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5:特别报道
  • 6:公司
  • 7:评论
  • 8:艺术资产
  • 9:市场
  • 10:市场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周刊
  • A3:基金周刊
  • A4:基金周刊
  • A5:基金周刊
  • A6:基金周刊
  • A7:基金周刊
  • A8:基金周刊
  • A9:基金周刊
  • A10:基金周刊
  • A11:基金周刊
  • A12:基金周刊
  • A13:基金·视点
  • A14: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5: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6:基金·人物
  •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1期)(摘要)
  •  
    2014年4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31版:信息披露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1期)(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1期)(摘要)
    2014-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947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18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建议基金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内容中与托管相关的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3月18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3年4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208号1801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D区6层606室

    法定代表人:高玮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31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股权结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养生堂有限公司分别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联系人:鲍芸

    联系电话:0571-28191825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高玮女士,董事长,1968年生,浙江大学数学系博士,高级工程师。历任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电脑中心副经理、市场管理总部经理、稽核部经理、职工监事。现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浙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聚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耿小平先生,董事,1948年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浙江省高速公路指挥部副指挥;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顾问。

    陈昌志先生,董事,1966年生,浙江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历任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理财部经理助理、研究发展部副经理;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投资总监。

    钟睒睒先生,董事,1954年生,大专。历任养生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董事长;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管大源先生,董事,1963年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杭州万向节总厂统计员、计划员、科员;万向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董秘;万向集团公司副总裁;天和证券总裁。现任万向集团公司副总裁、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顺发恒业、承德露露、万向德农董事长。

    周一烽先生,董事,1962年生,复旦大学经济系学士、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硕士、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EMBA。历任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宏观经济研究室副主任、上海企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广联(南宁)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及证券投资业务负责人;上海广联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章晓洪先生,独立董事,1973年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博士,清华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历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刘纪鹏先生,独立董事,1956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系硕士,高级研究员,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信国际研究所经济研究室主任;海南航空公司高级经济顾问、首席经济学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硕士生导师;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

    金雪军先生,独立董事,1958年生,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会长;大地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商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肖幼航女士,独立董事,1963年生,上海财经大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杭州市审计局副主任科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五部副经理、综合部经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中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龙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2)监事会成员

    王平玉先生,监事,1951年生,大专,经济师。历任建设银行杭州分行科长、支行行长、党组副书记、副行长。现任养生堂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赵琦女士,监事,1971年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曾在万向集团结算中心、万向财务公司工作。现任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谢志强先生,职工监事,1981年生,厦门大学金融学专业学士、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历任浙江证监局稽查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曾借调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工作。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毕晓峰先生,职工监事,1973年生,德国籍,德国不莱梅大学法学院欧洲法学硕士(L.L.M.EUR.)。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经理,上海聚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公司高管人员

    周一烽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杜煊君先生,副总经理,上海聚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1972年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复旦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EMBA。曾就职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后历任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信托管理中心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创新产品总部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

    陈志龙先生,副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监、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1976年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信息系统学士,英国约克大学经济与金融硕士,英国雷丁大学金融工程与数量分析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历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分析员、经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副总裁;专户理财部投资总监。

    王茂根先生,副总经理,1962年生,中山大学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杭州市经济研究中心、杭州市体改办、杭州市证券委办公室研究人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助理调研员,机构监管处副处长、处长,信息调研处处长;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闻震宙先生,督察长,1975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中心主任、苏州中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审计部合规主管。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洪慧梅女士,1983年生,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硕士。历任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交易部债券交易员;汇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交易主任。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陈志龙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简历同上。

    周一烽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简历同上。

    姜培正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75年生,华东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硕士,英国华威大学经济和金融理学硕士。历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研究所研究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研究员、研究主管。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监兼研究总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关永祥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共党员,1974年生,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中科院研究生院软件系统分析工程硕士。历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策略研究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策略研究员。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策略发展部副总监、首席金融工程师、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按照《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五)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 建立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通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流程,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不受侵犯。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岗位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位员工;

