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庆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少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261,938,936.64 | 173,045,759.12 | 51.3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0,896,334.14 | 34,320,470.54 | 48.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0,663,006.87 | 22,017,110.00 | 84.6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8,309,826.08 | -31,611,690.47 | 10.4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9 | 22.2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9 | 22.2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 | 2.52% | -1.02%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4,245,808,776.97 | 4,327,527,439.76 | -1.8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435,987,769.96 | 3,310,556,959.43 | 3.7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28,475.8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140,088.85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47,120.44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030,018.74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46.60 | |
| 合计 | 10,233,327.2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30,155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92% | 70,273,935 | 70,273,935 | ||
| 刘庆峰 | 境内自然人 | 8.74% | 41,159,067 | 30,869,300 | ||
| 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4.63% | 21,829,500 | |||
| 王仁华 | 境内自然人 | 2.04% | 9,606,700 | 9,606,700 |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92% | 9,036,930 | |||
| 陈涛 | 境内自然人 | 1.42% | 6,689,212 | 5,016,909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 其他 | 1.23% | 5,785,200 | |||
| 吴晓如 | 境内自然人 | 1.17% | 5,507,625 | 4,130,719 | ||
| 胡郁 | 境外自然人 | 0.88% | 4,159,987 | 3,119,990 |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七组合 | 其他 | 0.87% | 4,118,526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21,82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829,500 | |||
| 刘庆峰 | 10,289,767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89,767 |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036,93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36,930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 5,78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85,200 |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七组合 | 4,118,526 | 人民币普通股 | 4,118,526 |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04,697 | 人民币普通股 | 4,104,697 | |||
| 中国民生银行-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3,821,739 | 人民币普通股 | 3,821,739 |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27,935 | 人民币普通股 | 3,527,935 |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3,4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90,000 |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3,3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10,00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刘庆峰、王仁华、陈涛、吴晓如、胡郁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成员。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较期初下降84.76%,主要系票据到期收款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48.69%,主要系管理费摊销所致;
3、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78.90%,主要系基本建设所致;
4、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654.14万元,主要系借款到期偿付所致;
5、应付票据较期初下降39.30%,主要系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下降82.22%,主要系本期支付计提的薪酬所致;
7、应交税费较期初下降47.21%,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的增值税所致;
8、其他应付款较期初下降49.37%,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广东启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股东剩余股权转让款所致;
9、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1.37%,,主要系语音支撑软件及信息工程收入增长所致;
10、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59.98%,主要系销售增长,成本相应增长所致;
11、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79.61%,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及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87.19%,主要系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收入增加所致;
13、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4.13%,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14、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8.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8.30%,主要系业务增长所致;
15、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20.60%,主要系本期收到销售款增加所致;
16、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长418.73%,主要系本期收到软件产品的增值税退税增加所致;
17、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34.42%,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款项减少所致;
18、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66.33%,主要系成本增加相应支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19、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71.70%,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人员增加,工资水平上升,职工薪酬相应增加所致;
20、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长100.78%,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增值税增长所致;
21、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53.19%,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支付的保证金和费用等增加所致;
22、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93.33%,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的理财产品成本所致;
2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35.09%,主要系基本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24、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500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25、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000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广东启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股东剩余股权转让款所致;
26、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7,641.10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股份期权职工行权款所致;
27、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954.14万元,主要系子公司广东启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343名激励对象中共有290名激励对象自主行权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2,607,451份,每股面值1.00元,行权价格26.92元,收到行权资金70,192,580.92元,发生相关费用12,607.44元,公司相应增加股本2,607,451.00元,增加资本公积金67,572,522.48元。公司总股本增至471,100,351股。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一、 首次公开发行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刘庆峰为代表的13位自然人股东(刘庆峰、王仁华、陈涛、吴相会、江涛、黄海兵、王智国、郭武、严峻、胡郁、张焕杰、吴晓如、徐玉林) | 1、自科大讯飞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科大讯飞的股票,也不由科大讯飞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禁售期满后,在科大讯飞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科大讯飞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今后从科大讯飞离职,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科大讯飞股份。2、在持有科大讯飞股权期间,将不会从事与科大讯飞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会直接投资、收购与科大讯飞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和项目,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帮助;如因任何原因引起与科大讯飞发生同业竞争,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放弃此类同业竞争。 | 2008年04月24日 | 持有公司股票期间 | 严格履行 |
