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4-12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4月16日上午九时在公司办公楼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7人(刘冀鲁、赵颖坤、陈炬、胡卫红、吴韬、王景、张力均出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冀鲁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鼎泰新材:2013年年度报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戴新民、赵增祺、方伦赞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鼎泰新材:2013年度报告》、《鼎泰新材:201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鼎泰新材:2013年度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采取发放现金股利的方式进行,拟以2013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77,830,780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7,783,078.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评估体系,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并且曾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对《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约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作出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 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鼎泰新材:关于召集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4-13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4月16日上午十时在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戴卫星、刘钊、齐跃进均出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卫星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鼎泰新材:2013年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鼎泰新材:2013年度报告》、《鼎泰新材:201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鼎泰新材:2013年度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采取发放现金股利的方式进行,拟以2013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77,830,780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7,783,078.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评估体系,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 2014-16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集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 2014年5月13日(周二)下午13:00 | |
| 网络投票时间: | 2014 年5 月12日(周一)至2014 年5 月13日(周二) | |
| 其中: |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 2014 年5 月13日(周二)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
| 互联网投票时间: | 2014 年5 月12日(周一)下午15:00 至2014年5 月13日(周二)下午15:00 任意时间 | |
2、会议召开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银黄西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届时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7日(周三)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增祺先生、方伦赞先生、戴新民先生将分别作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14年5月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8日、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2。
2、投票简称:“鼎泰投票”。
3、投票时间:2014 年5 月13日(周二)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在投票当日,“鼎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 362352 | 鼎泰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的 申报价格 |
| 总议案 | 所有议案 | 100.00元 |
| 1 | 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0元 |
| 2 | 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元 |
| 3 | 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元 |
| 4 | 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元 |
| 5 | 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元 |
| 6 | 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6.00元 |
| 7 | 关于201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7.00元 |
| 8 |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元 |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元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表决意见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委托数量 | 1股 | 2股 | 3股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5-6615924
传真号码:0555-2916511
联 系 人:杨涛
通讯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银黄西路1号
邮政编码:243100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 委托人签字: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受托人签字: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受托日期: | |
| 序号 | 代理事项 | 代理权限 |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 | 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 | 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7 | 关于201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8 |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4-17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4月23日(周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冀鲁先生、总经理刘凌云女士、独立董事张力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黄学春先生。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3年度报告》、《2013年度报告摘要》,敬请投资者查询阅读。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
关于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4]48060015号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泰新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鼎泰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鼎泰新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鼎泰新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侯立勋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梅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3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通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月25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32.0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400元,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把余款593,600,000.00元,已于2010年1月28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湖东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4001658608053004877。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11,949,323.14元的其他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850,676.86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0]040号《验资报告》对资本到位进行了验证。
根据2010年12月28日财政部颁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文)的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据此,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发生的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5,544,746.00元,调整记入2010年年度管理费用,不作为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该笔资金作为超募资金已于2012年4月20日转入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分行湖东路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专户管理,账号为34001658608053004877。所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586,395,422.86元。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58,639.54 |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 59,629.15 |
| 其中:累计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5,150.47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63.96 |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累计银行利息(+) | 990.40 |
| 其中:本年度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 | 29.79 |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累计银行手续费(-) | 0.79 |
| 其中:本年度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 0.09 |