    2)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有效性原则:用科学合理的内控程序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5)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的经营战略、经营目标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交易、研究、评估、市场开发等相关部门,应当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部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措施;

    8)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通过科学有效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各种成本,提高经营效益,通过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经济效益,从而达到最佳内控效果。

    (3)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

    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可以划分为监督系统、决策与业务执行两大系统,均有明确的层次分工和畅通的监督与执行通道,并建立完善的报告与反馈机制。

    1) 监督系统

    公司监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为公司不同层面的监督机构,构成相互独立的监督系统。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的行为行使监督权。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分析和评估。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独立行使职责。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督察长由董事会聘任,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 决策和执行系统

    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及职能部门构成公司决策与业务执行系统。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股东会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会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独立董事对公司事项发表不受任何人干预的独立意见并参与表决。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公司根据独立性、防火墙以及相互制约、互为衔接的原则,设立满足公司经营运作必需的机构、部门及岗位。各部门在分工合作的基础上,明确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关系。通过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合理的工作标准和严格的操作程序,使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4)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是公司经营管理遵循的最高文件;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公司制定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日常运作的有针对性并较为具体的行为要求与规范;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的需要制定的各种规章及实施细则等。上述不同层面的控制制度的制定、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较高层面的制度与较低层面的制度有机联系,前者的内容指导和制约后者内容,后者的内容体现和细化前者的内容。

    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与修改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各部门的规章及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大纲提出议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各部门规章及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性的检查和评价,并报公司总经理和督察长。总经理和督察长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并由监察稽核部跟踪落实情况并继续检查评估。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涉及到本部门的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负责落实相关事项。

    (5)内部控制的层次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的层次体系共分四层:建立一线岗位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监控防线,建立业务文件在公司与托管银行之间、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传递的标准,明确文字签字的授权;成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对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行监督反馈,必要时对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形成第三道防线;董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形成公司的第四道防线。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裴学敏

    电话:021-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发钞行之一。交通银行先后于2005年6月和2007年5月在香港联交所、上交所挂牌上市,是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唯一的商业银行全球合作伙伴。交通银行连续五年跻身《财富》(FORTUNE)世界500强,营业收入排名第243位,较上年提升83位;列《银行家》杂志全球1,000家最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23位,较上年提升7位。截至2013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5.76万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87.06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 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交通银行董事长,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2009年12月起担任交通银行行长, 2013年5月起担任交通银行董事长。

    钱文挥先生,交通银行副行长,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10月起任交通银行副行长,2007年8月起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

    刘树军先生,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分行办公室主任、农行总行办公室正处级秘书,农行总行信贷部工业信贷处处长,农行总行托管部及养老金中心副总经理,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2011年10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2年5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3年四季度末,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01只,包括博时现金收益货币、博时新兴成长股票、长城久富股票(LOF)、富国汉兴封闭、富国天益价值股票、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国泰金鹰增长股票、海富通精选混合、华安安顺封闭、华安宝利配置混合、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华安创新股票、华夏蓝筹混合(LOF)、华夏债券、汇丰晋信2016周期混合、汇丰晋信龙腾股票、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汇丰晋信大盘股票、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金鹰红利价值混合、金鹰中小盘精选混合、大摩货币、农银恒久增利债券、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农银平衡双利混合、鹏华普天收益混合、鹏华普天债券、鹏华中国50混合、鹏华信用增利、融通行业景气混合、泰达宏利成长股票、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泰达宏利稳定股票、泰达宏利周期股票、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天治核心成长股票(LOF)、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LOF)、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易方达科瑞封闭、易方达上证50指数、易方达科讯股票、银河银富货币、银华货币、中海优质成长混合、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华富中证100指数、工银瑞信双利债券、长信量化先锋股票、华夏亚债中国指数、博时深证基本面200ETF、博时深证基本面200ETF联接、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富安达优势成长股票、工银主题策略股票、汇丰晋信货币、农银汇理中证500指数、建信深证100指数、富安达策略精选混合、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富安达收益增强债券、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ETF、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ETF联接、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债券、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债券、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德邦优化配置股票、汇添富理财28天债券、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诺安中小板等权重ETF、诺安中小板等权重ETF联接、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富安达现金通货币、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建信优势动力股票(LOF)、浦银安盛新兴产业混合、农银高增长股票、建信央视财经50指数分级、工银安心增利场内货币、易方达保证金货币、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分级、天治可转债、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开债券、农银行业领先股票、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工银瑞信月月薪债券、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上投摩根岁岁盈定期开放债券、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博时灵活配置混合、鹏华丰融定期开放债券、农银汇理14天理财债券、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浦银安盛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此外,还托管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产、企业年金、QFII、QDII、信托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计划、ABS、产业基金、专户理财等12类产品。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资产托管部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通过各个处室自我监控和专门内控处室的风险监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2)独立性原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3)制衡性原则: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处室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在岗位、处室和内控处室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5)效益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基金托管人通过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风险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稽核的动态管理过程来实施内部风险控制,为了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内部控制评审。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基金托管人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 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 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208号1801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D区6层606室

