用等级的三年期债券。
②放大倍数的确定
在CPPI中,安全垫是收益资产可承受的最高损失限额。因此收益资产变现时所能承担损失的比例上限是放大倍数的倒数。所以,安全垫放大倍数不能过高,过高则可能出现在需要清空股票时,因为流动性不足而使股票损失超过安全垫。但安全垫放大倍数又不能过低,过低则收益资产数量不够,使基金收益性不足。
因此,在本基金的投资中,本基金管理人将着重考察保本周期内的市场中长期走势,根据市场的中长期态势,适度调整安全垫中长期的放大倍数。在市场处于弱市时,辅以TIPP投资策略以控制基金风险,确保基金保本目标的实现。TIPP是CPPI一种保守投资的发展形式,主要是在投资组合净值提升时,将投资组合的期末最低目标价值随之提高,以锁定前期已实现收益。
③安全垫放大倍数的维持
根据CPPI,只有当安全垫的放大倍数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恒定,才能保证在安全垫减少至零时,收益资产的数量也能按需要同时减少至零,以保证基金的本金安全。如下图所示:
安全垫趋近于零时收益资产投资额同时趋近于零
在实际应用中,如果要保持安全垫放大倍数的恒定,则需要根据投资组合市值的变化随时调整收益资产与保本资产的比例,而这将给基金带来高昂的交易费用,同时当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时,为维持固定的放大倍数,基金有可能出现过激投资(收益资产过多或过少)。
因此,在本基金的实际投资中,对于“恒定比例”采取如下两个方法进行处理:
I、为维持收益资产与安全垫的放大倍数,基金管理人对收益资产与保本资产的比例进行定期调整而不是随时调整,同时管理人还将根据这种调整可能造成的交易费用与冲击成本,设立调整阀值(即调整资产比例所能接受的最高冲击成本与交易费用),根据调整阀值来确定调整的最佳时点,以降低交易费用。
II、为尽量减少基金可能出现的过激投资,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市场可能发生剧烈变化时,对基金安全垫的中长期放大倍数进行调整,调整的时间间隔将比日常保本资产与收益资产比例调整的时间间隔长,这样一方面保证基金能够有充足的时间间隔实现“恒定比例”的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另一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又能根据对市场中长期态势的判断来决定是否该减小或增大放大倍数,以尽量避免过激投资。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基本持有久期与保本周期相匹配的债券,主要按买入并持有方式操作以保证组合收益的稳定性,以有效回避利率风险,形成本基金的保本资产。
②综合考虑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进行主动性的品种选择,主要包括根据利率预测调整组合久期、选择低估值债券进行投资、把握市场上的无风险套利机会,增加盈利性、控制风险等等,以争取获得适当的超额收益,提高整体组合收益率。
③利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现券存量回购所得资金积极参与新股申购和配售,以获得稳定的股票一级市场投资回报。
④利用未来可能推出的金融衍生工具,有效地规避利率风险。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注重对股市趋势的研究,根据CPPI策略,控制股票市场下跌风险,分享股票市场成长收益。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以价值选股、组合投资为原则,通过选择高流动性股票,保证组合的高流动性;通过选择具有上涨或分红潜力的股票,保证组合的收益性;通过分散投资、组合投资,降低个股风险与集中性风险。
2.投资组合管理
(1)投资组合构建原则
CPPI的投资策略,是本基金实现本金安全的基础,其主要原则有以下几点:
①根据CPPI的要求确定基金安全垫。
②根据基金安全垫和放大倍数调整基金资产中债券和股票的投资额。
(2)资产配置
资产配置的确定:资产配置以基金合同的规定和CPPI策略为原则。在基金运行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和对市场的判断调整CPPI机制的各要素。
投资范围和操作模式的确定:固定收益部在研究市场投资品种的风险、收益、流动性和操作模式的基础上,定期向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投资品种和操作模式建议书。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在研究之后,确定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以投资的品种类别及可以使用的操作模式。
本基金在每一个保本周期内,资产类别的配置关系如下:
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和银行存款以外的资产在资产配置中的比例不高于15%;
债券投资在资产配置中的比例不低于60%;本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完成建仓;本基金投资运作应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
从第三个保本周期开始,基金管理人自保本周期开始之日起3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本基金保持适当比例现金以应付赎回。
(3)选择债券的标准
根据投资组合构建的原则,本基金选择债券的标准为:
①期限:债券资产主要是久期与保本周期相匹配的债券。
②信用等级:债券资产,投资品种必须是具有AA级以上投资评级的债券,其中评级为AAA级的债券在债券组合中的比例不低于60%。
③流动性:本基金投资的债券必须具有良好的流动性。
④收益性:投资品种必须在同等流动性的债券中具有合理的收益率水平。
九、业绩比较基准
与保本周期同期限的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低风险的品种。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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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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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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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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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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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包括平安转债(债券代码:113005)和石化转债(债券代码: 110015)。
根据平安转债债券发行主体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和2013年10月14日发布的公告,该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保荐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过程中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5,110万元,同时其保荐机构资格被暂停3个月。
根据石化转债债券发行主体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于2014 年1 月12 日发布的公告,国务院对山东省青岛市“ 11? 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中国石化及当地政府的 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 1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 75,172万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承担其相应赔偿责任。相关资金主要来自中国石化在以前年度积累的安全生产保险基金(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面向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设立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险基金)和公司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的商业巨灾保险的保险理赔资金。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平安转债和石化转债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八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0.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10.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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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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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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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投资交易费用;
