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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方正财务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0]427号文件批准,于2010年9月成立,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13241657
金融许可证号:00454509
法定代表人:余丽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整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9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5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50%;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1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42.5%,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7.5%。方正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属同一控制,构成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提供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方正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467,304.16万元,自营贷款余额752,000.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230,000.00万元,总资产1,245,292.34万元,净资产549,236.73万元。2013年1-12月,方正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634.20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26,881.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方正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存放在方正财务公司,并应当依照以下最低标准执行:日均存款余额及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每日存款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全部自有资金银行存款余额的50%;每日存款余额占方正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50%;
2、公司在方正财务公司存款的利率按照不低于公司在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同期同档次平均存款利率的原则,由双方按市场利率商定;
3、方正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而产生的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方正财务公司承诺给予公司结算费用优惠;
4、除存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方正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5、有效期至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在方正财务公司存放部分自有资金将为公司增加一定的利息收入,对提升公司业绩有着积极作用
2、方正财务公司申请设立时,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在方正财务公司今后的经营中如有出现支付困难的情形,将相应增加方正财务公司的资本金,来保证方正财务公司的正常运行。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的此项承诺可以有效保证公司存放在方正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
3、方正财务公司承诺: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方正财务公司将于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
(1)方正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涉及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发生可能影响方正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经营风险等事项;
(3)方正财务公司的股东对方正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6个月以上未偿还;
(4)方正财务公司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的;
(5)方正财务公司出现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责令整顿等重大情形;
(6)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综上,公司在方正财务公司存放自有资金,风险可控,兼具合规性、流动性和安全性,是公司管理现有自有资金的有效途径,对公司经营无不利影响。
五、截至公告日公司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与方正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351.64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赵旭东先生、张永国先生、王关中先生发表以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先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2、公司与方正财务公司发生关联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因此,我们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风险评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4]2-23号《关于对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说明的鉴证报告》,认为方正财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评估说明》如实地反映了方正财务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3、公司在方正财务公司存款的利率按照不低于公司在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同期同档次平均存款利率的原则计息。方正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而产生的结算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独立董事意见
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4-03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项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不会因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业务或财务上的依赖,不会被关联方所控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关联董事雷杰先生、余丽女士、李国军先生、王红舟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赵旭东先生、张永国先生、王关中先生事先认可该日常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3年日常管理交易额度及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雷杰先生、余丽女士、李国军先生、何其聪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赵旭东先生、张永国先生、王关中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13年度预计金额(元) | 201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元) |
采购计算机硬件与软件 | 北京方正世纪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4,861,284.00 |
提供证券和金融服务 | 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 | 7,876,910.95 |
其他(房屋租赁、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等) |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605,130.00 |
合计 | 80,000,000.00 | 15,343,324.95 |
2013年度,公司与同一关联方进行同类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差异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
3、2014年日常管理交易情况预计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型 | 2014年度金额(万元) |
1 | 采购计算机硬件与软件 | 2,000 |
2 | 提供证券和金融服务 | 5,000 |
3 | 其他 | 400 |
合计 | 7,400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与本公司关系 |
1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10亿元 | 一般经营项目:制造方正电子出版系统、方正-Supper汉卡、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设备、通讯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自动化设备等。 | 控股股东 |
2 | 北京方正世纪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1.5亿元 |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限制经营的项目,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等。 | 同一控股股东 |
3 | 上海方正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服务,电子商务应用系统的开发及技术咨询,对计算机技术领域的投资及投资咨询。 | 同一控股股东 |
4 | 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 | 1.5亿元 | 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部设备、机电一体化产品的技术开发、数据库服务等。 | 同一控股股东 |
5 | 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 | 2.3亿元(港元) | 生产计算机及软硬件产品,方正电子出版系统,计算机网络集成及网络产品,信息系统工程,计算机系统工程,办公自动化系统,金融系统工程,多媒体产品,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通讯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印刷机械;销售自产产品;计算机网络信息服务等。 | 同一控股股东 |
6 | 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0亿元 |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同一控股股东 |
7 |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11.8亿元 | 在上海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1、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同一控股股东 |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
根据本公司同方正集团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关联交易以不高于第三方的市场价格确定。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付款及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协议内容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方正集团提供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有利于增加公司收入;
2、方正集团在计算机硬件与软件销售与服务行业具有领先地位,公司采购其IT设备、软件质量可靠,售后服务完善,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公司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业务或财务上的依赖,不会被关联方所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赵旭东先生、张永国先生、王关中先生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执行,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预计范围内,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理;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不正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4-03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项目概况