    电话:0571-28191853

    传真:0571-28191836

    联系人:韩吟吟

    2)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99号万向大厦10楼

    电话:021-60350851

    传真:021-60350919

    联系人:卢珊

    3)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公司网址:http://www.zsfund.com

    客服电话: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021-60359000

    2. 代销机构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址:http://www.cmbc.com.cn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刘一宁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址:http://www.abchina.com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址:http://www.spdb.com.cn

    5)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联系人:王宏

    客服电话:400-888-8811

    公司网址:http://www.cbhb.com.cn

    6)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66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668号

    法定代表人:徐雅清

    联系电话:0579-83207775

    传真:0579-82178321

    联系人:徐晓峰

    客服电话:400-711-6668

    公司网址:http://www.jhccb.com.cn

    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24层-32层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联系人:甘霖

    客服电话:96518、400-80-96518

    公司网址:http://www.hazq.com

    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址:http://www.dfzq.com.cn

    9)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http://www.qlzq.com..cn

    1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http://www.cindasc.com

    11)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邮编:10003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邮编:100088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址:http://www.txsec.com

    1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http://www.ebscn.com

    1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田薇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张于爱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15)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http://www.zxwt.com.cn

    16)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电话:0571-87112510

    联系人:丁思聪

    客服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址:http://www.bigsun.com.cn

    1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址:http://www.xyzq.com.cn

    1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电话:025-83290979

    传真:025-51863323

    联系人:万鸣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http://www.htsc.com.cn/

    1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20)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张玉静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http://www.zlfund.cn及http://www.jjmmw.com

    2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22)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63608300

    联系人:张瑾

    客服电话:4008918918(全国)、021-962518

    公司网址:http://www.962518.com

    24)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电话:0571-87925129

    传真:0571-87818329

    联系人:乔骏

    客服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公司网址:http://www.ctsec.com

    2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http://www.csc108.com

    2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邓寒冰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公司网址:http://www.sywg.com

    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琪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址:http://www.gtja.com

    2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联系电话:0571-88920897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杨翼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http://www.ijijin.cn

    29)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电话:010-85127999

    传真:010-85127917

    联系人:赵明

    客服电话:4006198888

    公司网址: http://www.mszq.com

    3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F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客服电话:95563

    公司网址:http://www.ghzq.com.cn

    31)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电话:95511-8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服电话:95511

    公司网址:http://www.pingan.com

    32)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3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3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http://www.htsec.com

    3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客服电话: 400-089-1289

    公司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36)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http:// www.noah-fund.com

    3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9

    联系人: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http://www.ehowbuy.com

    38)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建国中路99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张晨

    联系电话:0571-87923324

    传真:0571-87923214

    联系人:胡莹

    客服电话:96592

    公司网址:http://www.urcb.com

    39)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联系人:孙晋峰

    客服电话:400-001-8811

    公司网址:http://www.zcvc.com.cn

    40)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法定代表人: 李招弟

    联系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59393074

    联系人: 高晓芳

    客服电话:400-808-0069

    公司网址: http://www.wy-fund.com

    41)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 赵荣春

    联系人: 魏争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电话:400-678-5095

    公司网址:http://www.niuji.net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208号1801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D区6层606室

