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4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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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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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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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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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仍不容乐观,隶属于公司主要产品下游运用领域水泥建材行业、矿山冶金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呈下滑态势。应对上述整体经济局势,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努力克服困难,切实加强公司内控管理,逐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研发技术升级力度,不断巩固和强化现有经营业务的技术和市场等优势,较好地完成了2013年度各项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经营管理层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2013年度,经过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8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5%;实现营业利润3.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1%;实现净利润3.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0%。
(二)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于2003年自主研发并成功生产出第一台辊压机以来,一直专注于高效、节能、环保的辊压机及其配套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致力于为水泥、矿山等生产领域提供粉磨系统的最佳解决方案。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以辊压机为核心向客户提供高效节能粉磨系统装备及配套技术服务的国内领先的行业知名企业。公司是国内首家将辊压机成功应用于水泥生料,并率先应用于矿山粉磨的企业。
在技术与研发方面,公司具备一支结构合理、分布均衡的技术研发团队,拥有强大的自主研发能力与创新能力。2006年,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2008年,公司成为四川省第一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2年通过了复审。截止报告期,公司共拥有71项国家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3项),另有多项专利正在申请中。公司成立至今,有多项专利和技术成果获四川省和成都市科技进步奖,其中已获的发明专利 “水泥生料制备方法及其实施设备”获得中国建材行业技术革新一等奖、成都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公司自主研发的“磁铁矿用大型辊压机”项目获得成都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公司自主研发的 “辊压机水泥生料终粉磨系统”获得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2013年度全国建材机械行业科技奖三等奖;公司自主研发的“柱钉式辊面辊压机的应用”获得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建丰杯”第七届全国建材机械行业技术革新奖一等奖。
在产品方面,公司研发制造的辊压机具有稳定性强、系统性能指标高、使用寿命长等特点。2007年,公司产品被国家质检总局评为“中国名牌产品”。
公司自主研发的“CLF智能化高效节能辊压机”被国家科技部纳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公司2007年被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授予“中国水泥机械龙头企业”称号;2009年被中国建材机械行业评为“标准化工作先进集体”;公司注册的商标2010年被四川省工商局评为“四川省著名商标”。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CE认证,先后获得了“四川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四川省建设创新型企业”、“中国建材机械工业企业信用评价AAA级”、“四川省质量信用AAA用户”等多项荣誉和资质证书,参与了JC/T2104-2012《水泥工业用耐磨堆焊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起草。
上述核心技术体系是公司技术领先于国内同行的基础,同时也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主要体现。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公司后续发展过程中将不断以创新理念为引导,进一步夯实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为了利用现有的技术平台进一步拓展重型装备新产品,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以10,000万元自有资金,使用2012年4月竞拍获得的位于成都市武侯区金花桥街道七里村面积为27.9278 亩(18,618.51㎡)的土地投资新建新产品研发中心,用于研发除辊压机、选粉机以外的新产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实验车间及其配套所需研发设备等。此投资行为经公司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2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截止本报告日,该投资项目正常推进。
(四)对公司未来发展展望
2014年,根据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在不考虑公司募投项目产生效益的情况下,公司经营管理层将结合目前公司实际情况,继续加强主要产品的市场营销及推广工作,维持主要产品原有的市场份额,积极推动其他应运领域的市场拓展,公司力争全年计划新签订合同10亿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形。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何亚民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 股票简称 | 利君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651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胡益俊 | 高峰 |
| 电话 | 028-85366263 | 028-85366263 |
| 传真 | 028-85370138 | 028-85370138 |
| 电子信箱 | Hyj5445@163.com | Feng66691@163.com |
| 2013年 | 201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1年 | |
| 营业收入(元) | 883,700,750.83 | 804,468,244.96 | 9.85% | 1,220,061,003.6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1,161,939.15 | 292,989,114.15 | 6.2% | 424,585,581.9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09,229,591.71 | 276,508,713.84 | 11.83% | 415,208,217.4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02,263,554.86 | 237,854,841.88 | -14.96% | 96,474,629.3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8 | 0.73 | 6.85% | 1.1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8 | 0.73 | 6.85% | 1.1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08% | 14.86% | 1.22% | 59.77% |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1年末 | |
| 总资产(元) | 2,524,071,854.64 | 2,637,310,574.84 | -4.29% | 2,427,258,520.5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886,889,404.72 | 2,064,947,465.57 | -8.62% | 1,900,278,351.42 |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3,54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19,293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何亚民 | 境内自然人 | 36.21% | 145,199,999 | 145,199,999 | ||
| 何佳 | 境内自然人 | 35.01% | 140,400,000 | 140,400,000 | ||
| 魏勇 | 境内自然人 | 17.96% | 72,000,000 | 54,000,000 | ||
| 张乔龙 | 境内自然人 | 0.60% | 2,400,001 | 0 | ||
| 中信证券-中信-中信证券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8% | 1,507,033 | 0 | ||
| 中信证券-中信-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14% | 567,416 | 0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12% | 500,306 | 0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12% | 490,000 | 0 | ||
| 王爱玲 | 境内自然人 | 0.12% | 464,418 | 0 | ||
| 阳泉信达投资管理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11% | 430,000 | 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何亚民与何佳系父女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并合计持有公司71.22%的股份。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