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4-007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720号核准,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00元。截止2011年6月15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4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9,517,022.9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0,482,977.0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中磊验字[2011]第0037号的验资报告。
2013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56,996,179.70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10,523,594.39元,其中:超出募投项目所需部分的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29,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注册全资子公司20,000,000.00元、投资参股公司43,810,800.00元(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倒班楼项目支出10,439,398.45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77,273,395.94元(含补充流动资金36,500,000.00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4,492,701.67元(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累计19,533,319.03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2,492,701.67元,定期存单为112,000,000.00元,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为4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正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0年5月5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已与保荐人国信证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山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北京西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天宝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于2011年6月16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6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154,492,701.67元,见下表 :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存 放 银 行 | 帐 号 | 存款方式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1 | 工行南昌市青山湖分理处 | 1502209429024800728 | 募集资金专户 | 298,831.26 | 160,345.40 |
| 定期存款 | 21,000,000.00 | 6,000,000.00 | |||
| 2 | 建行南昌市洪都支行火炬分理处 | 36001051260059009888 | 募集资金专户 | 113,835.05 | 320,652.33 |
| 定期存款 | 79,500,000.00 | 33,500,000.00 | |||
| 3 | 中行南昌市高新支行 | 194711840081 | 募集资金专户 | 923,664.64 | 730,036.15 |
| 定期存款 | 70,500,000.00 | 37,000,000.00 | |||
| 4 | 招商银行北京西路支行 | 791900036610502 | 募集资金专户 | 716,178.98 | 999,994.61 |
| 定期存款 | 29,500,000.00 | 11,500,000.00 | |||
| 5 | 民生银行南昌分行 | 3501014160001803 | 募集资金专户 | 2,106,137.05 | 183,332.68 |
| 定期存款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 6 | 浦发银行南昌分行天宝支行 | 64040154500001012 | 募集资金专户 | 3,124,440.62 | 98,340.50 |
| 定期存款 | 15,000,000.00 | 9,000,000.00 | |||
| 7 | 浦发银行南昌分行天宝支行 | 利多多理财产品 | 40,000,000.00 | ||
| 合计 | 237,783,087.60 | 154,492,701.6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原因
公司“非金属系列防磨抗蚀材料生产及防护、再造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非金属防护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为6,996.50万元,非金属防护产品是公司主营防护产品之一,近两年来公司通过对关键设备的更新改造,产能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基本能够满足当前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鉴于“非金属防护项目”的下游钢铁、水泥行业整体经营环境仍持续低迷,该项目涉及的可预期的市场需求减少,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非金属防护项目”的实施。
2、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拟使用“非金属防护项目”募集资金2,750-3,300万元人民币,用于与黑龙江省安达市仙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浪科技”)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新公司注册资金预计5,000-6,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占55%,黑龙江省安达市仙浪科技有限公司占 45%。之后,原“非金属防护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并承诺在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无
(三)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序号 | 产品代码 | 预期收益率 | 销售期 | 成立日 | 到期日 | 期限(天) | 金额(元) | 本报告期取得收益(元) |
| 1 | 2101130062 | 4.35% | 2013.02.16-02.20 | 2013.02.21 | 2013.05.23 | 91 | 50,000,000.00 | 542,260.27 |
| 2 | 2101130063 | 4.60% | 2013.02.16-02.20 | 2013.02.21 | 2013.08.22 | 182 | 55,000,000.00 | 1,261,534.25 |
| 3 | 2101130194 | 4.35% | 2013.05.27-05.29 | 2013.05.30 | 2013.08.29 | 91 | 50,000,000.00 | 542,260.27 |
| 4 | 1101138251 | 3.70% | 2013.8.28-8.29 | 2013.8.30 | 2013.10.8 | 39 | 56,000,000.00 | 218,711.11 |
| 5 | 2101130353 | 4.55% | 2013.9.2-9.4 | 2013.9.5 | 2013.10.10 | 35 | 30,000,000.00 | 130,890.41 |
| 6 | 2101130403 | 4.50% | 2013.10.14-10.16 | 2013.10.17 | 2013.11.21 | 35 | 70,000,000.00 | 302,054.79 |
| 7 | 2101130458 | 5.05% | 2013.11.25-11.27 | 2013.11.28 | 2014.2.27 | 91 | 40,000,000.00 | 503,616.44 |
| 累计已购买金额 | 351,000,000.00 | 3,501,327.55 | ||||||
注:1、以上理财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宝支行购买;
2、第一、第二笔购买是根据公告决议不超过10,500万元的总额购买;
3、第三笔购买是第一笔理财到期后的续买;
4、第四笔购买是第二笔理财到期后的续买;
5、第五笔购买是第三笔理财到期续买3,000万元,其余2,000万元归还到中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上;
