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3版)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累计支付:1,022,523,544.32元,其中:累计以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016,626,546.77元;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等5,896,997.55元。扣除上述投入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29,42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并经2011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制订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2014年1月6日公司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由公司及上表1、表2中的子公司负责实施。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为规范公司上述两次所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全体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11年9月27日与协议银行、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表3中简称“浙商证券”、“丙方”)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于2011年11月4日与协议银行、浙商证券就募集资金定期存单或通知存款事项,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1年11月30日公司与协议银行、浙商证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就募集资金定期存单或通知存款事项,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分别与协议银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表4中简称“浙商证券”、“丙方”)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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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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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系50kt/a新型氟制冷剂项目(一期20kt/a R125)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实行多级审批制度。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提出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建设管理部门审核后,会同公司财务部门编制公司募投项目用款计划,依次经公司分管建设的副总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下达实施。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32,857,501.27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为21,918,521.39元;以存单或通知存款存放的募集资金为110,938,979.88元。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定期存单、通知存款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详见表5):
表5: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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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13年12月31日,子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以存单或通知存款存放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详见表6):
表6: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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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年配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29,420,000.00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详见表7)。
表7: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表8、表9):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9月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上表1中承诺项目。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22,169.69万元。上述预先投入金额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1〕5043号《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2,169.6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2,169.69万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以募集资金中的22,169.6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22,169.69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巨化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巨化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附件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9日
表8:
201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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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中,30kt/aHFC-134a子项目的A、B、C系列已于201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E、F系列预计将于2014年3月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9kt/aHFC-32子项目已于2012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焚烧炉子项目已于2013年2月建成;产品包装物流子项目已于2013年7月建成。
[注2]:20kt/aTFE及其下游产品项目、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28kt/a新型食品包装材料项目和30kt/aODS替代品技改项目原预计投产后效益(年均利润总额)分别为19,466.78万元、18,184.49万元、6,139.27万元和1,733.33万元。本年此四项目实现利润总额分别为1259.87万元、-1,114.71万元、5,096.54万元和1,455.55万元。2013年度上述项目均未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系经济继续下行,公司所处行业产能增加,产品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进一步显现,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在需求放缓、供给增加的承压下向下运行。
表9:
2013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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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4-27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截止2014年3月31日,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并由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衢州广泽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报告。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给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2014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截止2014年3月31日的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剩余募集资金12,790.62万元(含利息)扣除应付而未付的募投项目合同款4639.85万元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8150.7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结余募集资金是指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扣除应付而未付的项目合同款部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89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9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元,共计募集资金160,8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34,052,900.00 元(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环保核查费用、信息披露费用、证券登记费等)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74,247,100.00元(其中股本8,935万元、资本公积148,489.71万元)。