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4-003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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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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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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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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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国家制订的《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预测到 2015 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达到 2,300 亿立方米,占能源消费的比重为 7.5%。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预测,我国 2020 年天然气消费量将达到 3,500 亿立方米左右,到 2030 年天然气消费量达到 6,500 亿立方米左右,占能源消费的比重分别达到 10%和 15%左右。
国家发改委2012年出台的新版《天然气利用政策》放宽了对新疆的用气范围,继续把天然气汽车列入优先类。从总体上来看, 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有力支持下,随着新一轮对口援疆力度的加大,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良好、气源充足、天然气的市场前景广阔,且公司发展目标明确、盈利预期良好,具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2013 年,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国十条”),再次提出要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预计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将进入快速发展期。
2014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该意见规定,第一、二、三档用气量分别覆盖 80%、95%、100%的居民用户,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 1:1.2:1.5 左右的比价安排阶梯气价的实施,这是天然气市场化定价改革重要一步,展现出政府对于推动天然气定价市场化改革的决心。在天然气供需矛盾持续的大背景下,阶梯气价的推行可以促进移峰填谷,引导合理消费,符合国家发改委推行差别性价格政策的大思路。
2014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该办法鼓励、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纳入统一规划的天然气基础设施,支持天然气基础设施相互连接,建立天然气基础设施服务交易平台,有利于完善全国天然气管网,提高天然气基础设施利用效率,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促进天然气行业持续有序健康发展。
2013年12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办法》,明确城镇燃气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运行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配置要求。
在地域上,公司所从事的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属于独家特许经营,具有自然垄断性。在已取得经营权的区域内,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对手;在气化方式上,CNG、LNG通常应用于用气量较小的地区或因地理条件等限制暂时不具备管道建设条件的地区,虽然它们占领了天然气管网尚未覆盖的地区市场,但它们的使用有利于天然气应用的推广,为该地区城市燃气管道的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从短期效益来讲,它们的使用不与公司现有管网客户发生竞争,不会对公司效益产生影响。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紧紧抓住国家注重低碳发展,推动节能减排,大力推广清洁能源,以及区域资源优势和新疆大开发、大发展的良好机遇,稳步推进现有市场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区的开发进程,积极寻求新的发展区域。继续完善企业内控建设工作,落实制度执行,强化内部监督,切实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继续以安全生产为中心,推行安全管理标准化,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
(三)经营计划
2014年公司生产经营目标任务:销售12600万方天然气;其中车用气销售为7100万方,民用气销售5500万方;民用户安装30000户;新建(包括募投项目)加气站 7 座、改扩建加气站5座。全面完成募投项目建设。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股票简称 | 新疆浩源 | 股票代码 | 00270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吐尔洪·艾麦尔 | 暂缺 | ||
电话 | 0997-6888585 | |||
传真 | 0997-6888585 2285202 | |||
电子信箱 | hytrq_tuerhong@163.com |
2013年 | 201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1年 | |
营业收入(元) | 275,010,207.75 | 238,272,990.63 | 15.42% | 182,516,175.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2,264,840.37 | 64,785,083.90 | 26.98% | 48,580,025.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0,872,525.32 | 63,858,838.90 | 26.64% | 45,402,401.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8,403,782.19 | 82,859,640.60 | 18.76% | 90,353,364.0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 | 1.09 | -35.78% | 0.8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 | 1.09 | -35.78% | 0.8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24% | 23.63% | -10.39% | 39.78%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1年末 | |
总资产(元) | 764,252,627.32 | 681,322,088.79 | 12.17% | 350,590,757.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57,436,718.01 | 587,336,788.03 | 11.94% | 147,902,005.44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4,40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14,341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周举东 | 境内自然人 | 28.5% | 33,440,000 | 33,440,000 | ||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5% | 26,400,000 | 26,400,000 | ||
胡中友 | 境内自然人 | 6% | 7,040,000 | 7,040,000 | 质押 | |
胡珊 | 境内自然人 | 3.75% | 4,400,000 | |||
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5% | 4,400,000 | 4,400,000 | ||
张文江 | 境内自然人 | 3.6% | 4,224,000 | |||
张跃伟 | 境内自然人 | 2.92% | 3,427,703 | |||
中国银行-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6% | 545,000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3% | 501,760 | |||
钱美新 | 境内自然人 | 0.28% | 330,000 | |||
钱美新 | 境内自然人 | 0.28% | 33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第一大股东周举东先生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还同时持有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50.98%的股份和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5.45%股份。除此之外周举东先生与胡中友、胡珊、张文江、张跃伟之间以及他们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中国银行-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钱美新之间有无关联关系本公司不详,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