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4-016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4年4月18日,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出席董事15名。应表决董事15名,实表决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文仲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仍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此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董事孙文仲、宣国宝、孟玉梅3人回避表决此项议案。经逐项表决,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为: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认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4月1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4.40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下限亦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57,000万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即认购数量为人民币2亿元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股票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 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唐山港京唐港区36#~40#煤炭泊位工程项目投资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唐山港京唐港区36#~40#煤炭泊位工程项目使用236,5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2,200万元。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拟由本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延长至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其具体授权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此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依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调整。鉴于本次发行预案的具体内容涉及关联交易,由非关联董事表决,关联董事孙文仲、宣国宝、孟玉梅3人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正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此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依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调整。鉴于本议案相关具体内容涉及关联交易,由非关联董事表决,关联董事孙文仲、宣国宝、孟玉梅3人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正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此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同意依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对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鉴于本议案相关具体内容涉及关联交易,由非关联董事表决,关联董事孙文仲、宣国宝、孟玉梅3人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修正稿)》。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此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依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对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鉴于本议案相关具体内容涉及关联交易,由非关联董事表决,关联董事孙文仲、宣国宝、孟玉梅3人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此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以及公司与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鉴于本议案相关具体内容涉及关联交易,由非关联董事表决,关联董事孙文仲、宣国宝、孟玉梅3人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1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即《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会议审议事项中的第14项议案)不再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该项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补充通知暨提示性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4-017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肖湘女士因出差未能参会,授权公司监事李峰先生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文件。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4年4月18日,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四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12名,实出席12名(监事肖湘女士因出差未能参会,授权公司监事李峰先生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文件)。应表决监事12名,实表决12名。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首相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仍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依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依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同意依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对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依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对公司与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根据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以及公司与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4-018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2013年3月公告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等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方案与原方案的对比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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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中,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的关联方,因而就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事项,关联董事孙文仲、宣国宝、孟玉梅回避表决,由其他12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预案及募集资金运用可分析报告的调整,是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及公司的实际状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较好,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4-019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修正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一、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4年4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部分事项进行了调整,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港实业”)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认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
三、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4月1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4.40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下限亦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57,000万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唐港实业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即认购数量为人民币2亿元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股票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 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唐山港京唐港区36#~40#煤炭泊位工程项目建设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唐山港京唐港区36#~40#煤炭泊位工程项目使用236,5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2,200万元。
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2012年8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议案》,该议案经2012年8月28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3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议案经2013年5月7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正案)“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2014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待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改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诉求的具体方式和保障措施。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待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河北省国资委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况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7,000万股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唐港实业在内的特定投资者。唐港实业将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即认购数量为人民币2亿元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前述认购数量将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在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和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唐港实业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前,唐港实业合计持有公司47.1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唐山海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孙文仲
注册资本:85,700万元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3029400000216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产权经营和资本运营;港口、铁路设施及临港相关产业开发建设、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经营至2016年7月28日止);经营方式采用自营、资产出租、控股参股、兼并、收购、转让、合资合作、服务;建筑材料(原木、木材、石灰除外)批发零售;土地租赁经营。
2、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
注:上表中的持股比例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数据。
3、业务情况
唐港实业成立于2000年7月3日,是按照唐山市委、市政府关于组建大型企业集团的战略部署组建的企业集团之一,是唐山市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国有资产产权经营和资本运营、港口、铁路设施及临港相关产业开发建设、招商引资等,业务覆盖港口建设、码头经营、铁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疏浚、港口物流、资本运营等港口主业和延伸服务领域。
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唐港实业2013年度的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4月19日)。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4.40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董事会将对发行底价进行调整。
唐港实业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具体的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时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四)《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4年4月18日,唐港实业与本公司重新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发行人: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14年4月18日。
2、认购方式、认购股份数量、认购价格、支付方式、限售期
(1)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2)认购股份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7,000万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
唐港实业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即认购数量为人民币2亿元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前述认购数量将相应调整。
(3)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4月19日)。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价的90%(即4.40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唐港实业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其认购价格将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4)支付方式
本协议生效后,公司将根据发行进度情况向唐港实业发出股份认购确认通知,通知中应当明确载明认购价格、认购数量、认购金额等内容。唐港实业同意在收到公司发出的前述股份认购确认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本次交易的股份认购款汇至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
(5)限售期
唐港实业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协议的生效条件
协议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获河北省国资委批准。