该次增资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396号)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011年9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中国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衢州衢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化工区分理处以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止2014年3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表1: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3月31日,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表2: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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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4年3月31日,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并达到设计产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57,429万元,其中已使用募投资金147,031.4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2,790.62万元(含利息)。剩余募集资金存放情况详见表1。
截止2014年3月31日,20kt/aTFE及其下游产品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该项目已无剩余募集资金;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28kt/a新型食品包装材料项目、30kt/aODS替代品技改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分别为9,408.25万元、2,646.63万元、720.07万元,并分别有应付而未付的项目合同款4167.71万元、322.40万元、149.74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分别为5240.54万元、2,324.23万元、570.33万元;购买土地使用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分别为12.84万元、2.83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分别为12.84万元、2.8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拟补充流动资金的结余募集资金分项目情况详见表3:
表3: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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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产生结余的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共计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20万元用于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和28kt/a新型食品包装材料项目;由于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有部分工程材料和生产辅料合并采购,公司从谨慎性角度考虑以自有资金支付;以及公司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结余了募集资金。
六、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鉴于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投资资金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给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扣除应付而未付的募投项目合同款后的余额8,150.77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8150.77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帅新武、李根美、白颐、余伟平、全泽的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关于将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产实际,将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议案。
2、公司监事会意见
2014年4月17日,公司监事会六届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将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意见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产实际,将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浙商证券作为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出具了《浙商证券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拟将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扣除应付而未付的募投项目合同款后的余额8,150.77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以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扣除应付而未付的募投项目合同款后的余额8,150.77万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浙商证券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9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4-28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4月17日,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化工公司”)、巨化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贸易公司”)、宁波巨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巨榭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为17,000.00万元和2,000.00万美元。其中将公司为宁波巨榭公司担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担保事项经批准后,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担保有关协议,并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上述子公司对融资品种需求的变化,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担保内容
1、为宁波化工公司提供两笔银行贷款担保
(1)贷款银行为中国银行宁波分行,贷款种类为综合授信包括本外币融资等业务,担保金额6,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
(2)贷款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分行镇海支行,贷款种类为综合授信包括本外币融资等业务,担保金额5,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
以上担保金额合计11,000.00万元。
2、为香港贸易公司提供一笔贷款担保
贷款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或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贷款方式为:在上述额度内,由公司选择境内的银行开出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为该公司提供融资担保贷款;担保金额2,000.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3、为宁波巨榭公司提供一笔银行贷款担保
