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14-024
债券代码:122121 债券简称:11日照港
债券代码:122289 债券简称:13日照港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4月10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2014年4月15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董事、高管人员对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一季报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借用期限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借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4-026)。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14-025
债券代码:122121 债券简称:11日照港
债券代码:122289 债券简称:13日照港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4月10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向监事、高管人员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和资料。2014年4月15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7人,实际参会监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监事会保证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对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事项事先征得了保荐人同意,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借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借用期限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监事会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14-026
债券代码:122121 债券简称:11日照港
债券代码:122289 债券简称:13日照港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4月15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统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845号”《关于核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3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65,478,6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39,985,684.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09,972,415.09元。2011年4月8日,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出具了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该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焦炭码头工程。截至2013年末,该工程实际累计投资93,598.09万元,工程进度约为62.84%,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40,481.23元(含利息收入)。2014年3月20日,公司将前次借用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4年4月14日,募集资金余额49,844.31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借用期限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四、公司承诺事项
为了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顺利实施,保证按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承诺:
1、公司将严格按照承诺的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和工程进度合理安排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切实保证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侵犯。
2、公司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施工进度,分次归还借用资金,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工程施工资金需求。公司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资金使用。
3、公司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借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4、公司将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归还情况。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发挥闲置募集资金效益;
2、公司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借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已制定相关措施,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顺利实施,并按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项措施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事项事先征得了保荐人同意,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借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借用期限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监事会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认为:
1、经核查,日照港已按时归还了前次借用的闲置募集资金;
2、日照港拟借用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用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3、日照港拟以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同时公司承诺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施工进度,分次归还借用资金,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工程施工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日照港拟以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经分别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中信证券同意日照港以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提请公司及时就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