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4-023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5日(星期二)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14日-2014年4月1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5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15:00-2014年4月15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Wang Yingpu(王荧璞)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共12人,代表股份96,885,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25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94,213,8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341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公司股份2,671,9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44%。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熊德政律师和王冰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6,884,79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96,884,79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熊德政律师和王冰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