贷款银行为中国银行宁波大榭支行,贷款种类为综合授信包括本外币融资等业务,担保金额6,0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波化工公司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控股比例100%)。注册资本26231.67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黎旸;公司注册地:宁波化学工业区跃进塘路501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四氟乙烯、31%盐酸(副产)、80%硫酸(副产),8-12%次氯酸钠(副产)的生产;危险化学品的批发(以上经营范围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和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化工产品的科研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石油制品、橡胶制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包装材料、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建筑材料的批发。软件产品的开发;普通化物仓储;槽罐租赁;商务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经审计,201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9,198.86万元,负债27,575.73万元,净资产31,623.1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58%;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70,630.28万元,净利润1,112.12万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0万元。
2、香港贸易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美元;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周黎旸;企业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弥敦道498-500号泰盛商业大厦五字楼全层;经营范围:工业盐、氧化铝、纸浆、硫铁矿、铁矿砂、红土镍、煤炭、甲醇等产品的进口贸易,氟系列及下游产品、烧碱、甲烷氯化物、环已酮等化工类产品的出口贸易,春胺露、离型纸等产品的国际商贸,技术服务及投资咨询。
经审计,2013年末,该公司2013年末总资产23,058.97万元,负债总额14,930.40万元,净资产均8,128.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75%;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59,672.69万元,净利润为223.8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2,000.00万美元。
3、宁波巨榭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周黎旸;企业注册地址: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03号219室;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的批发、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体气体(易燃气体、不燃气体、有毒气体)第3类 易燃液体(低闪点液体、中闪点液体、高闪点液体)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毒害品)、第8类 腐蚀品(酸性腐蚀品、碱性腐蚀品、其他腐蚀品)(除剧毒品、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外)的批发(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化工原料及产品、石油制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包装材料、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建筑材料的批发,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经审计,201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4,766.46万元,负债28,873.91万元,净资产5,892.5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05%;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77,388.82万元,净利润707.21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750.40万元。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人民币12,921万元,占本公司2013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3%;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美元2,000.00万元和人民币750.40万元,占本公司2013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3%。无逾期担保。
四、其他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宁波化工公司和香港贸易公司担保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宁波巨榭公司因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为其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9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4-29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为
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巨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继续为其提供融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17,653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担保17,653万元(含本公司现已为其提供融资担保12,921万元),担保期限一年。截止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921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4月17日,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继续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晋巨公司提供融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17,653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担保17,653万元(含本公司现已为其提供融资担保12,921万元),担保期限一年。并将该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担保事项,则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并在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担保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晋巨公司前身系本公司合成氨厂,由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煤集团”)、巨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巨化集团”)、本公司、企业经营层共同出资组建,于2008 年5 月16 日登记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35,000 万元,其中: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35%、巨化集团公司占30%、本公司占30%、企业经营层5%。注册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巨化中央大道251号2层。 法定代表人:郭志毅。
许可经营项目:液氨、氨水、工业甲醇、工业甲醛溶液、工业甲酸、纯氩、液氧、食品级二氧化碳、液氮、乌洛托品、氧气、氮气、氩气、多元气、硫磺(副产)、有机胺(含一丁胺、二丁胺、三丁胺)生产(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4年10月29日止);医用氧(液态)生产(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一般经营项目:化肥:尿素、碳酸氢铵生产和销售;煤炭销售(无储存);煤渣销售(不得加工、处理、设置堆场);化工技术服务;气瓶检验(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到2013年末,晋巨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3,663.78万元,负债总额为57945.84万元(其中:贷款总额52,615.5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52,615.55万元),净资产25717.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26%。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49,286.61万元,净利润500.50万元。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持有晋巨公司30%的股份。因此本担保事项构成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晋巨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继续为晋巨公司提供融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17,653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担保17,653万元(含本公司现已为其提供融资担保12,921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晋巨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承担为本公司生产提供甲醇、工业气体等原辅材料供应职能,具有稳定的保供能力。