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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B58版)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4-016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4月17日在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聪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4年4月4日书面送达全体董事、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13年度对全资子公司玛斯(厦门)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5,000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将减少2013年度母公司利润总额5,000万元,不会影响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且对公司业务流程等比较了解,为了保障2014年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

      1、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收费标准授权经营管理层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2、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收费标准授权经营管理层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办理银行授信申请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运营需要,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办理总额不超过16.5亿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项下的各类金融机构业务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董事长、总经理应就授信申请进展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丰富公司产品线,增加公司盈利能力,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出资收购贺博文、潘茹萍创建的“浪肯”男装品牌。鉴于“浪肯”男装品牌的相关业务、资产目前分布于贺博文、潘茹萍所控制的不同企业旗下,为减少交易风险,公司与贺博文、潘茹萍根据“先整合、再并购”的原则,一致同意先由贺博文、潘茹萍出资设立的“上海唐雅服饰有限公司”收购现有“浪肯”男装产品相关业务及对应有效资产、人员,再由公司出资收购“上海唐雅服饰有限公司”100%股权。据此,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与贺博文、潘茹萍签署了《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纪子有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同意聘任纪子有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纪子有先生简历:

      纪子有,男,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服装部导购;南京太平商场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九牧王(中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特色龙(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纪子有先生为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提名、聘任纪子有先生为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纪子有先生的简历并了解相关情况,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3、同意聘任纪子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4年5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4-017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17日在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4年4月4日由专人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不遵守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不遵守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的、准确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项及第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4-018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九牧王”)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55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1年5月24日,分别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以及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元。截至2011年5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6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695.0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5,304.9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20077号《验资报告》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