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文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祖林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祖林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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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允许部分优质客户货款延期结算所致。
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43.63%,主要原因系本期预付的原材料款减少所致。
存货期末较期初增加34.32%,主要原因系本期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92.05%,主要原因系本期预缴的税款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增加51.05%,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陈佩斯代言费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60.96%,主要原因系本期丰城公司交土地保证金所致。
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2.64%,主要原因系未到结算期的原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加40.4%,主要原因系应交未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减少79.94%,主要原因系上期计提利息在本期支付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1.66%,主要原因系本期质保金、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2)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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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期增加119.4%,主要原因系本期与子公司之间的利息结算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42.57%,主要原因系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加128.27%,主要原因系本期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增加732.71%,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550.23%,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增加515.13%,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所致。
(3)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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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45.35%,主要原因系本期通过现金结算原材料款及支付工资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30.37%,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在建工程基本完工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99.72%,主要原因系上期发行中期票据所致。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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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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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358,820,906.77 | 1,474,376,660.93 | -7.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2,739,414.78 | 82,485,252.53 | 24.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8,203,013.46 | 81,471,465.32 | 20.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6,896,831.57 | 159,008,940.33 | -45.3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7 | 0.38 | 23.6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7 | 0.38 | 23.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8% | 3.52% | 0.2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440,203,381.62 | 4,293,429,183.70 | 3.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769,644,100.95 | 2,666,904,686.17 | 3.85%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07,064.9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783,676.6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8,446.8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42,787.10 | |
合计 | 4,536,401.32 | --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0,66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高文班 | 境内自然人 | 23.15% | 50,869,000 | 50,869,000 | ||
高进华 | 境内自然人 | 15.22% | 33,428,200 | 33,428,200 | ||
高文安 | 境内自然人 | 4.63% | 10,173,800 | 10,173,800 | 质押 | 4,000,000 |
高文靠 | 境内自然人 | 4.63% | 10,173,800 | 10,173,800 | 质押 | 2,000,000 |
高英 | 境内自然人 | 4.63% | 10,173,800 | 10,173,800 | ||
高斌 | 境内自然人 | 4.63% | 10,173,800 | 10,173,800 | 质押 | 260,000 |
密守洪 | 境内自然人 | 4.63% | 10,173,800 | 10,173,800 | ||
井沛花 | 境内自然人 | 4.63% | 10,173,800 | 10,173,800 | 质押 | 9,015,155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53% | 5,566,094 | 0 | ||
古龙粉 | 境内自然人 | 1.07% | 2,349,100 | 2,349,1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66,094 | 人民币普通股 | 5,566,094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99,96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9,961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49,669 | 人民币普通股 | 849,669 |
李亚洲 | 833,160 | 人民币普通股 | 833,160 |
毛莹瑛 | 758,769 | 人民币普通股 | 758,769 |
法亚楠 | 657,748 | 人民币普通股 | 657,748 |
吴小丽 | 520,023 | 人民币普通股 | 520,023 |
广发证券-交行-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号) | 399,876 | 人民币普通股 | 399,876 |
上海浩泽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302,082 | 人民币普通股 | 302,082 |
王凤云 | 26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9,5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2、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除法亚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进华妻子外,其他流通股股东与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除法亚楠外,未知其他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构成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公司前10大股东未有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 2、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吴小丽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520,023股,王凤云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69,500股。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高文班、高进华、古龙粉、高英、高文安、高文靠、高文秋、高文都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包括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2、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附属公司”)目前并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承诺人及附属公司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承诺人将充分尊重股份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保证股份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 2011年04月12日 | 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放弃竞争与利益冲突承诺永久有效。 | 报告期内均严格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 1、公司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在满足相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未来三年计划将为股东提供以下投资回报:(1)2012-2014年,公司在依法提取公积金以后,在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下,若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2012-2014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2)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 | 2012年07月03日 | 承诺之日起至2014年 |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 | 至 | 30%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3,470.66 | 至 | 27,738.05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1,336.96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各项业务平稳增长,销量与毛利有所提升,预计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但仍存在不确定性因素。 |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4-021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