该担保,有利于增强该公司融资能力,满足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提高本公司稳定生产保障能力。本次担保系三大股东按持股比例对晋巨公司提供担保,且本公司所承担的担保主要为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风险较小。晋巨公司经营正常,资产负债率为69.26%,符合公司担保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为晋巨公司提供融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17,653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担保17,653万元(含本公司现已为其提供融资担保12,921万元),担保期限一年。并将该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担保事项,则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并在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担保事宜。
关联董事:杜世源、周黎旸、汪利民、童继红、喻旭春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帅新武、李根美、白颐、余伟平、全泽事先认可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关于继续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该关联担保按主要股东的股权比例共同为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14年4月17日,公司监事会六届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继续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晋巨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该关联担保议案,按主要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共同为晋巨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增强晋巨公司融资能力,满足其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为本公司提供稳定的原料供应,符合公司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人民币12,921万元,占本公司2013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3%;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美元2,000.00万元和人民币750.40万元,占本公司2013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3%。无逾期担保。
六、其他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构成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关联股东将回避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编号:临2014-30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必需,不可避免且以后年度仍会持续。该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和采购成本,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安全性。公司目前除在水、电、汽等资源供应上对关联方尚有一定的依赖性外,不存在其它的依赖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均亦对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受市场经济一般条件的约束,定价以市场为原则,交易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4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3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14年度计划》。公司关联董事杜世源、周黎旸、汪利民、童继红、喻旭春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2.公司独立董事帅新武、李根美、白颐、余伟平、全泽事前认可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3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度计划》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该关联交易为公司保持安全稳定生产经营必需,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意见为:本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符合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的《生产经营合同书》的有关规定,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和采购成本,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生产经营保障程度和生产经营稳定性、安全性,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受市场经济一般条件的约束,定价以市场为原则,交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意将本计划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14年4月17日公司监事会六届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安全稳定生产,符合公司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表1: 单位:万元
■
【注1】: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五届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51262万元,因年度生产量或生产品种、市场价格变化,允许计划总额的变动幅度为20%,即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计划合计为25.13亿元—30.15亿元。
【注2】:扣除收购锦纶公司前与锦纶公司控股股东发生的关联交易28380万元,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279387.36万元,在上述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计划总额变动范围内。
(三)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表2: 单位:万元
■
【注3】因结算和统计汇总滞后,本项数据为年初至3月末数据。
(四)上述关联交易计划,因年度生产量或生产品种、市场价格变化,关联交易总金额会在20%幅度内变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巨化集团公司
巨化集团公司系浙江省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
公司类型(性质):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杜世源
注册资本:9.66亿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城路849 号(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化肥、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学纤维,医药原料、中间体及成品(限下属企业),食品(限下属企业),国内、外期刊出版(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4月26日)。一般经营项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包装材料,针纺织品,服装、文体用品、工艺美术品的销售、发供电、按经贸部批准的商品目录经营本集团产品、技术和所需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三来一补”业务,承接运输和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广播电视的工程设计安装、维修、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培训服务,劳务服务,自有厂房、土地及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装饰、装潢的设计、制作,承办各类文体活动和礼仪服务,城市供水和工业废水处理(限分支机构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预计2014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08982万元。