    法人代表人:高玮

    电话:021-60350851

    传真:021-60350919

    联系人:卢珊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办公地址:上海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法定代表人:姚建华

    电话:021-22122888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罗琼

    经办注册会计师:石峰、王国蓓

    四、 基金的名称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与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严格的信用分析和对信用利差变动趋势的判断,追求基金资产长期、持续、稳定增值,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回购(逆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仅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卖出。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范围为: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权证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是指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和央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信用类金融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科学分析与有效管理信用风险的基础上,实现风险与收益的最佳配比。

    (1)资产配置策略

    经济增长与通货膨胀、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资金供求与估值水平、市场情绪是决定证券市场运行趋势的主要因素,其中,对债券市场的主要考察指标包括:市场利率水平、市场资金流向、央行公开市场操作、货币供应量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各个因素的运行趋势及对证券市场的作用机制,综合分析评判证券市场中债券、股票等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在此基础上,在投资组合比例范围内适时调整债券、股票等资产的配置比例。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

    久期是衡量组合相对于利率变化敏感性的重要指标。本基金通过对影响市场利率的各种因素如宏观经济状况、货币政策走向等的分析,判断市场利率变化趋势,以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目标。当预期未来市场利率水平下降时,本基金将提高债券组合久期,以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当预期未来市场利率水平上升时,将缩短债券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造成的损失。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通过情景分析法,预期收益率曲线的形态变化和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据此调整组合头寸。

    本基金通过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的预期确定组合内不同期限债券的配置比例。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峭时,本基金将采用子弹策略,使债券的到期期限集中于一点;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缓时,本基金将采用哑铃策略,使债券的到期期限集中于两级;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平行移动时,本基金将采用梯形策略。

    3)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经济周期、信用债市场现状及发展的分析,判断信用利差的变化趋势,以此确定信用债的投资比例及行业配置比例。

    具体而言,当经济周期处于向上的阶段,企业盈利能力增强,经营性现金流改善,信用利差可能收窄;反之,当经济周期处于向下的阶段,信用利差可能扩大。在信用债市场现状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考察市场容量、债券结构、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利差变动的影响;而在信用债市场发展趋势方面,本基金主要考察由于信用债供求变化对信用利差的影响。

    4)信用债个券分析策略

    关于信用债的个券分析,本基金基于以下的信用分析评估框架,主要从发行人状况、发债和评级历史、盈利和现金流、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四个方面来对信用债个券进行分析。

    A. 发行人状况

    关于发行人状况,本基金主要考察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行业地位、产业链中的地位。

    B. 发债和评级历史

    关于发债和评级历史,本基金主要关注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历史发债情况(发债时期、发债规模、偿付情况、债务余额等)与所获评级情况(主体评级、债项评级)。

    C. 盈利和现金流

    关于盈利情况,本基金主要分析与预判发行人近三年与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及其增长率、营业利润率及其增长率、净利润及其增长率。关于现金流情况,本基金主要考察发行人自由现金流、经营性现金流与投资性现金流情况。

    D. 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

    关于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本基金主要关注发行人债务资本比及在行业中的水平、债务结构(银行贷款、应付票据等)。

    关于偿债能力,本基金主要关注发行人账面货币资金、所获授信额度等对债务的覆盖情况。

    根据以上分析结果,并结合债券条款特别是增信方式,本基金对发债主体与个券债项进行评分,并以此为基础选择有投资价值的个券进行投资。

    5)息差套利策略

    本基金可以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获得杠杆放大收益。本基金也将密切关注由于新股申购等原因导致的短期资金需求激增的机会,通过逆回购的方式融出资金以分享短期资金拆解利率陡升的投资机会。