(2)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及本协议。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建成煤炭专业化泊位后,将改变目前煤炭货种装卸能力不足的局面,促进港区功能布局的优化整合,实现“黑白分家”、“散杂分置”,适应煤炭运输船舶大型化和专业化的发展趋势,基本满足动力煤以及进口焦煤运量大幅增长对码头能力的迫切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泊位等级和吞吐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业绩的持续快速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为股东创造更丰厚的回报。公司控股股东唐港实业为支持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基于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的良好预期,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前,唐港实业直接持有本公司47.1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按唐港实业以2亿元参与认购计算,唐港实业将持有公司不低于38.52%的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此次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公允,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正案);
3、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
4、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4-020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
补充通知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 本次股东大会第14项议案取消
●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24日(星期四)下午13:30至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4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
● 会议召开地点: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和畅厅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3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召开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1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决定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即《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会议审议事项中的第14项议案)不再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24日(星期四)下午13:30至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4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地点: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和畅厅。
6、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
7、表决权:
特别注明: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融资计划预留额度的议案》;
9、《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12.01关于选举常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2.02关于选举荣朝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关于选举马国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4关于选举权忠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5关于选举郭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6关于选举李冬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13.01关于选举闫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3.02关于选举高海英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3.03关于选举李瑞奇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4、《提案取消》;
15、《关于延长公司发行中期票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2、13项议案已经公司四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已经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2014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公告。
除第12.02-12.06、13项议案选举独立董事、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外,第11项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 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
邮编:063611
电话:0315-2916409
传真:0315-2916409
联系人:高磊
3、登记时间:自2014年4月17日下午15:00开始,至2014年4月18日下午17:00结束。
五、 其他事项
本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附件:1、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3、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4、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一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述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果股东本人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下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
本授权委托书自【单位(指法人股东)/本人(指个人股东)】签署之日起生效,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终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授权日期:2014年 月 日
注:
1、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处划“√”,或填上具体股份数目,作出投票指示。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说明:2013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一、投票时间
2014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投票代码
■
三、表决议案
■
四、表决意见
首先,请注意议案序号和对应申报价格的对应关系,申报价格代表所表决议案,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
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分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和累积投票制议案两种申报情况:
A.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1至议案11、议案12.01、议案14至议案15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表:
■
B、累积投票制议案:
(1)议案12.02-12.06为选举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拥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候选人数5人相同的选举票数,即拥有5票,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向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向5名候选人。
议案13为选举监事,股东拥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候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即拥有3票,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向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向3名候选人。
股东投票表决时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为限申报股数,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为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表:
■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积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积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五、网络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证券代码601000)的投资者对本次会议的第一个议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会议的第一个议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会议的第一个议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如投资者对议案12.02-12.06投票,选举独立董事,该股东拥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00股,则对于本次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拥有500票选举票数(100股×5),其可以对5名候选人分别投100票,申报如下:
■
其也可以对5名候选人分散投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500票,申报如下:
■
如某股东对累积投票的议案13进行投票,该股东拥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00股,则对于本次选举3名监事的议案,该股东拥有300票选举票数(100股×3),其可以对3名候选人分别投100票,也可以对3名候选人分散投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300票。
六、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附件三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常 玲,女,1970年3月生,硕士。历任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财务审计部经理、财务总监兼财务部经理。现任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荣朝和,男,1953年7月出生,博士。历任中国科学院—国家计委地理研究所博士后、副研究员。现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马国华,男,1960年7月出生,法律硕士。历任司法部机关党委团委书记、律师司业务处长,香港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律师。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2011年6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权忠光,男,1964年7月生,博士,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兼任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3年4月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郭 萍,女,1968年6月生,博士。现任大连海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0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冬梅,女,1972年11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华证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
附件四
监事候选人简历
闫 峰,男,1973年5月生,硕士。历任北京市燃气集团营销服务部主管,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高级经理、副经理。现任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
高海英,女,1968年2月生,硕士。历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现任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
李瑞奇,男,1983年8月生,硕士。历任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土建工程师,韩国SK建设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投资分析师。现任国投交通公司生产经营部高级业务经理。
以上监事候选人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4-02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4:00至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6日(星期二)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5日(星期五)
● 会议召开地点: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港大厦二层和畅厅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4:00至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6日(星期二)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将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地点: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港大厦二层和畅厅。
6、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5日(星期五)。
7、表决权:
特别注明: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10)上市地点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4、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2项议案中的(1)至(10)项均作为独立议案分别表决。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4、5、7、8、9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余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可参与表决。具体内容请参见2014年4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 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
邮编:063611
电话:0315-2916409
传真:0315-2916409
联系人:高磊
3、登记时间:2014年4月25日下午15:00至2014年4月28日下午17:00
五、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附件:
1、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参加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一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4年5月6日召开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述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果股东本人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下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
本授权委托书自【单位(指法人股东)/本人(指个人股东)】签订之日起生效,至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终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授权日期:2014年 月 日
注:
1、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处划“√”,或填上具体股份数目,作出投票指示。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说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一、投票时间
2014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投票代码
■
三、表决议案
■
四、表决意见
首先,请注意议案序号和对应申报价格的对应关系,申报价格代表所表决议案,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下表:
■