4.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基金财产划拨支付的银行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由基金管理人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的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由基金管理人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基金发售过程中所发生的验资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从基金认购费用中列支,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等信息披露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增加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
4、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5、在“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6、在“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出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7、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6日
名称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 ||
法定代表人 | 王珠林 | 联系人 | 伍军辉 |
电话 | 010-58163000 | 传真 | 010-58162951 |
名称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
住所及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A座31层 | ||
负责人 | 王玲 | 联系人 | 宋萍萍 |
电话 | 0755-22163307 | 传真 | 0755-22163380 |
经办律师 | 靳庆军 宋萍萍 |
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经贸城西二办公楼7层、8层、9层、15层1-3室 | ||
法定代表人 | 陈建明 | 联系人 | 郭新华 |
电话 | 010-85207788 | 传真 | 010-85181218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郭新华、孙建新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81,350,163.47 | 3.61 |
其中:股票 | 81,350,163.47 | 3.61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2,046,861,340.10 | 90.72 |
其中:债券 | 2,046,861,340.10 | 90.72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2,000,000.00 | 1.42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41,876,088.25 | 1.86 |
6 | 其他资产 | 54,033,288.56 | 2.39 |
7 | 合计 | 2,256,120,880.38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41,331,163.89 | 1.87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 |
J | 金融业 | 10,432,500.00 | 0.47 |
K | 房地产业 | 29,586,499.58 | 1.34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81,350,163.47 | 3.68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703 | 三安光电 | 1,176,226 | 29,158,642.54 | 1.32 |
2 | 600383 | 金地集团 | 1,949,931 | 13,025,539.08 | 0.59 |
3 | 601318 | 中国平安 | 250,000 | 10,432,500.00 | 0.47 |
4 | 300147 | 香雪制药 | 499,996 | 9,299,925.60 | 0.42 |
5 | 000024 | 招商地产 | 400,000 | 8,312,000.00 | 0.38 |
6 | 600048 | 保利地产 | 999,874 | 8,248,960.50 | 0.37 |
7 | 600855 | 航天长峰 | 181,925 | 2,872,595.75 | 0.13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197,775,000.00 | 8.95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197,775,000.00 | 8.95 | |
4 | 企业债券 | 753,374,470.10 | 34.10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349,643,000.00 | 15.83 |
6 | 中期票据 | 530,148,000.00 | 24.00 |
7 | 可转债 | 215,920,870.00 | 9.77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2,046,861,340.10 | 92.64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30201 | 13国开01 | 1,500,000 | 149,985,000.00 | 6.79 |
2 | 113005 | 平安转债 | 1,083,880 | 116,246,130.00 | 5.26 |
3 | 1382074 | 13中电投MTN2 | 900,000 | 85,923,000.00 | 3.89 |
4 | 110015 | 石化转债 | 900,000 | 85,824,000.00 | 3.88 |
5 | 098019 | 09渝地产债 | 700,000 | 70,392,000.00 | 3.19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44,372.75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484,608.08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50,380,259.05 |
5 | 应收申购款 | 24,048.68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54,033,288.56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015 | 石化转债 | 85,824,000.00 | 3.88 |
2 | 110018 | 国电转债 | 8,252,000.00 | 0.37 |
3 | 110023 | 民生转债 | 5,598,740.00 | 0.25 |
阶段 | 净值 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3.2)至2004.12.31 | -0.41% | 0.13% | 1.68% | 0.00% | -2.09% | 0.13% |
2005年 | 3.37% | 0.09% | 2.03% | 0.00% | 1.34% | 0.09% |
2006年 | 17.91% | 0.21% | 2.03% | 0.00% | 15.88% | 0.21% |
第一个保本周期(2004.3.2至2007.3.1) | 23.61% | 0.16% | 6.22% | 0.00% | 17.39% | 0.16% |
自第二个保本周期起始日(2007.3.2)至2007.12.31 | 24.64% | 0.39% | 2.48% | 0.00% | 22.16% | 0.39% |
2008年 | -5.66% | 0.37% | 3.00% | 0.00% | -8.66% | 0.37% |
2009年 | 21.42% | 0.31% | 2.99% | 0.00% | 18.43% | 0.31% |
第二个保本周期(2007.3.2至2010.3.1) | 41.80% | 0.35% | 9.24% | 0.00% | 32.56% | 0.35% |
自第三个保本周期起始日(2010.3.2)至2010.12.31 | 0.67% | 0.08% | 2.81% | 0.00% | -2.14% | 0.08% |
2011年 | 1.41% | 0.09% | 3.39% | 0.00% | -1.98% | 0.09% |
2012年 | 2.38% | 0.09% | 3.39% | 0.00% | -1.01% | 0.09% |
自第三个保本周期起始日(2010.3.2)至2013.3.1 | 5.09% | 0.08% | 10.49% | 0.00% | -5.40% | 0.08% |
自第四个保本周期开始(2013年3月2日)至2013.12.31 | -0.57% | 0.12% | 3.60% | 0.01% | -4.17% | 0.11%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3.12.31 | 83.15% | 0.22% | 32.87% | 0.01% | 50.28% | 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