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4-010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龙宇燃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8日发出通知,于2014年4月18日上午9: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茉莉厅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6 名,陈晶莹董事因工作原因缺席,委托王佳芬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徐增增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和《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利润不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预案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董事会工作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经营计划》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本预案内容如下: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已保持了三年的合作关系,对方对公司情况比较熟悉,方便今后工作的开展。现拟继续聘请其担任本公司201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本预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会议听取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总结》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有关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4-011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龙宇燃油”)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8日发出通知,于2014年4月18日上午11: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茉莉厅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长马荧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预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监事会工作报告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全体监事审议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系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制定,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等综合情况,符合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及公司利益。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
本预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本预案内容如下: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已保持了三年的合作关系,对方对公司情况比较熟悉,方便今后工作的开展。现拟继续聘请其担任本公司201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上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预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4-012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内部工作调整,同时征得现任董事会秘书程裕先生本人同意,程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继续担任公司副经理。
董事会推荐公司现任证券事务代表谢毅女士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谢毅女士不具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之一,熟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财务管理知识及公司业务,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董事会同时推荐黄萍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经审议,全票通过上述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变更事项,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谢毅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申请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
附件:谢毅女士、黄萍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
谢毅简历
谢毅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曾于李宁有限公司、铂金软件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任职。2012年12月起,加入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黄萍简历
黄萍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上海师范大学理学士,曾于爱尔博(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韩国JK建筑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任职。2008年5月加入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董事长秘书、办公室主任职位。
谢毅女士、黄萍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谢毅 | 黄萍 |
联系地址 | 上海浦东东方路710号19楼 | 上海浦东东方路710号19楼 |
电话 | 021-58300945 | 021-58301681-1185 |
传真 | 021-58308810 | 021-58308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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