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
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
2014-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1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4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现补充公告如下:
公司已于2014年4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详见2014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即本次交易最终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人民币5,000万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其他内容均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