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巨化集团公司总资产为1745056.13万元,净资产为777577.02万元,2013年,巨化集团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4780.81万元,实现净利润54985.4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邓建明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化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电石、液氧、氧气、氮气、氩气生产(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5年04月10日止);医用氧(气态、液态)生产(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钢质无缝气瓶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12月28日)。一般经营项目:非标设备制造及安装;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预计2014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100万元。
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142.90万元,净资产为-5089.90万元,2013年,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046.77万元,实现净利润-924.3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高奎
注册资本:2800万元(下转35版)
甲方 | 乙方 | 丙方 | 丁方 | 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商证券 | - | 28kt/a 新型食品包装材料项目 |
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商证券 | - | 20kt/aTFE 及其下游产品项目 |
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商证券 | - | 49kt/a 新型氟致冷剂项目 |
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商证券 | - | 30kt/aODS 替代品技改项目 |
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商证券 | - | 土地收购项目 |
公司 | 中国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 | 浙商证券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商证券 | 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 | 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和购买土地使用权项目 |
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化工 区分理处 | 浙商证券 | 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30kt/aODS 替代品技改项目 |
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商证券 | 浙江衢化氟化 学有限公司 | 土地收购项目 |
甲方 | 乙方 | 丙方 | 丁方 | 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商证券 | - | 50kt/a新型氟制冷剂项目(一期20kt/a R125) |
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商证券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 | 中国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 | 浙商证券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商证券 | - | 10kt/a FEP扩建项目(一期新建2kt/a FEP装置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
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浙商证券 | 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 | 50kt/a新型氟制冷剂项目(一期20kt/a R125) |
公司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金额 | |
募资专户 | 定期及协定存款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209280029200889376 | 7,051,755.37 | 20,000,000.00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氟聚厂 |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9730101040009915 | 0.00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33001685200053008829 | 6,415,336.29 | 77,560,000.00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209280029200889128 | 55,434.62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209280029200889252 | 94,043.00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 | 389659386156 | 28,360.01 | |
合计 | 13,644,929.29 | 97,560,000.00 |
公司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金额 | |
募资专户 | 定期及协定存款 | |||
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33001685200053008812 | 1,113,475.05 | 13,378,979.88 |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209280029200889004 | 34,220.02 | |
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化工区分理处 | 33101984065052500935 | 7,125,897.03 | |
合计 | 8,273,592.10 | 13,378,979.88 |
公司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金额 | |
募资专户 | 定期及协定存款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氟聚厂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209280019200119742 | 210,000,000.00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9730101040012406 | 418,000,000.00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33001685200053011261 | 1,420,000.00 | |
合计 | 629,420,000.00 |
募集资金总额 | 157,424.7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997.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6,470.9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注2]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20kt/aTFE及其下游产品项目 | 否 | 33,713 | 33,713 | 33,713 | 10,093.96 | 33,983.22 | 270.22 | 100.80 | 2013年11月 | 1,259.87 | 否 | 否 |
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 | 否 | 55,756 | 55,756 | 55,756 | 6,652.64 | 46,993.08 | -8,762.92 | 84.28 | [注1] | -1,114.71 | 否 | 否 |
28kt/a新型食品包装材料项目 | 否 | 19,690 | 19,690 | 19,690 | 1,518.48 | 17,303.75 | -2,386.25 | 87.88 | 2012年7月 | 5,096.54 | 否 | 否 |
30kt/aODS替代品技改项目 | 否 | 7,939 | 7,939 | 7,939 | 731.92 | 7,279.19 | -659.81 | 91.69 | 2012年12月 | 1,455.55 | 否 | 否 |
土地收购项目 | 否 | 8,331 | 8,331 | 8,331 | 8,331.01 | 0.01 | 100.00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2,000 | 32,000 | 32,000 | 32,580.71 | 580.71 | 101.81 | 否 | ||||
合计 | — | 157,429 | 157,429 | 157,429 | 18,997 | 146,470.96 | -10,958.04 | - | - | 6697.2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预计在2013年4月前完成整体项目建设并投产。19kt/aHFC-32子项目、产品包装物流子项目以及焚烧炉子项目已分于2012年7月、2013年7月和2013年2月建成。30kt/aHFC-134a子项目A、B、C系列已于2012年6月建成,E、F系列因设备供应商交货延期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建成。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2,169.69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169.69 万元。本公司于2011年10月实施了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方案。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总额 | 164,462.6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1,662.6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1,662.6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0kt/a FEP扩建项目(一期新建2kt/a FEP装置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 否 | 21,000.00 | 21,000.00 | 21,000.00 | 否 | |||||||
