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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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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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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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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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自2007年7月11日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2、自2009年5月1日起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新华巴克莱指数收益率×2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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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不公平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并建立了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有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公司均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即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需履行事先审批流程;对不同投资组合均进行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投资对象,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公司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交易价格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在2013年四季报中认为:“2014年的A股市场不会是一潭死水,起码会有较大的波段行情,其中一季度仍将是全年中最好的投资时机。行业方面,本基金认为大小盘股票都有机会,而不会像今年分化的如此严重:蓝筹股的机会在于总体平稳中随着政策和经济数据的脉冲波段行情,对于中小市值股票,不会像今年这样出现单边上涨的态势,波动性会增强。本基金在2014年将加强对中小市值股票的研究,以基本面没有大问题的低估值蓝筹股作为底仓和资金储备池,在看好的中小市值股票出现大幅度下跌时将蓝筹股置换成这些中小市值股票,充分做好风格的轮动。”
2014年一季度,市场风格出现了几次较大的转换,主要体现在以创业板为主的成长股在二月中旬之前表现较好,而在二月中旬之后,成长股出现较大程度的调整,而蓝筹股表现阶段性的相对强势。
本基金在一季度试图把握这种风格的轮动,主要体现在一月中旬适度加大了对成长股的投资比重,并在二月中旬大幅降低了创业板的投资比例,但总体来说,本基金还是维持了一种均衡的行业配置方式,且由于规模等诸多原因,对成长股的加减比例也没有激进,因此这种对行业风格切换的把握并没有起到明显的效果,收益率与基准相差不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31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4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5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年二季度,本基金认为总体来看存在一定的下行风险,主要是因为以下几点:
一、国内经济不振,环比下行的风险逐渐增大,经济和资本市场都将处于一个寻底的阶段;
二、海外尤其是美国的经济与货币政策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美国权益市场也处在一个可进可退的位置,如果其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对A股的影响也是雪上加霜;
三、创业板指数在三月跌破了重要的技术点位,这标志着从585点开始创业板上涨已经结束,后面将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调整盘整过程;
尽管如此,但本基金认为上证指数下跌的空间并不会很大,但对个股的杀伤力却不容小觑,因此本基金在二季度需要做的是收缩战线,在保持较低仓位的同时将主要的仓位集中在以下两方面的股票上,其一是估值低,业绩有基本增速保证的蓝筹股上,如汽车等;其二是成长股中继续能保持50%以上增速,而估值已经回落到30倍市盈率之内的优质个股上。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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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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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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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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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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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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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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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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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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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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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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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2月13日运用固有资金申购本基金份额。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8,426,308.25份。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 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 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5、 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86)010-63105559 4006508808
传真:(86)010-63100608
公司网址:http://www.ymfund.com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9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