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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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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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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6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16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10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乐伍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逐项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再喜先生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由深圳前海易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易德”)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不低于10%的份额,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乐伍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关联董事陈乐伍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2.1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前海易德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

    发行对象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16.33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000万股普通股,发行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额的15.85%。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32,66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8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陈乐伍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陈乐伍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前海易德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拟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再喜先生拟认购该股权投资基金不低于10%的份额,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的关联交易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陈乐伍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前海易德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具体内容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陈乐伍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陈再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对象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陈再喜先生和陈银卿女士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9.71%的股权,陈乐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84%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喜和陈银卿夫妇及陈乐伍先生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51.55%的股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000万股,由前海易德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全部认购,其中陈再喜先生拟认购该发行对象不低于10%的份额。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陈再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对象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关联董事陈乐伍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议案及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若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董事会有权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批准并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及协议,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安排,并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5)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8)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关联董事陈乐伍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及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陈乐伍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九项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的《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7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猛狮科技”)拟向深圳前海易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易德”)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32,660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再喜先生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即由前海易德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不低于10%的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同时,本次交易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及其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情况

    (一)前海易德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前海易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25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传洽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

    2、股权控制关系

    (二)前海易德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情况

    1、概况

    该股权投资基金拟由前海易德筹建和管理,用于投资猛狮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再喜先生拟参与该股权投资基金的认购,拟认购份额比例不低于10%。

    该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后将由前海易德负责基金的运作管理。本次发行前,前海易德及张传洽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简要财务报表

    该股权投资基金尚未设立,故无财务报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2,000万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32,66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前海易德已于2014年4月16日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承诺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

    四、交易定价政策与依据

    (一)定价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4月18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确定为16.33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与签订时间

    甲方: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前海易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4年4月16日

    (二)发行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数额

    1、本次非公开发行以甲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16.33元/股。

    2、前海易德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款总金额为人民币32,660万元,认购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若甲方A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股利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调整后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则:派发股利时,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时,P1= 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时,P1=(P0+AK)/(1+K);三项同时进行时,P1=(P0-D+AK)/(1+K+N)。

    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参照经上述公式计算的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认购人的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量依上述方式相应调整。

    (三)认购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

    1、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支付方式为现金认购。

    2、支付方式

    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设立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按照认购款总金额认购本次甲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甲方发出认股款缴纳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促使认购人一次性将认购款划入保荐机构帐户,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帐户。

    (四)限售期

    认购人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须在下列条件全部获得满足的前提下方可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2、本次交易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乙方已履行其内部审批手续,批准本次交易;

    4、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合同。

    2、违约方应依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出)。

    3、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后,乙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设立并管理、作为本次发行认购人的股权投资基金的,构成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4、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后,认购人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认购承诺,延迟支付认购资金的,则构成违约。认购人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乙方对认购人应向甲方履行的违约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前海易德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基于其看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对公司后续发展的积极影响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前景。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整体实力将得到增强,财务状况得以改善,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也将得以加强,有利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迅速提升,资金实力将得到显著增强,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有效提高,公司的资产结构将进一步优化,财务状况得以改善,财务风险降低,同时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也将得以加强,公司总体现金流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该股权投资基金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未发生交易事项。

    八、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2、前海易德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认购人”)同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2,000万股普通股(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的15.85%)。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再喜先生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由前海易德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不低于10%的份额,因此该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公司拟与前海易德订立的关联交易协议的各项条款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与方式符合相关规则,该关联交易的实施体现了认购人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共同利益。

    4、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涉及相关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5、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在审议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推进相关工作,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独立董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本次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8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6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5日-2014年5月6日。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4年5月5日下午3:00至2014年5月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5、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9日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限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29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振兴路猛狮集团办公楼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股票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4、《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5、《发行数量》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7、《股票上市地》

    8、《限售期安排》

    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三)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陈再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对象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三、股权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9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振兴路猛狮集团办公楼5楼证券部。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进行登记。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会务联系

    联系人:赖其聪

    联系电话:0754-86989570

    传真:0754-86989554

    邮编:5158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362684;投票简称:猛狮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股东对议案2的表决结果与对该议案的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议案分项表决结果不一致时,以对子议案分项的表决结果为准。2.00 元代表议案2下的所有子议案(即议案2.1-2.10)。

    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得申报股数如下:

    D、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猛狮科技”A股的投资者,对议案1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股权登记日持有“猛狮科技”A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E、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5日下午3:00至2014年5月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9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16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10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立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逐项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2.1、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深圳前海易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

    发行对象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16.33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000万股普通股,发行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额的15.85%。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32,66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7、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8、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3、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前海易德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拟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再喜先生拟认购该股权投资基金不低于10%的份额,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前海易德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陈再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对象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陈再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对象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公告编号:2014-030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4月18日开市起复牌。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4年4月12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且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猛狮科技,股票代码:002684)自2014 年4月11 日下午13:00起停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事项已于2014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准备工作业已完成。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18日开市起复牌,恢复正常交易。

    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及涉及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2、深圳前海易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易德”)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认购人”)同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2,000万股普通股(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的15.85%)。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再喜先生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由前海易德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不低于10%的份额,因此该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公司拟与前海易德订立的关联交易协议的各项条款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与方式符合相关规则,该关联交易的实施体现了认购人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共同利益。

    4、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涉及相关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5、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在审议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推进相关工作,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陈潮雄 张歆 秦永军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序号议案内容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股票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   
    2.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4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2.5发行数量   
    2.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7股票上市地   
    2.8限售期安排   
    2.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陈再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对象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序号表决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
    总议案全部议案100.00元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00元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子议案2.1-2.10)2.00元
    2.1股票种类和面值2.01元
    2.2发行方式2.02元
    2.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2.03元
    2.4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2.04元
    2.5发行数量2.05元
    2.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2.06元
    2.7股票上市地2.07元
    2.8限售期安排2.08元
    2.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2.09元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2.10元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3.00元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4.00元
    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5.00元
    6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6.00元
    7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陈再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对象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7.00元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8.00元
    9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9.00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投票代表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684买入1.00 元1股

    投票代表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684买入100.00 元1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