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证券代码:601518 编号:临2014-003
债券简称:11吉高速 债券代码:1221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8:00在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吉林高速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玉阳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 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2013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暨公司2013年度报告,认为: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在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五、 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会议同意将一、二、三、四、五项议案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报备文件:吉林高速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证券代码:601518 编号:临2014-004
债券简称:11吉高速 债券代码:1221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9:0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3名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韩增义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86,800,525.55元为基数,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8,680,052.56元,以现有股本1,213,20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0.64元(含税)的现金股利,总计拟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为77,644,800.00元。余累计未分配利润556,325,510.86元结转下年度。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五、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七、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八、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九、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一、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二、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25万元。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三、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18万元。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四、201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五、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2014-006号公告);
表决结果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此项议案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实际投票人数4人)
十六、关于制定《董事长工作细则》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七、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2014-005号公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会议同意将上述一、二、三、四、十一、十二、十三项议案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报备文件:吉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吉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股票简称: 吉林高速 证券代码:601518
编号:临2014-005 债券简称: 11吉高速 债券代码:1221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 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 现场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7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2013年度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 下午14时
3.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4.现场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的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7.投票规则:公司在召开现场会议的同时,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8.提示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提示公告时间为2014年5月9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序号 | 议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表决事项 |
| 1 | 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 否 |
| 2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否 |
| 3 |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否 |
| 4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 5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 6 | 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否 |
| 7 | 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否 |
| 8 | 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否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资料须在2014年5月9日前送达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须通过电话与公司进行确认。
2、传真及现场登记时间:2014年5月9日星期四 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
3、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吉林高速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网络投票时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邮政编码:130033
4.联系电话:(0431)84664798 84622188
5.传真:(0431)84664798 84622168
6.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吉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吉林高速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度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2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3 |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4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5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6 | 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7 | 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8 | 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备注:
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应在委托书“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日期:2014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2.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788518 | 吉林投票 | 8 | A股股东 |
3.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买入
(2)申请价格: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下表: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 1 | 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 1.00 |
| 2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00 |
| 3 |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00 |
| 4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00 |
| 5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5.00 |
| 6 | 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6.00 |
| 7 | 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
| 8 | 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
| 全部议案 | 99.00 |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的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对单个议案的表决申报优于对所有议案的表决申报。
(5)本次会议投票,对于总议案99.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若对所有议案全部同意,对应申报价格为99.00,委托股数为1股。
(6)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证券代码:601518 编号:临2014-006
债券简称:11吉高速 债券代码:1221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
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 年4月16日,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在该项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次预计金额 (单位: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单位:元)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单位:元) |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租赁服务 | 土地租赁 | 712,681 | 100 | 0 | 712,681 | 712,681 |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租赁服务 | 办公用房租赁 | 100,000 | 100 | 0 | 100,000 | 100,000 |
| 合计 | 812,681 | 0 | 812,681 | 812,681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高集团”)
法定代表人:韩增义
成立日期:1993年7月2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柒亿元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的开发建设、管理、养护、五金建材、机电设备、汽车配件、沥青、日用百货、服装。
财务状况:2013年9月30日总资产2,598,211万元,净资产1,229,884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49.19%股权。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交易已按合同执行,交易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交易内容:根据公司与吉高集团签订的协议,吉高集团在公司成立后向公司提供土地及办公用房等租赁服务。租赁吉高集团位于四平市、梨树县、公主岭市及长春市的五宗土地,总面积为7,126,818平方米,租期一年,租金为712,681元;房屋六处(长平高速公路沿线六个收费站),租期一年,租金为100,000元。
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且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操作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 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公司与关联方的业务完全遵循市场化运作模式,不因公司与关联方的股权关系而受影响,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报备文件
1、吉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吉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股票简称: 吉林高速 证券代码:601518
编号:临2014-007 债券简称: 11吉高速 债券代码:1221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内容:201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
● 会议时间:2014年4月23日9:30-11:00
● 会议形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主题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已于2014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201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平台的交流方式举行“201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董事长韩增义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冯秀明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喜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向东先生。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4年4月22日16: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14年4月23日9:30-11: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向东 张正云
联系电话:(0431)84664798
联系传真:(0431)84664798
联系信箱:jlgs@jlgsgl.com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