1、本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11月16日修订的《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证券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等投资。设立前款规定子公司的证券公司,应当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并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关于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规定,事先报经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批准。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等投资。
2、董事会审议本次投资情况
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另类子公司的议案》及《关于增加业务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另类投资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亿元。
3、经营范围:《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具体业务范围以证券经营管理机构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4、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积极布局另类投资业务是证券公司向资本中介服务转型的重要途径之一,公司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对于合规开展非标投资业务,平滑自有资金投资收益,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及收入有着积极作用。
公司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尚需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4-03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调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附注>的通知》(财会〔2013〕26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3年度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更,同时对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
二、会计政策调整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调整具体的调整科目及调整金额如下:
(一)合并财务报表(单位:人民币元)
1、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
项 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简要说明 |
融出资金 | 1,901,364,757.06 | 1,901,364,757.06 | 将原列报于“其他资产”项目的融出资金1,901,364,757.06元调整至新设项目“融出资金”。 | |
应收利息 | 133,928,706.36 | 21,677,092.82 | 155,605,799.18 | 将原列报于“其他资产”项目的“应收融资融券客户利息”21,677,092.82元调整至“应收利息”项目。 |
应收款项 | 87,322,719.76 | 87,322,719.76 | 将原列报于“其他资产”项目的应收款项87,322,719.76 元调整至新设项目“应收款项”。 | |
其他资产 | 3,610,151,348.77 | -2,010,364,569.64 | 1,599,786,779.13 | 将原在本项目中的经营性“应收款项”、“融出资金”及“应收融资融券客户利息”从本项目调出。 |
应付款项 | 1,652,143,573.86 | 1,652,143,573.86 | 将原列报于“其他负债”项目的经营性应付款项1,652,143,573.86元调整至新设项目“应付款项”。 | |
其他负债 | 1,800,314,670.88 | -1,652,143,573.86 | 148,171,097.02 | |
一般风险准备 | 473,169,435.37 | 459,603,751.54 | 932,773,186.91 | 将原列报于“交易风险准备”459,603,751.54并入“一般风险准备”列报。 |
交易风险准备 | 459,603,751.54 | -459,603,751.54 |
2、合并现金流量表调整情况
项 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简要说明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30,024,675.11 | 30,024,675.11 | 将原列报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的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30,024,675.11元调整至新设项目“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原列报的“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取消,并入到“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列报。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093,789.40 | -8,093,789.4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7,739,256.47 | -21,930,885.71 | 685,808,370.76 |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1,024,466,116.52 | 1,024,466,116.52 | 将原列报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的融出资金净增加额1,024,466,116.52 元调整至新设项目“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70,850,643.22 | -1,024,466,116.52 | 5,446,384,526.70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单位:人民币元)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
项 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简要说明 |
融出资金 | 1,901,364,757.06 | 1,901,364,757.06 | 将原列报于“其他资产”项目的融出资金1,901,364,757.06元调整至新设项目“融出资金”。 | |
应收利息 | 113,196,709.21 | 21,677,092.82 | 134,873,802.03 | 将原列报于“其他资产”项目的“应收融资融券客户利息”21,677,092.82元调整至“应收利息”项目。 |
应收款项 | 16,123,631.56 | 16,123,631.56 | 将原列报于“其他资产”项目的应收款项 16,123,631.56 元调整至新设项目“应收款项”。 | |
其他资产 | 2,292,555,608.16 | -1,939,165,481.44 | 353,390,126.72 | 将原在本项目中的经营性“应收款项”、“融出资金”及“应收融资融券客户利息”从本项目调出。 |
应付账款 | 5,482,015.35 | 5,482,015.35 | 将原列报于“其他负债”项目的经营性应付款项 5,482,015.35 元调整至新设项目“应付款项”。 | |
其他负债 | 142,646,534.58 | -5,482,015.35 | 137,164,519.23 | |
一般风险准备 | 473,169,435.37 | 459,603,751.54 | 932,773,186.91 | 将原列报于“交易风险准备”的459,603,751.54并入“一般风险准备”项目。 |
交易风险准备 | 459,603,751.54 | -459,603,751.54 |
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调整情况
项 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简要说明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30,024,675.11 | 30,024,675.11 | 将原列报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的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30,024,675.11元调整至新设项目“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的税费返还”不再单独列示。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479,654.33 | -3,479,654.3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5,500,613.89 | -26,545,020.78 | 68,955,593.11 |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1,024,466,116.52 | 1,024,466,116.52 | 将原列报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的融出资金净增加额1,024,466,116.52 元调整至新设项目“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96,232,741.00 | -1,024,466,116.52 | 3,771,766,624.48 |
三、会计政策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财务报表列示调整,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影响。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赵旭东先生、张永国先生、王关中先生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根据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根据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对2013年度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更,并对2013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严格遵循了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2014〕2-13号《关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认为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附注>的通知》(财会〔2013〕26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2013年度财务报表格式所作调整及对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所作调整调整,属于财务报表列示调整,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4-03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5月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9日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4年5月7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5月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9日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5、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9、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10、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11、关于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以自营资产申请质押贷款的议案;
13、关于增加业务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15、关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本议案分12项表决);
15.01 重组方式和交易标的
15.02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5.03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15.04 发行对象
15.05 发行价格
15.06 股票发行数量
15.07 拟上市交易所
15.08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5.09 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的期间损益归属
15.10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初步整合安排
15.11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15.12 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限