50kt/a新型氟制冷剂项目(一期20kt/a R125) | 否 | 41,800.00 | 41,800.00 | 41,800.00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14,200.00 | 114,200.00 | 114,200.00 | 101,662.65 | 101,662.65 | -12,537.35 | 89.02 | 否 | |||
合计 | 177,000.00 | 177,000.00 | 177,000.00 | 101,662.65 | 101,662.65 | -12,537.3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4年1月6日,公司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向原股东配售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6,193.84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193.84万元。本公司于2014年1月实施了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方案。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户 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 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33001685200053008812 | 1,163,134.57 | 活期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33001685200049008812 | 8,372,947.41 | 定期存款 | |
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 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化工 区分理处 | 33101984065052500935 | 7,145,263.72 | 活期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化工 区分理处 | 33101984065049500935 | 定期存款 | ||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 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209280029200889004 | 34,249.96 | 活期存款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 司氟聚厂 |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9730101040009915 | 活期存款 | |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9730101140001937 | 定期存款 | ||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9730101140001929 | 定期存款 | ||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9730101140002349 | 定期存款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 司电化厂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209280029200889376 | 6,466,280.32 | 活期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209280014200007591 | 2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33001685200049494949 | 77,560,000.00 | 定期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33001685200053008829 | 6,986,419.25 | 活期存款 |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209280029200889128 | 55,483.13 | 活期存款 |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 1209280029200889252 | 94,125.29 | 活期存款 | |
中国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 | 389659386156 | 28,294.78 | 活期存款 | |
合 计 | 127,906,198.43 |
募集资金净额:157,424.7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47,031.46 | |||||||
各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47,031.46 | ||||||||
2011年:77,386.73 | |||||||||
2012年:50,087.2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2013年:18,997.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2014年:560.5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承诺投资 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承诺投入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承诺投入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截止日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 ||
20kt/aTFE及其下游产品项目 | 33,713 | 33,713 | 33,983.22 | 33,713 | 33,713 | 33,983.22 | 270.22 | 2013年11月 | |
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 | 55,756 | 55,756 | 47,493.21 | 55,756 | 55,756 | 47,493.21 | -8,262.79 | 2014年3月 | |
28kt/a新型食品包装材料项目 | 19,690 | 19,690 | 17,364.12 | 19,690 | 19,690 | 17,364.12 | -2,325.88 | 2012年7月 | |
30kt/aODS替代品技改项目 | 7,939 | 7,939 | 7,279.19 | 7,939 | 7,939 | 7,279.19 | -659.81 | 2012年12月 | |
购买土地使用权项目 | 8,331 | 8,331 | 8,331.01 | 8,331 | 8,331 | 8,331.01 | 0.01 | ||
补充流动资金 | 32,000 | 32,000 | 32,580.71 | 32,000 | 32,000 | 32,580.71 | 580.71 | ||
合 计 | 157,429 | 157,429 | 147,031.46 | 157,429 | 157,429 | 147,031.46 | -10,397.54 |
承诺投资 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 | 截止2014年3月31日项目未付合同款 | 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 | 拟补充流动资金的结余募集资金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20kt/aTFE及其下游产品项目 | 33,713 | 33,983.22 | 270.22 | 4679.64 | 0 | 0 | 2013年11月 |
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 | 55,756 | 47,493.21 | -8,262.79 | 4167.71 | 9,408.25 | 5240.54 | 2014年3月 |
28kt/a新型食品包装材料项目 | 19,690 | 17,364.12 | -2,325.88 | 322.40 | 2,646.63 | 2,324.23 | 2012年7月 |
30kt/aODS替代品技改项目 | 7,939 | 7,279.19 | -659.81 | 149.74 | 720.07 | 570.33 | 2012年12月 |
购买土地使用权项目 | 8,331 | 8,331.01 | 0.01 | 0 | 12.84 | 12.84 | |
补充流动资金 | 32,000 | 32,580.71 | 580.71 | 0 | 2.83 | 2.83 | |
合 计 | 157,429 | 147,031.46 | -10,397.54 | 9319.49 | 12,790.62 | 8150.77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2013年年预计金额 | 2013年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材料 | 巨化集团公司 | 辅料 | 39250 | 56183.39 | 公司产能增加 |
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 | 电石、氮气、氢气 | 8974 | 16651.10 | 公司产能增加,无电石对外采购 | |
