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交大昂立 股票代码:600530 编号:临2014-002号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4月4日以邮件方式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发给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国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6,799,081.01元,提取盈余公积4,679,908.10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2,119,172.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4,579,535.75元,减去2012年度利润分配46,800,000.00,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9,898,708.66元。
本着及时回报股东,培育长期投资者,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以2013年末总股本31,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68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
六、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聘请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的内控审计机构。
七、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草案)的议案》,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柏龄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后,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提交本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提名独立董事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本次增补独立董事的提名、决议程序合法、合规。
2、 我们一致同意李柏龄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李柏龄先生简历:
李柏龄,男,1954年出生,本科,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会系主任、审计处处长,上海华大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总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上海国际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十二、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对上海昂立久鼎典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十六、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共计3,844,511.33元予以核销。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证券代码:600530 编号:临:2014-003号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14日在公司6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认真讨论:一、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草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草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16日
股票简称:交大昂立 股票代码:600530 编号:临2014-004号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14年5月29日上午9:30
(二) 会议地点:上海市广元西路55号浩然高科技大厦3楼
(三) 会议议程:
1. 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草案)的预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预案
5. 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 审议关于2014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7. 审议关于2014年度聘请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8. 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9.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预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的预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5月22日下午3:00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日期:2014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2、会议登记处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邮编:200050 联系人:马小姐
联系电话:021-52383305 传真:021-52383305
轨道交通:地铁 2 号线江苏路站 4 号口出
公路交通:临近公交车有 01 路、62 路、562路、923 路、44 路、20 路、
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3、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代表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单位的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必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信函或传真以到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2、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含有价币券)。
3、公司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 邮编:200233
联系人:孙英
联系电话:021-54277820 021-54271688转228
传 真:021-54277827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未明确表决意见的视为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证份号码:
委托人身证份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