| 募集资金余额 | -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为3个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各家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行名称 | 账户类别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存款期限 |
| 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湖东路支行 | 活存账户 | 34001658608053004877 | - | 活期 |
| 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湖东路支行 | 定存账户 | 34001658608053004877 | - | 定期 |
| 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 | 活存账户 | 1306020829300040183 | - | 活期 |
| 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 | 定存账户 | 1306020814100004129 | - | 定期 |
| 农行武隆支行铁佛营业所 | 活存账户 | 31-660701040002895 | - | 活期 |
| 合计 | - |
3、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于2010年2月22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湖东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因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年产2.6万吨稀土锌铝合金镀层钢丝钢绞线项目在公司分公司——广海分公司未开工建设实施的部分(占项目总建设工程的三分之二)变更至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隆泰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实施,2011年2月25日,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隆泰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武隆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形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总额 | 58,639.5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63.9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780.2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004.4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629.1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83%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年产3万吨稀土多元合金镀层钢丝、钢绞线项目 | 否 | 6,300.00 | 5,789.85 | 18.93 | 5,789.85 | 100% | 2010年12月31日 | 710.50 | 是 | 否 |
| 先进涂镀技术与稀土材料工程中心项目 | 否 | 2,484.00 | 259.8 | - | 259.8 | 100% | 2012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是 |
| 年产2.6万吨稀土锌铝合金镀层钢丝、钢绞线项目 | 是 | 5,400.00 | 4,129.94 | 64.65 | 4,129.94 | 100% | 2012年3月31日 | 646.56 | 是 | 否 |
| 先进涂镀技术与稀土材料工程中心项目变更补充流动资金 | - | 2,224.20 | - | 2,224.20 | 100% | - | - | - | - | |
| 年产3万吨稀土多元合金镀层钢丝、钢绞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 - | 510.15 | 510.15 | 510.15 | 100% | - | - | - | - | |
| 年产2.6万吨稀土锌铝合金镀层钢丝、钢绞线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 | 1,270.06 | 1,270.06 | 1,270.06 | 100%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4,184.00 | 14,184.00 | 1,863.79 | 14,184.00 | - | - | 1,357.06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收购广海分公司 | 否 | 5,263.22 | 5,263.22 | - | 5,263.22 | 100.00% | 2011年12月31日 | 314.42 | 是 | 否 |
| 竞买全资子公司发展用地 | 否 | 3,311.27 | 3,311.27 | - | 3,311.27 | 100.00% | 2012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 增资隆泰子公司建设年产6万吨高铁PC制品项目 | 否 | 4,000.00 | 4,000.00 | 1.91 | 4,000.00 | 100.00% | 2012年12月31日 | 353.84 | 是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15,000.00 | 15,000.00 | - | 15,000.00 | 100.00%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7,870.66 | 17,870.66 | 2,698.26 | 17,870.66 | 10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45,445.15 | 45,445.15 | 2,700.17 | 45,445.15 | - | - | 668.26 | - | - |
| 合计 | - | 59,629.15 | 59,629.15 | 4,563.96 | 59,629.15 | - | - | 2,025.32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已经具备先进涂镀技术与稀土材料工程的基础研究和产业应用能力,继续建设工程中心项目将导致重复建设,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及工程中心项目实际状况,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工程中心项目。公司终止实施工程中心项目后,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公司节约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结合自身资产状况和科研现状,遵循资产互为利用、优化配置的原则,将公司科研投入与生产项目紧密结合,已形成了科研工作与实际生产互为促进、互为渗透的科研生产模式。公司目前生产基地分布于马鞍山、广海及武隆三地,几处生产基地均配套建有跟产品研发相关的实验、检测和科研场所,同时配备了所需实验设备及科研人员。因此,公司考虑到控制投资风险,避免重复建设,降低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已经具备先进涂镀技术与稀土材料工程的基础研究和产业应用能力,继续建设工程中心项目将导致重复建设,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及工程中心项目实际状况,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工程中心项目。公司终止实施工程中心项目后,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公司节约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44,455.54万元,本年度使用1,710.56万元,累计已使用44,455.54万元,尚余0万元。本年度超募资金使用如下:补充流动资金1,710.56万元。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 经2010年2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0年3月11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鼎泰新材于2010年3月16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获得中国华农资产经营公司挂牌交易其所属中水广海钢丝绳厂整体资产的受让资格,并于2010年3月18与中国华农资产经营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经2010年4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募投项目之一年产2.6万吨稀土锌铝合金镀层钢丝钢绞线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分公司中水广海钢丝绳厂内。经201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1年5月15日召开的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募投项目之一年产2.6万吨稀土锌铝合金镀层钢丝钢绞线项目在公司分公司——广海分公司未开工建设实施的部分(占项目总建设工程的三分之二)变更至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隆泰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1、年产3万吨稀土多元合金镀层钢丝、钢绞线项目:截至2010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054.46万元,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鹏所股专字[2010]133号和深鹏所股专字[2010]417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054.46万元。 2、年产2.6万吨稀土锌铝合金镀层钢丝、钢绞线项目: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96.01万元,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鹏所股专字[2010]417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6.01万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年产3万吨稀土多元合金镀层钢丝、钢绞线项目已实施完毕,节余募集资金510.15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年产2.6万吨稀土锌铝合金镀层钢丝、钢绞线项目”已变更实施地点至广海分公司,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中水广海钢丝绳厂资产并投入该项目建设,导致项目节余资金较多,该项目已实施完毕,节余募集资金1270.06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资隆泰子公司建设年产6万吨高铁PC制品项目已实施完毕,节余资金1.9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另外累计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989.61万元,因所有项目实施完毕,将利息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2.6万吨稀土锌铝合金镀层钢丝、钢绞线项目 | 年产2.6万吨稀土锌铝合金镀层钢丝、钢绞线项目 | 4,129.94 | 64.65 | 4,129.94 | 100.00% | 2012年3月31日 | 646.56 | 是 | 否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年产2.6万吨稀土锌铝合金镀层钢丝、钢绞线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地点,首先,是为了抓住未来西南地区市场电网建设的巨大空间,更合理地规划公司未来发展路线;其次,相对于广海分公司,重庆地区在原材料线材和锌的供应、人力资源成本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第三,该项目主要是由各自独立的生产线构成,已建成的三分之一部分能独立生产产品,尚未建设的三分之二不因为项目的分开建设而影响项目的完整性。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经201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1年5月15日召开的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募投项目之一年产2.6万吨稀土锌铝合金镀层钢丝钢绞线项目在公司分公司——广海分公司未开工建设实施的部分(占项目总建设工程的三分之二)变更至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隆泰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公告》已于2011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