16、关于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17、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8、关于同意签署《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19、关于同意签署《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20、关于同意签署《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2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1月11日、2月27日、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所交易网站(www.sse.com.cn)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4年5月5日至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7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大厦22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熊郁柳、谭剑伟
电话:0731-85832367
传真:0731-85832366
邮编:410015
2、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见下表)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3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4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 |||
5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 | |||
6 | 关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7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8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 |||
9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 |||
10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 |||
11 | 关于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12 | 关于以自营资产申请质押贷款的议案 | |||
13 | 关于增加业务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14 |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
15 | 关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 |||
15.01 | 重组方式和交易标的 | |||
15.02 |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
15.03 |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 |||
15.04 | 发行对象 | |||
15.05 | 发行价格 | |||
15.06 | 股票发行数量 | |||
15.07 | 拟上市交易所 | |||
15.08 |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15.09 | 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的期间损益归属 | |||
15.10 |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初步整合安排 | |||
15.11 |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
15.12 | 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限 | |||
16 | 关于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 |||
17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18 | 关于同意签署《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
19 | 关于同意签署《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 |||
20 | 关于同意签署《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 |||
2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
注:如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具体指示,受托人可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书有效期限:2014年5月7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88901 | 方正投票 | 32 | A股股东 |
2、表决方法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
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 以此类推。以15.01元代表议案组15中的子议案15.01,以15.02元代表议案组15中的子议案15.02,以此类推。在议案组15中,申报价格15.00元代表议案组15下的全部12个子议案,统计表决结果时,对议案组15中各子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议案组15的表决申报。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21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32项议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各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1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元 |
2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0元 |
3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元 |
4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 4.00元 |
5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 | 5.00元 |
6 | 关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6.00元 |
7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00元 |
8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 8.00元 |
9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 9.00元 |
10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00元 |
11 | 关于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1.00元 |
12 | 关于以自营资产申请质押贷款的议案 | 12.00元 |
13 | 关于增加业务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3.00元 |
14 |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14.00元 |
15 | 关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 15.00元 |
15.01 | 重组方式和交易标的 | 15.01元 |
15.02 |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15.02元 |
15.03 |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 15.03元 |
15.04 | 发行对象 | 15.04元 |
15.05 | 发行价格 | 15.05元 |
15.06 | 股票发行数量 | 15.06元 |
15.07 | 拟上市交易所 | 15.07元 |
15.08 |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15.08元 |
15.09 | 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的期间损益归属 | 15.09元 |
15.10 |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初步整合安排 | 15.10元 |
15.11 |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15.11元 |
15.12 | 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限 | 15.12元 |
16 | 关于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 16.00元 |
17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17.00元 |
18 | 关于同意签署《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18.00元 |
19 | 关于同意签署《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 19.00元 |
20 | 关于同意签署《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 20.00元 |
2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 21.00元 |
3、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9日A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901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5号议案《关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901 | 买入 | 15.00元 | 1股 |
3、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5号议案《关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901 | 买入 | 15.00元 | 2股 |
4、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5号议案《关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901 | 买入 | 15.00元 | 3股 |
三、其他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子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的投票意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可根据投资者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投票网址为www.sseinfo.com;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4-03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14年4月28日下午15:30-16:30;
2、说明会召开地点:本次现金分红说明会不设现场会议,互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3、说明会召开方式:本次现金分红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中“上证e访谈”栏目同本公司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201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鉴于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为促使本次交易顺利实施,201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决定通过 “上证e互动”召开现金分红说明会,解答投资者疑问,使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公司业绩和现金分红情况。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14年4月28日下午15:30-16:30
2、说明会召开地点:本次现金分红说明会不设现场会议,互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雷杰先生,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何其聪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14年4月28日下午16:00前,通过传真方式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集中解答。
公司传真:0731-85832366
2、投资者可以在2014年4月28日下午15:3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熊郁柳,0731-85832311
谭剑伟,0731-85832322
公司传真:0731-85832366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4-03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
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1月14日发行了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票面利率为6.21%,兑付日期为2014年4月15日。(详见2014年1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14年4月15日,本公司兑付了该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1,522,968,493.15元。截至目前,本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的余额共计人民币18亿元。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