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财富故事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期指四年 成机构理财“保险单”
  • 互联网金融首个规矩来了
  • 保险业偿付能力去年整体达标
  • 正回购增量五成
    央行昨仍实现净投放
  • 上海证券将推“微贷款”
  • 前海股交中心
    打造小贷资产证券化平台
  • “百度钱包”火拼BAT移动支付
  •  
    2014年4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5版:新闻·财富管理 上一版  下一版
     
     
     
       | 5版:新闻·财富管理
    期指四年 成机构理财“保险单”
    互联网金融首个规矩来了
    保险业偿付能力去年整体达标
    正回购增量五成
    央行昨仍实现净投放
    上海证券将推“微贷款”
    前海股交中心
    打造小贷资产证券化平台
    “百度钱包”火拼BAT移动支付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保险业偿付能力去年整体达标
    2014-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卢晓平 ○编辑 孙忠

      

      保监会数据显示,2013年保险业偿付能力全年偿达标的公司占比始终保持在98.6%以上。 昨日,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向社会披露了偿付能力充足率数据和分类监管评价结果。

      2013年,保险业偿付能力总体上保持充足稳定态势。各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全年偿付能力达标公司数量占比始终保持在98.6%以上,达标公司资产占比和市场份额占比均保持在99.7%以上,且绝大多数公司处于偿付能力充足II类水平(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

      2013年末,寿险公司中,7%的公司处于偿付能力充足I类水平(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到150%之间),90%的公司处于偿付能力充足II类水平,仅有两家小型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全部达标,7%的公司处于偿付能力充足I类水平,93%的公司处于偿付能力充足II类水平。

      另外,2013年末,保监会对128家保险公司进行了分类评价,按照公司风险状况由低到高依次评定为A、B、C、D四类。其中,A类公司有36家,B类公司有87家,A、B类公司数量合计占比为96%,C类公司有1家,D类公司有4家,均为中小型寿险公司。保监会已对C、D类公司采取了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将保险公司分为三类: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不足类公司,保监会可采取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高管薪酬、 限制股东分红等措施,直至由保监会接管;而对于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的公司为充足II类公司和介于两者之间的为充足I类公司,如其存在重大风险,保监会也可以要求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在整体唱多的同时,也要看到一些上市公司偿付能力虽然达标,但环比是减少的。

      上市险企年报显示,截至2013年底,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和新华保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相较2012年底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而H股上市的中国人保集团偿付能力充足率则下降至Ⅰ类水平,太平人寿、太平财险偿付能力充足率出现小幅上升。

      年报显示,中国人寿2013年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6%,2012年为236%;中国平安2013年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4.4%,较2012年的185.6%下降11.2个百分点;中国太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83%,较2012年的312%下降了29个百分点;新华保险2013年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达169.66%,较2012年的192.56%下降了22.9个百分点。人保集团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8%,较2012年下降4个百分点。太平人寿和太平财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66%,相比上一个会计年度微增。

      从变动原因看,各有不同。但当期综合收益、上年度股息分配以、投资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结构变化,保险业务增长,监管政策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等,几乎是有共性的因素。

      毋庸置疑,收益提升对缓解偿付能力不足有很大帮助。业内人士预期,随着保险投资渠道全面放开,另类投资加码,保险公司投资收益将进入相对稳定增长期,除非特殊情况,偿付能力难再现大起大落。

      不过,由于目前上市较难,除了股东增资,发行次级债仍然是保险业常规的资本补充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