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知识
保护性认沽策略一般适用于已经持有标的股票的投资者。当投资者担心短期内股价会下跌却又不想或不能立即卖出股票时(如股票价格当前呈上行趋势,股权质押融资,股票流动性不足等),投资者可以采用保护性认沽策略,买入标的股票的认沽期权,这样既限制了股票下行的亏损,又不损失股票上行的收益。
保护性认沽策略的风险在于有限的有效期以及成本。投资者在构建保护性认沽策略时买入的认沽期权并非长期有效的,而只是在期权到期日前有效。因而,买入的认沽期权只能抵减投资者在期权有效期内股票下行所带来的风险。如果标的股票在期权到期日之前不跌或上涨,而在到期日之后开始下跌,则该策略不能抵减这部分风险。此外,当期权到期时股价不跌或上涨时,投资者不会行使所购买的认沽期权,因而之前为购入认沽期权所付的权利金减少了投资者单纯持有股票的收益。此时,保护性认沽策略用购买认沽期权所付的权利金可视为抵减股票下行风险所付出的代价。
■小例子
2014年4月12日,小王看好“上汽集团”股票价格走高,于是以14.96元/股的价格买入5000股“上汽集团”股票,打算持有到次月。但小王又担心到时“上汽集团”股票价格跌至13.00元以下,想限制风险以防预测错误。于是小王选择保护性认沽策略,花费280.00(0.056*5000)元买入1张行权价格为13.00元、2014-5-28到期的“上汽集团沽5月1300”认沽期权。此期权合约到期日的盈亏平衡点为15.016(14.96+0.056)元。
如果期权到期时“上汽集团”股价下跌到13.00元以下,此时小王可对认沽期权进行行权,以13.00元/股的价格出售其持有的“上汽集团”股票,将损失锁定在10080.00((14.96-13.00)*5000+280)元。
如果期权到期时“上汽集团”股价高于13.00元,但低于15.016元,保护性认沽策略仍是亏损的。比如期权到期时“上汽集团”股价为14.00元,则保护性认沽策略的亏损为5080.00((15.016-14.00)*5000)元。
如果期权到期时“上汽集团”股票价格没有下跌,则小王无需选择行权,损失权利金280.00元,其对“上汽集团”股票的持仓也未发生损失,且持仓盈利随着股价走高可能无限大,没有封顶。
但是,如果期权到期时“上汽集团”股票价格没有下跌,而期权到期之后(即2014-5-28以后)“上汽集团”股票价格开始下跌,那么此保护性认沽策略不能抵减此时股价下跌带来的亏损,此外,小王还损失了权利金280.00元。
注:本案例未考虑交易成本及相关费用。
(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 金融工程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