| 二、2013年非公开发行承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刘庆峰、陈涛、吴晓如、胡郁 |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科大讯飞非公开发行股份70,273,935股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并申请予以锁定。刘庆峰承诺:本次所认购科大讯飞非公开发行股份15,463,928股自此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并申请予以锁定。陈涛、吴晓如、胡郁承诺:本次所认购科大讯飞非公开发行股份1,546,387股自此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并申请予以锁定。 | 2013年04月16日 | 自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严格履行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30% | 至 | 50% |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0,724.35 | 至 | 12,374.25 |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249.5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步发展。 | ||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4-020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4年4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其中刘昕先生、唐斌先生、舒华英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庆峰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4年4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授予对象、行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4年4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和授予对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4-021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4年4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其中高玲玲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玲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授予对象、行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依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进行的,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4-023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和授予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实施情况简介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介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1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向369位激励对象授予986.8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91%,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本公司股票的权利。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5年。自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可行权日内按30%:30%:40%的行权比例分期逐年行权。
2、股票期权的授予
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1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1年12月30日,向369位激励对象授予986.8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0.76元。
2012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事项的议案》,于2012年12月17日向78名激励对象授出164.55万份预留期权,行权价格为26.80元。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历次调整情况
2011年12月30日,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因激励对象刘建围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096.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986.8万份,授予对象调整为369人。
2012年5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激励对象离职,将公司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1633.5万份(其中包含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164.55万份),行权价格为27.07元,授予对象人数调整为364人。
2013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和激励对象离职,将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592.5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1428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351人。
2013年11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201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和激励对象离职,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343人,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1406.25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26.92元;预留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77人,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163.55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26.65元。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未行权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对象调整情况
1、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4年3月16 日471,100,3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2.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股。
2014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授予对象、行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依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现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和价格作如下调整:
● 股票期权行权数量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调整后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数量Q=11455049×(1+0.7)=19473583股
调整后预留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数量Q=1635500×(1+0.7)=2780350股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派息:P= 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26.92-0.2)÷(1+0.7)=15.718元
调整后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26.65-0.2)÷(1+0.7)=15. 559元
2、激励对象变化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未行权期权数量的调整
截至2014年4月15日,原激励对象汤蕾蕾、陈丹、卢小亭因个人原因离职,姚勋芳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已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将取消上述4名人员已获授的未行权的189380份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339人,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19284203份(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登记数量为准)。
原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汪慧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取消该名离职人员已获授的2.55万份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预留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76人,股票期权的总数调整为2754850份。
经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和激励对象变化所导致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339人,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19284203份,行权价格调整为15.718元。预留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76人,股票期权的总数调整为2754850份,行权价格调整为15.559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首次授予和预留的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期权分别可以15.718元和15.559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调整后如下表:
| 人员类型 | 姓名 | 岗位 | 期权数(万份) | 占本次激励数量比 | 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吴晓如 | 董事、副总裁 | 51 | 2.31% | 0.06% |
| 胡郁 | 董事、副总裁 | 51 | 2.31% | 0. 06% | |
| 徐景明 |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 51 | 2.31% | 0. 06% | |
| 张少兵 | 财务总监 | 43.69 | 1.98% | 0.05% | |
| 其他核心骨干 | 共335人 | 1731.7303 | 78.58% | 2.16% | |
| 预留76人 | 275.485 | 12.50% | 0.34% | ||
| 合计 | 2203.9053 | 100% | 2.75% | ||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本次调整是依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进行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未行权数量、行权价格、授予对象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备忘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调整后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未行权期权数量、期权价格及授予对象调整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激励对象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录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未行权数量、行权价格、授予对象的独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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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