6、第六笔购买是第四、第五笔理财到期续买7,000万元,其余1,300万元归还建行募集资金专户并补充流动资金,另外300万元归还招行募集资金专户做七天通知存款;
7、第七笔购买是第六笔理财到期续买4,000万元,其余:1,500万元归还中行募集资金专户账上,500万元归还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账上,1,000万元归还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账上并补充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 募集资金总额 | 380,482,977.0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996,179.7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8,342,763.5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0,523,594.3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7.96%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金属防护项目 | 否 | 85,157,000.00 | 85,157,000.00 | 85,157,000.00 | 3,887,841.92 | 12,190,223.62 | -72,966,776.38 | 14.31% | 2015年6月 | 否 | ||
| 非金属防护项目 | 是 | 69,965,000.00 | 1,622,236.50 | 1,622,236.50 | 504.50 | 1,622,236.50 | -68,342,763.50 | 100.00% | 终止 | 是 | ||
| 技术研发中心注 | 否 | 34,650,000.00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3,754,171.26 | 18,173,874.31 | -29,826,125.69 | 37.86% | 2014年12月 | 否 | ||
| 网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否 | 36,020,000.00 | 36,020,000.00 | 36,020,000.00 | 1,905,041.90 | 8,787,061.51 | -27,232,938.49 | 24.39% | 2015年6月 | 否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7,784,763.50 | 37,784,763.50 | 36,500,000.00 | 36,500,000.00 | 36,500,000.00 | 96.60% | ||||||
| 投资子公司 | 30,558,000.00 | 30,558,000.00 | 2014年1月 | |||||||||
| 募集资金小计 | 225,792,000.00 | 239,142,000.00 | 239,142,000.00 | 46,047,559.58 | 77,273,395.94 | -161, 868,604.06 | 32.31% | |||||
| 归还银行贷款 | 否 | 29,000,000.00 | 29,000,000.00 | 29,000,000.00 | 29,000,000.00 | 100%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100% | ||||||
| 倒班楼支出 | 否 | 22,000,000.00 | 22,000,000.00 | 22,000,000.00 | 6,137,820.12 | 10,439,398.45 | -11,560,601.55 | 47.45% | ||||
| 投资全资子公司 | 否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100.00% | ||||||
| 投资参股公司 | 否 | 43,810,800.00 | 43,810,800.00 | 43,810,800.00 | 4,810,800.00 | 43,810,800.00 | 100.00% | |||||
| 超募资金小计注 | 否 | 144,810,800.00 | 144,810,800.00 | 144,810,800.00 | 10,948,620.12 | 133,250,198.45 | -11,560,601.55 | 92.02% | ||||
| 合计 | 370,602,800.00 | 383,952,,800.00 | 383,952,,800.00 | 56,996,179.70 | 210,523,594.39 | -173,429,205.61 | 54.83%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3、技术研发中心技改扩建工程项目:因项目建设规模较原设计发生较大变化,经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1,335万元,从而建设周期相应有所延长。 3、网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由于金属防护项目建设期的延迟,且根据市场变化的情况,公司调整了营销及物流配送系统的布点设置和建设进度。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非金属防护项目”因其下游钢铁、水泥行业整体经营环境仍持续低迷,该项目涉及的可预期的市场需求减少,经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已终止 “非金属防护项目”的实施。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12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之议案》 ,同意将金属防护项目的实施地由原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大道以南、学院路以北(洪土国用【登高2011】第D009号工业用地,变更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路以北、学苑六路以东工业用地块。土地使用证书编号:洪土国用登高(2012)第D124号。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1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818.89万元置换上述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当年已完成置换 。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3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80,482,977.03元的9.20%)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补充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
注:2011年9月15日,恒大高新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资之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335万元的超募资金追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入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非金属防护项目 | 37,784,763.50 | 36,500,000.00 | 36,500,000.00 | 36,500,000.00 | 96.60% | 否 | |||
| 投资子公司 | 非金属防护项目 | 30,558,000.00 | 30,558,000.00 | 0.00 | 0.00 | 0.00 | 2014年1月 | 否 | ||
| 合 计 | 68,342,763.50 | 67,058,000.00 | 36,500,000.00 | 36,500,000.00 | 53.41%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非金属防护产品是公司主营防护产品之一,近两年来通过对关键设备的更新改造,产能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基本能够满足当前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鉴于“非金属防护项目”的下游钢铁、水泥行业整体经营环境仍持续低迷,该项目涉及的可预期的市场需求减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决定终止“非金属系列防磨抗蚀材料生产及防护、再造建设项目”的实施,拟将“非金属防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2,750-3,300万元人民币,用于与黑龙江省安达市仙浪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新公司注册资金预计5,000-6,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占55%,黑龙江省安达市仙浪科技有限公司占45%。