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59版)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际国内的宏观经济形势,主要指标有消费物价指数、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品价格指数、进出口额和汇率等;
3)债券市场各主要收益率曲线到期收益率数据;
4)国内外权威专业机构的企业信用评级;
5)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
6)国内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数据。
(5)债券投资决策流程
1)债券分析员每月撰写债券市场研究报告,对上月央行资金回笼情况、债券票据发行情况、债券市场走势等做出分析,对今后半年内收益率曲线的变化做出预测,对当月的债券组合久期提出建议,供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决策依据;
2)投资决策委员会每月对债券组合的久期做出决策;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久期来构建债券组合,根据市场利差情况决定债券组合中的类属配置;
4)债券分析员通过对流动性和信用的分析向债券池中加入企业债券;
5)基金经理从债券池中挑选合适的债券品种构建组合;
6)交易室执行基金经理发出的交易指令;
7)稽核部负责每日对债券组合的久期进行监控,允许组合久期在投资决策委员会规定久期的一定范围内有所偏离。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计算权证价值。本基金权证操作将根据权证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结合本基金的需要进行该投资品种的投资。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
6、现金管理
在现金管理上,本基金基金经理通过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现金预算管理,及时满足本基金运作中的流动性需求。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选择中信标普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选择中信标普国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复合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5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率×45%
本基金认为适合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应符合以下条件:
1、履盖沪深两个市场,能够反映两个市场的全貌;
2、应以成份股的可自由流通股数进行加权;
3、业绩基准的编制和发布应有一定的历史;
4、业绩基准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如果今后市场出现更具代表性的投资基准,或更科学的复合指数权重比例,本基金可以在经过合适的程序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特征从长期平均及预期来看,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保本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本基金力争使基金的单位风险收益值从长期平均来看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单位风险收益值。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4月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3年12月31日。
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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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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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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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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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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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⒈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上海家化2013年11月20日因与沪江日化发生采购销售、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勒令进行整改。现作出说明如下:
①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证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②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此次处罚是由于上海家化未按照相关法规履行好信息披露的职责,我们认为这是偶发事件,对上海家化的短期负面影响有限,更不会对其未来的业绩造成持续的影响,因此继续持有上海家化。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贝因美于2013年8月7日被国家发改委披露违反反垄断法,现作出说明如下:
①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证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②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况且国家发改委于2013年8月7日披露贝因美违反反垄断法的同时,决定对贝因美免除行政处罚。我们判断这一事件给贝因美造成的短期负面影响有限,更不会对贝因美未来的长期业绩造成持续的影响,基于此判断我们仍然继续持有贝因美。
⒊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贝因美于2013年12月19日由于在2012年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存在问题被浙江省财政部门责令进行整改。现作出说明如下:
①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证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②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贝因美此次被处罚主要是由于会计核算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处理结果是公司补缴税金及滞纳金,以及重新核算费用和支出。上述两项合计影响 2012 年净利润-163.78 万元,占2012年净利润的-0.32%。我们认为此次处罚是由于会计核算而非公司的主营业务出现问题,而且涉及金额在净利润中占比较小,此次事件不会对贝因美未来的长期业绩造成持续的影响,因此继续持有持贝因美。
⒋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金螳螂于2013年7月17日发出公告,公司董事在卖出股票的过程中出现短线交易。现作出说明如下:
①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证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②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公司董事在卖出公司股票的同日又买入公司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但事发当日该名涉事人员主动向公司报告了情况,而且此次短线交易并未产生收益。我们认为这是偶发事件,对金螳螂的短期负面影响有限,更不会对其未来的长期业绩造成持续的影响,因此继续持有金螳螂。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期末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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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3年12月31日。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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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业绩比较基准:55%×中信标普300股票指数+4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
(3)业绩比较基准日期为2008年9月2日,即以基金合同生效日前一日收盘价格为计算基数;
(4)数据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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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1.5%÷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其中,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25%÷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其中,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进行更新;
2、“释义”部分更新基金法和销售办法;
3、“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经理信息进行了更新;
4、“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和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5、“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改了代销机构相关信息;
6、“基金的投资”部分对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2013年12月31日;
7、“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2013年12月31日;
8、“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其他应披露事项。
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7日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46,090,477.59 | 74.99 |
其中:股票 | 46,090,477.59 | 74.99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9,209,805.20 | 14.98 |
其中:债券 | 9,209,805.20 | 14.98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6,012,798.12 | 9.78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151,066.45 | 0.25 |
7 | 合计 | 61,464,147.36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30,925,561.07 | 50.64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4,402,658.00 | 7.21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5,071,950.00 | 8.31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 |
J | 金融业 | 3,907,118.25 | 6.40 |
K | 房地产业 | 8,528.22 | 0.01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1,774,662.05 | 2.91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46,090,477.59 | 75.48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0916 | 华北高速 | 1,445,000 | 5,071,950.00 | 8.31 |
2 | 002571 | 德力股份 | 473,486 | 5,023,686.46 | 8.23 |
3 | 002309 | 中利科技 | 284,651 | 4,753,671.70 | 7.78 |
4 | 600151 | 航天机电 | 520,418 | 4,454,778.08 | 7.30 |
5 | 601766 | 中国南车 | 867,800 | 4,347,678.00 | 7.12 |
6 | 000895 | 双汇发展 | 70,300 | 3,309,724.00 | 5.42 |
7 | 000625 | 长安汽车 | 287,900 | 3,296,455.00 | 5.40 |
8 | 000651 | 格力电器 | 90,000 | 2,939,400.00 | 4.81 |
9 | 600030 | 中信证券 | 186,651 | 2,379,800.25 | 3.90 |
10 | 601117 | 中国化学 | 290,300 | 2,322,400.00 | 3.80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4,378,440.00 | 7.17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4,634,852.00 | 7.59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196,513.20 | 0.32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9,209,805.20 | 15.08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19307 | 13国债07 | 44,000 | 4,378,440.00 | 7.17 |
2 | 126011 | 08石化债 | 37,200 | 3,698,052.00 | 6.06 |
3 | 088040 | 08铁路01 | 10,000 | 936,800.00 | 1.53 |
4 | 113001 | 中行转债 | 2,040 | 196,513.20 | 0.32 |
5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30,363.71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16,554.02 |
5 | 应收申购款 | 4,148.72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51,066.45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8-9-3至2008-12-31 | 2.90% | 0.74% | -8.27% | 1.71% | 11.17% | -0.97% |
2009.-1-1至2009-12-31 | 33.65% | 1.54% | 46.90% | 1.11% | -13.25% | 0.43% |
2010-1-1至2010-12-31 | -6.47% | 1.15% | -4.38% | 0.86% | -2.09% | 0.29% |
2011-1-1 至 2011-12-31 | -25.68% | 0.94% | -12.93% | 0.71% | -12.75% | 0.23% |
2012-1-1 至2012-12-31 | 2.14% | 1.05% | 5.95% | 0.69% | -3.81% | 0.36% |
2013-1-1至 2013-12-31 | 5.06% | 1.35% | -2.08% | 0.76% | 7.14% | 0.59%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今 | 2.59% | 1.20% | 16.39% | 0.92% | -13.80% | 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