    此外,本基金还将灵活运用跨市场、跨品种套利策略,发现并利用市场定价偏离来增加投资组合的收益。

    (3)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股或回售的债券,兼具债券和股票的双重特性。可转换债券具有抵御下行风险与分享市场上涨的特点,在强势市场环境下,转债价格与正股价格联动,投资可获取超额收益;而在弱市或震荡市中,即使正股下跌,可转换债券因其债性保护,下行风险通常小于正股。

    可转换债券的理论价值等于作为纯债的基础价值加上一份期权的价值。本基金通过对可转换债券债券条款与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地位、企业状况等)的分析,并结合对利率水平、信用风险等因素的预期,采用市场公认的多种期权定价模型,判断其债券投资价值与转换期权价值。结合转换溢价率、到期收益率等指标,重点投资于具有较高安全边际与良好流动性的可转换债券。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不主动参与二级市场的权证投资,对于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等而产生的权证,本基金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采用权证定价模型进行合理估值的基础上,结合隐含波动率等指标选择卖出时机。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该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中、短期等),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此外,该指数各项指标值的时间序列更加完整,有利于更加深入地研究和分析市场。

    基于对指数权威性和代表性、指数编制方法和本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理念的综合考虑,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的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债券指数时,本基金在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应于变更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单位:人民币元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A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C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A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C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9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生效时间已满一年。图示日期为2012年9月18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从2012年9月18日至2013年3月17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三、 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以及与基金投资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年费率0.7%。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年费率0.2%。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

    人服务费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年费率0.35%。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经注册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4)本条第(一)款第(4)至第(9)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了必备的程序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六)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缴纳申购费,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时不需缴纳申购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净申购金额的5%。

    (注:M:申购金额;单位:万元)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 赎回费用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需缴纳赎回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含赎回费用)的5%。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注:Y:持有时间)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A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总额不低于25%应计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调低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5.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和特定交易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人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2年8月1日公布的《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

    2、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3、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4、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5、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6、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7、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附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基金投资
    3固定收益投资20,296,825.0079.09
     其中:债券20,296,825.0079.09
     资产支持证券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000,000.003.9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082,544.138.11
    7其他各项资产2,284,843.708.90
    8合计25,664,212.83100.00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企业债券13,320,925.0054.89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6,975,900.0028.75
    8其他
    9合计20,296,825.0083.64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2410412巢城投33,5003,237,775.0013.34
    212268012昆建债20,0002,010,000.008.28
    312401012鸡国资20,0001,958,400.008.07
    412220912中油0118,9301,832,424.007.55
    512601108石化债18,0001,789,380.007.37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10,793.67
    2应收证券清算款2,076,425.12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97,524.91
    5应收申购款100.00
    6其他应收款
    8待摊费用
    9其他
    10合计2,284,843.70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0018国电转债1,340,950.005.53
    2125887中鼎转债1,159,160.004.78
    3125089深机转债753,816.003.11
    4110022同仁转债499,760.002.06
    5110023民生转债482,650.001.99
    6113001中行转债481,650.001.98
    7113003重工转债466,120.001.92
    8110017中海转债455,850.001.88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2.9.18-2012.12.311.10%0.04%0.11%0.03%0.99%0.01%
    2013.1.1-2013.6.302.87%0.15%0.83%0.08%2.04%0.07%
    2013.7.1-2013.9.300.38%0.20%-1.92%0.07%2.30%0.13%
    2013.10.1-2013.12.31-3.45%0.22%-2.68%0.10%-0.77%0.12%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2.9.18-2012.12.310.90%0.04%0.11%0.03%0.79%0.01%
    2013.1.1-2013.6.302.68%0.15%0.83%0.08%1.85%0.07%
    2013.7.1-2013.9.300.29%0.19%-1.92%0.07%2.21%0.12%
    2013.10.1-2013.12.31-3.56%0.21%-2.68%0.10%-0.88%0.11%

    费用种类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率

    M<500.8%申购费率为0
    50≤M<2500.5%
    250≤M<5000.3%
    M≥5001,000元/笔

    费用种类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
    赎回费率Y<365天0.1%Y<30天0.1%
    365天≤Y<730天0.05%Y≥30天0%
    Y≥730天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