之后,原“非金属防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13年11月19日和2013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终止实施“非金属系列防磨抗蚀材料生产及防护、再造建设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合资设立新公司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和《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4-008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上午9: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4年4月4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金本先生、郭华平先生、李汉国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14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281.35万元,同比增长57.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7.81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30.74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31,275,000股为基数,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502,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合计送转10股,本次送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262,55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7,815,912.81元,全部结转到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2014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2014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刊载在2014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2014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议案》。
同意于2014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就有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内容详见2014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等各类信贷业务,本决议有效期与浦发银行授信期一致。
(2)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山湖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等各类信贷业务,本决议有效期与工行授信期一致。
(3)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有效期与中行授信期一致。
(4)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期限壹年,使用方向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承兑保证金为零,国内信用证保证金为零,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本决议有效期与招商银行授信期一致。
(5)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南昌洪都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陆仟万元整,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由朱星河和胡恩雪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本决议有效期与建行授信期一致。
(6)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壹亿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等各类信贷业务,本决议有效期与兴业银行授信期一致。
(7)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恒大表面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等各类信贷业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决议有效期与浦发银行授信期一致,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8)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恒大表面工程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伍佰万元整,期限壹年,使用方向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承兑保证金为零,国内信用证保证金为零,由朱星河和胡恩雪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本决议有效期与招商银行授信期一致。
(9)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人民币贰仟壹百万元银行合同能源项目贷款授信(6年期),公司为期提供担保,用于投资山西南娄集团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本决议有效期与浦发银行授信期一致,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以上授信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朱星河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议案》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补充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时间之议案》
目前技术研发中心技改扩建工程项目进入内部装修阶段但仍需要对研发设备等进行采购、安装、调试。鉴于以上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期延长,延期至2014年12月完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公司拟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司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该等投资事项。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本次所授权限仅限于董事长办理跟公司相关的投资事项,包括项目前期调研、聘请咨询顾问、尽职调查、设立投资平台、进行商务谈判、投资及实际收购、标的公司管理层的聘任、运营、转让等。
(2)授权后,董事长对单个项目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金额,按照公司《章程》等公司内控制度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董事长办理关于对外投资的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登记事宜,参与投资谈判、签署相关投资协议,办理子公司设立审批、登记事宜以及投资进展汇报等一切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4)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有权在任何时间终止上述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对照表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1 2 |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 说明:粗体为修改内容 | ||
附件2: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1 | 交易股权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交易股权产生的利润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 交易股权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交易股权产生的利润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
| 说明:粗体为修改内容 |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4-009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上午11: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4年4月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合议并现场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转B6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