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原因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才庆祥 | 独立董事 | 工作原因 | 张瑞彬 |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张仕和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郝春艳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刘 明 |
公司负责人张仕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春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 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3,866,721,560.99 | 13,947,898,586.27 | -0.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355,067,940.14 | 7,217,197,992.62 | 1.91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955,365.97 | 268,132,532.07 | -38.85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352,823,893.38 | 1,384,000,331.47 | -2.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0,691,093.68 | 128,505,360.00 | -21.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0,764,480.17 | 125,272,360.41 | -19.5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9 | 1.68 | 减少0.29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1 | 0.078 | -21.7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1 | 0.078 | -21.79 |
2.2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69,903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8.67 | 971,050,591 | 无 | |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11.60 | 191,972,653 | 无 |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2.48 | 41,084,593 | 无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1.44 | 23,894,300 | 无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 其他 | 0.98 | 16,201,513 | 无 | |
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0.33 | 5,489,820 | 质押2,774,910 | |
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中国大陆基金 | 其他 | 0.26 | 4,355,881 | 无 | |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 | 其他 | 0.18 | 3,049,900 | 无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15 | 2,519,245 | 无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14 | 2,372,355 | 质押800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71,050,591 | 人民币普通股971,050,591 |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 191,972,653 | 人民币普通股191,972,653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41,084,593 | 人民币普通股41,084,593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3,894,300 | 人民币普通股23,894,3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 16,201,513 | 人民币普通股16,201,513 |
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489,820 | 人民币普通股5,489,820 |
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中国大陆基金 | 4,355,881 | 人民币普通股4,355,881 |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 | 3,049,900 | 人民币普通股3,049,9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519,245 | 人民币普通股2,519,24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372,355 | 人民币普通股2,372,355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主要报表项目 | 期末余额(或本期金额) | 年初余额(或上期金额) | 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说明 |
1 | 应收账款 | 1,051,987,320.80 | 753,486,764.00 | 39.62 | 1、应收账款:受市场行情影响,公司无法及时回笼货款。 |
2 | 其他应收款 | 80,012,511.47 | 40,791,672.32 | 96.15 | 2、其他应收款:未结算款项。 |
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07,853.30 | 10,773,156.49 | -113.07 | 3、投资收益:主要是合营和联营企业当期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及上年同期收到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红。 |
4 | 营业外支出 | 188,457.05 | 2,097,247.73 | -91.01 | 4、营业外支出:主要为上年同期公司支付安全生产罚款。 |
5 | 少数股东损益 | -38,364,516.74 | -71,687,504.28 | 46.48 | 5、少数股东损益:主要是子公司松河公司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65,767.22 | 80,839,248.41 | -93.24 | 6、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限的现金:上年同期为代收代付职工棚户区房款。 |
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0,097,896.93 | 347,494,216.70 | -33.78 | 7、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公司加强管理,减少物资采购。 |
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9,781,130.03 | 59,148,954.80 | 85.60 | 8、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年支付上年代收的棚户区房款。 |
9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100,000,000.00 | -100.00 | 9、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上年同期收回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本金。 |
1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0.00 | 10,923,987.48 | -100.00 | 10、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上年同期收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红收入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
11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520,400.00 | 1,030,000.00 | 2,863.15 | 11、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原因为本期收控股(集团)公司拨国债项目补助资金。 |
1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57,000,000.00 | 175,582,348.72 | 103.32 | 12、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主要原因为公司属子公司本期偿还贷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诺 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盘江控股 | 2、盘江控股及其投资的企业如与盘江股份及其下属公司进行交易,均会以一般商业性及市场上公平的条款及价格进行。 3、盘江控股及其投资的企业违反以上任何一项承诺的,将补偿盘江股份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 2009年4月15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 | 盘江控股 | 4、资产独立(1)保证盘江股份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2)保证不违规占用盘江股份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5、业务独立 保证盘江股份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 2009年4月15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盘江控股 | 盘江控股及其投资的企业将尽量减少与盘江股份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盘江控股及其投资的企业与盘江股份将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盘江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09年4月15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盘江控股 | 2、在煤炭设备租赁、技术改造交通运输等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和间接关系的各方面给予本公司与其自身下属企业平等或优先的地位,保证不影响本公司的生产和经营。 3、在适当的时候确保本公司以公允的价格购买或以承包、租赁、托管等方式经营盘江控股与本公司可能构成竞争的资产和业务。 | 2001年4月5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 承诺 | 其他 | 盘江控股 | 盘江控股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之前出具《关于所持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后的处置意图的承诺》,保证本次解除限售股份509,287,907股于2012年4月16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12个月之后减持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2012年4月1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张仕和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6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