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 99.00元进行投票。对于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表示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代表议案2中的子议案(1),2.02代表议案2中的子议案(2),以此类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五、网络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唐山港”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某股东对议案2第1项子议案投反对票,对议案3投弃权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六、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可以按照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子议案(如2.01 元)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子议案的议案组(如2.00 元)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如2.00 元)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总议案(99.00 元)的表决申报。对单项议案(如1.00 元)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总议案(99.00 元)的表决申报。
(4)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该股东对议案未予表决或投票申报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弃权。
项目 | 原方案 | 调整后方案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认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认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
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4月1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4.40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下限亦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
发行数量 |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57,000万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即认购数量为人民币2亿元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股票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
限售期 | 本次发行结束后,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 本次发行结束后,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 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唐山港京唐港区36#~40#煤炭泊位工程项目投资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唐山港京唐港区36#~40#煤炭泊位工程项目使用236,5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2,200万元。 |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拟由本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拟由本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
上市地点 |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项 目 | 201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796,027.01 |
负债总额 | 843,601.8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52,425.14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517,966.93 |
项 目 | 2013年度 |
营业总收入 | 513,313.69 |
营业总成本 | 413,483.36 |
营业利润 | 122,697.8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996.56 |
项 目 | 2013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058.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071.8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24.91 |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增加额 | -28,616.25 |
序号 |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一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二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三 |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四 | 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
五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六 | 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七 | 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
八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融资计划预留额度的议案 | |||
九 | 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十 | 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十一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十二 |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
选举非独立董事 | / | |||
12.01 | 关于选举常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
以下选举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 | 累积得票数 | |||
12.02 | 关于选举荣朝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2.03 | 关于选举马国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2.04 | 关于选举权忠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2.05 | 关于选举郭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2.06 | 关于选举李冬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十三 |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 累积得票数 | ||
13.01 | 关于选举闫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
13.02 | 关于选举高海英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
13.03 | 关于选举李瑞奇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
十四 | 提案取消 | |||
十五 | 关于延长公司发行中期票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沪市挂牌股票代码 | 沪市挂牌股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788000 | 唐港投票 | 买入 |
公司简称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 |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总议案 | 对下列所有议案进行表决 | 99元 |
一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元 | |
二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元 | |
三 |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元 | |
四 | 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4元 | |
五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元 | |
六 | 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6元 | |
七 | 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7元 | |
八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融资计划预留额度的议案 | 8元 | |
九 | 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9元 | |
十 | 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元 | |
十一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元 | |
十二 |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
选举非独立董事 | / | ||
12.01 | 关于选举常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2元 | |
以下选举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 | / | ||
12.02 | 关于选举荣朝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3.01元 | |
12.03 | 关于选举马国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3.02元 | |
12.04 | 关于选举权忠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3.03元 | |
12.05 | 关于选举郭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3.04元 | |
12.06 | 关于选举李冬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3.05元 | |
十三 |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 / | |
13.01 | 关于选举闫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14.01元 | |
13.02 | 关于选举高海英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14.02元 | |
13.03 | 关于选举李瑞奇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14.03元 | |
十四 | 提案取消 | / | |
十五 | 关于延长公司发行中期票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16元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对候选人A投X票 | X股 |
对候选人B投Y票 | Y股 |
…….. | …… |
合计 |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票总数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88000 | 买入 | 1元 | 1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88000 | 买入 | 1元 | 2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88000 | 买入 | 1元 | 3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88000 | 买入 | 13.01元 | 100股 |
788000 | 买入 | 13.02元 | 100股 |
788000 | 买入 | 13.03元 | 100股 |
788000 | 买入 | 13.04元 | 100股 |
788000 | 买入 | 13.05元 | 100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88000 | 买入 | 13.01元 | 200股 |
788000 | 买入 | 13.02元 | 200股 |
788000 | 买入 | 13.03元 | 0股 |
788000 | 买入 | 13.04元 | 0股 |
788000 | 买入 | 13.05元 | 100股 |
序号 |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2 | 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2) | 发行方式 | |||
(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4) | 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 |||
(5) | 发行数量 | |||
(6) | 限售期 | |||
(7) |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 |||
(8)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
(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
(10) | 上市地点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
4 | 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5 | 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 |||
8 | 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
沪市挂牌股票代码 | 沪市挂牌股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788000 | 唐港投票 | 买入 |
公司简称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 |
唐山港 | 总议案 | 对下列所有议案进行表决 | 99.00 |
1 | 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 | |
(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 | |
(2) | 发行方式 | 2.02 | |
(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3 | |
(4) | 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 2.04 | |
(5) | 发行数量 | 2.05 | |
(6) | 限售期 | 2.06 | |
(7) |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 2.07 | |
(8)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2.08 | |
(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2.09 | |
(10) | 上市地点 | 2.10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3.00 | |
4 | 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 |
5 | 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00 | |
6 | 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6.00 | |
7 | 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 7.00 | |
8 | 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8.00 | |
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 9.00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0 | 总议案 | 99.00 |
1 | 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 |
(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 |
(2) | 发行方式 | 2.02 |
(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3 |
(4) | 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 2.04 |
(5) | 发行数量 | 2.05 |
(6) | 限售期 | 2.06 |
(7) |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 2.07 |
(8)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2.08 |
(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2.09 |
(10) | 上市地点 | 2.10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 7.00 |
8 | 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8.00 |
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 9.00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788000 | 唐港投票 | 买入 | 99.00 | 1股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788000 | 唐港投票 | 买入 | 2.01 | 2股 |
788000 | 唐港投票 | 买入 | 3.00 | 3股 |
788000 | 唐港投票 | 买入 | 99.00 | 1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