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14-019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等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戴扬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于2014年3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16,691,02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5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公司董事会二○一三年度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16,69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公司监事会二○一三年度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16,69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公司二○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16,69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公司二○一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30,329.81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060,167.68元;201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82,961.82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4,912,992.04元。
为回报股东,同时鉴于公司资金周转情况,为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475,974,8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0.20元现金(含税),共派9,519,497.54元。201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表决情况:
同意116,69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公司二○一三年度报告及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116,69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聘任公司二○一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一四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为80 万元。
1、表决情况:
同意116,69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6万元(含税)/年增加至7万元(含税)/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的合理费用可以在公司据实报销。
1、表决情况:
同意116,69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16,69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自银行方面核准公司授信额度之日起计算),在未来的一年期间内循环使用。公司以自有资产、存单、保腾受益权为以上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1、表决情况:
同意116,69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十)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邓 瑜 贺鹏康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