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 | 硫精砂、萤石 | 4302 | 5080.93 | ||
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 甲醇、氮气、液氨 | 31520 | 49299.59 | 对外采购减少,通过管道输送采购量增加 | |
巨化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 石油苯 | 24406.99 | 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衢州巨化锦纶有限责任公司前该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关联交易 | ||
小计 | 84046 | 151622 | |||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巨化集团公司 | 水电汽 | 132102 | 99865.31 | 产品结构调整及价格下调 |
小计 | 132102 | 99865.31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劳务 | 巨化集团公司 | 氟聚合物、氢气、亚铵等 | 4500 | 5649.76 | |
浙江巨通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 铁矿渣 | 2000 | 746.44 | ||
浙江歌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氟聚合物 | 2500 | 2939.49 | ||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氢气、羟胺、VCM单体 | 1800 | 2302.38 | ||
浙江巨化新联化工有限公司 | 烧碱、副产酸等 | 1000 | 947.59 | ||
巨化集团公司上虞联销公司 | 烧碱 | 1000 | 366.42 | ||
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 | 氟石膏 | 800 | 901.98 | ||
巨化集团公司兴化实业有限公司 | 蒸汽、氢气等 | 500 | 398.40 | ||
巨化集团公司再生资源开发中心 | 废品 | 300 | 96.33 | ||
衢州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烧碱 | 300 | 118.76 | ||
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 | 蒸汽等 | 150 | 82.41 | ||
巨化集团公司制药厂 | 氢气、烧碱等 | 150 | 333.74 | ||
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 液碱、氢气等 | 1000 | 766.32 | ||
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 环已酮、硫酸铵 | 0 | 299.50 | ||
浙江巨化凯蓝新材料有限公司 | 工程材料 | 0 | 28.26 | ||
巨化集团公司制药厂 | 污水处理 | 0 | 36.84 | ||
浙江巨化凯蓝新材料有限公司 | 租赁费 | 0 | 5.87 | ||
小计 | 16000 | 16020.49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巨化集团公司 | 运输费 | 0 | 10826.93 | 年初预计时,公司产品以出厂价与客户结算,运输费由客户承担,故未预计运输费用。后应客户要求,产品采用送到价结算,该费用增加。 |
巨化集团公司 | 排污费 | 1300 | 1618.82 | ||
巨化集团公司 | 工程劳务、通讯费 | 1270 | 10293.62 | 主要为招投标中标增加 | |
巨化集团公司 | 租赁费 | 250 | 186.81 | ||
巨化集团公司 | 设备材料费 | 15664 | 15813.83 | ||
衢州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废物处理费 | 630 | 471.92 | ||
浙江巨化新联化工有限公司 | 废物处理费 | 0 | 1047.63 | ||
小计 | 19114 | 40259.56 | |||
合计 | 251262【注1】 | 307767.36【注2】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 内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注3】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巨化集团公司 | 辅料 | 60000 | 13.69% | 5043.62 | 56183.39 | 12.15% | |
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 | 电石、氮气、氢气 | 15000 | 3.42% | 1054.63 | 16651.10 | 3.60% | ||
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 | 硫精砂 | 5000 | 1.14% | 123.2 | 5080.93 | 1.10% | ||
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 甲醇 | 44600 | 10.18% | 10568.8 | 49299.59 | 10.67% | ||
巨化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 石油苯 | 0 | 0.00% | 24406.99 | 5.28% | 自行采购 | ||
小计 | 124600 | 28.43% | 16790.25 | 151622 | 32.80% | |||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巨化集团公司 | 水电汽 | 111700 | 25.49% | 28220 | 99865.31 | 21.61% | 公司产能增加 |
小计 | 111700 | 25.49% | 28220 | 99865.31 | 21.61%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巨化集团公司 | 氟聚合物、氢气、亚铵等 | 4582 | 0.42% | 2322 | 5649.76 | 0.58% | |
浙江巨通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 铁矿渣 | 1000 | 0.09% | 746.44 | 0.08% | |||
浙江歌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氟聚合物 | 3500 | 0.32% | 16.26 | 2939.49 | 0.30% | ||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氢气、羟胺、VCM单体 | 2500 | 0.23% | 408.98 | 2302.38 | 0.24% | ||
浙江巨化新联化工有限公司 | 烧碱、副产酸等 | 1000 | 0.09% | 236.25 | 947.59 | 0.10% | ||
巨化集团公司上虞联销公司 | 烧碱 | 400 | 0.04% | 366.42 | 0.04% | |||
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 | 氟石膏 | 1000 | 0.09% | 254.7 | 901.98 | 0.09% | ||
巨化集团公司兴化实业有限公司 | 蒸汽款、氢气等 | 400 | 0.04% | 102.94 | 398.40 | 0.04% | ||
巨化集团公司再生资源开发中心 | 废品 | 100 | 0.01% | 14.44 | 96.33 | 0.01% | ||
衢州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烧碱 | 150 | 0.01% | 9.66 | 118.76 | 0.01% | ||
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 | 蒸汽等 | 100 | 0.01% | 18.63 | 82.41 | 0.01% | ||
巨化集团公司制药厂 | 四氟乙基甲基醚、氢气、40%碱等 | 400 | 0.04% | 202.59 | 333.74 | 0.03% | ||
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 98%酸、液碱、氢气等 | 800 | 0.07% | 154.66 | 766.32 | 0.08% | ||
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 环已酮、硫酸铵 | 299.50 | 0.03% | 改为自营 | ||||
浙江巨化凯蓝新材料有限公司 | 工程材料 | 100 | 0.01% | 9.72 | 28.26 | 0.00% | ||
巨化集团公司制药厂 | 污水处理 | 0.00% | 36.84 | 0.00% | ||||
浙江巨化凯蓝新材料有限公司 | 租赁费 | 6 | 0.00% | 5.87 | 0.00% | |||
小计 | 16038 | 1.47% | 3750.83 | 16020.49 | 1.64%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巨化集团公司 | 运输费 | 15000 | 3.42% | 1288.29 | 10826.93 | 2.34% | |
巨化集团公司 | 劳务、通讯费 | 6000 | 1.37% | 261.24 | 10293.62 | 2.23% | 建设项目减少 | |
巨化集团公司 | 排污费 | 2000 | 0.46% | 137.32 | 1618.82 | 0.35% | ||
巨化集团公司 | 租赁费 | 200 | 0.05% | 186.81 | 0.04% | |||
巨化集团公司 | 设备、材料费 | 9500 | 2.16% | 4090.99 | 15813.83 | 3.42% | 建设项目减少 | |
衢州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废物处理费 | 1000 | 0.23% | 174.91 | 471.92 | 0.10% | ||
浙江巨化新联化工有限公司 | 废物处理费 | 1500 | 0.34% | 293.74 | 1047.63 | 0.23% | ||
小计 | 35200 | 8.03% | 6246.49 | 40259.56 | 8.71% | |||
合计 | 287538 | 55007.57 | 307767.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