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王启林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肖国锋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王碧辉 |
公司负责人王启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国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碧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156,071,542.67 | 1,151,281,402.41 | 0.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49,331,717.22 | 1,064,439,384.49 | -1.42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759,015.25 | 12,689,145.80 | 71.48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52,850,352.86 | 163,389,982.31 | -6.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107,667.27 | -17,321,045.39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2,778,950.51 | -18,709,331.80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3 | -1.67 | 增加0.24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7 | 不适用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24,224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0.03 | 125,067,778 | 无 | ||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6.58 | 16,437,827 | 质押 13,000,000 | ||
滕伟丽 | 境内自然人 | 2.00 | 5,000,000 | 未知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朱雀漂亮阿尔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2 | 1,802,528 | 未知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0 | 999,935 | 未知 | ||
陈瑞岗 | 境内自然人 | 0.38 | 954,446 | 未知 | ||
北京昭德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3 | 829,621 | 未知 | ||
邓灏 | 境内自然人 | 0.32 | 803,100 | 未知 | ||
连永杨 | 境内自然人 | 0.32 | 790,300 | 未知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二组合 | 国有法人 | 0.22 | 538,168 | 未知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 125,067,77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6,437,827 | 人民币普通股 | |
滕伟丽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朱雀漂亮阿尔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802,52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9,935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瑞岗 | 954,44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昭德投资有限公司 | 829,621 | 人民币普通股 | |
邓灏 | 803,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连永杨 | 79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二组合 | 538,16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况;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况。 |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变动比例(%) | 原因说明 |
货币资金 | 138,822,958.91 | 301,265,016.10 | -53.92% | 主要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
应收账款 | 1,576,145.61 | - | 100.00% | 主要是因为销售货物未收款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8,539,562.73 | 4,225,877.94 | 102.08% | 主要是因为预付原料款项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289,374.88 | 153,845.81 | 738.10% | 主要是因为备用金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86,143,872.43 | 13,561,909.97 | 1272.55% | 主要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6,462,864.56 | 3,273,744.70 | 97.42% | 主要是在建项目尚未完工所致; |
应付账款 | 52,381,381.13 | 32,809,943.41 | 59.65% | 主要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6,885,985.09 | 4,645,657.71 | 48.22% | 主要是因为未缴税金增加所致;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原因说明 |
销售费用 | 26,872,526.83 | 20,415,731.27 | 31.63% | 主要是工资增加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1,175.50 | -22,145.09 | -105.31% | 主要是上期坏帐准备冲回所致; |
投资收益 | 690,410.96 | 355,068.48 | 94.44% | 主要是银行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7,039,790.00 | 1,212,250.62 | 480.72% | 主要是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58,452.90 | 6,000.00 | 874.22% | 主要是缴纳滞纳金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759,015.25 | 12,689,145.80 | 71.48% | 主要是购买商品支出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4,201,072.44 | -3,088,065.81 | 5864.93% | 主要是因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及技建投入增加所致;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啤酒”)于2003年8月11日签署《不竞争承诺函》,承诺将作出一系列的安排,避免与惠泉啤酒产生同业竞争,与惠泉啤酒变竞争为合作,保证惠泉啤酒拥有独立的产、供、销体系,保证惠泉啤酒的稳定、健康发展。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1、明确市场区域划分:燕京啤酒明确表示与惠泉啤酒进行市场区域划分,把燕京啤酒在福建省内的销售网络(包括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络)与惠泉啤酒现有的销售网络统一管理;2、明确产品档次划分:燕京啤酒承诺,在福建省不再销售与惠泉啤酒同档次低于惠泉啤酒价格的产品,并且销售的中高档啤酒均通过惠泉啤酒的销售网络来进行,从而避免相互冲突;3、燕京啤酒成为惠泉啤酒控股股东后,将保留、巩固惠泉啤酒现有的销售队伍及营销网络,充实其营销管理力量。 | 承诺公布时间:2003-8-11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 燕京啤酒在东南区域市场将以本公司为主进行运作,在东南区域以内的控股子公司将陆续通过委托经营或其他方式由本公司进行管理;燕京啤酒在此区域内如有新收购或新建生产基地的事项,将以本公司为主进行运作。 | 承诺公布时间:2006-6-21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 (1)限售条件:若没有触发追送股份条款,所持股份自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即12,500,000股,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即25,000,000股。在锁定期满后,如燕京啤酒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惠泉啤酒股份,其出售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格。(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利润分配、在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债券、权证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调整)。(2)公司将协助和督促公司董事会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参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前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对公司经营管理层以定向增发或其他方式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的股权激励方案,并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 | 承诺公布时间:2006-7-3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 | 是 | 是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 现时由惠泉啤酒托管的福建燕京在进入稳定盈利期后将以合适的方式注入惠泉啤酒,福建市场继续完全由惠泉啤酒运作,对惠泉啤酒福建以外的市场销售本公司给以适当协助。 | 承诺公布时间:2012-10-8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 | 是 | 是 |
其他承诺 | 分红 | 公司 |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含百分之十)。且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3、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4、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 承诺公布时间:2012-6-29承诺履行期限:2012年6月29日至2014年12月31日 | 是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启林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