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4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7月16日至2014年3月31日)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有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通过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实时的行为监控与及时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在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制度规定投资组合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备选股票库,重点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核心股票库。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过程中,中央交易部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公平分配投资指令。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岗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交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预警,实现投资风险的事中风险控制;稽核岗通过对投资、研究及交易等全流程的独立监察稽核,实现投资风险的事后控制。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不同的投资组合受到了公平对待,未发生任何不公平的交易事项。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本投资组合为主动型开放式基金。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况;与本公司管理的被动型投资组合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况,但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这些交易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的嫌疑。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市场仍然分化较大,创业板指数先涨后跌,经历了较大的波动,最终涨幅为1.79%,中证800指数表现不佳,下跌5.77%。一季度初期,市场延续了去年下半年以来的风格,投资者追逐小市值公司,资金从传统价值股和白马成长股中流出,市场分化非常严重,以创业板指数为代表的小股票涨幅突出,热点频出,蓝筹股则大幅降估值。3月份以来,随着估值分化的日益严重,以及讲故事的小股票基本面不断低于预期,故事难以自圆其说,市场开始修正之前的极端情绪,小股票开始下跌,白马成长股企稳,而以银行地产股为代表的传统价值股在国家会放松银根刺激经济的预期下开始体现出一定的绝对收益和可观的相对收益。行业方面,教育卫生、信息传输和软件涨幅居前,这符合了市场追逐大空间和故事型公司的风格,而基本面不好的,商务服务、建筑和农林牧渔跌幅居前。
本基金在一季度变化不大,还是延续了我们之前的寻找高增长个股的思路,配置以白马成长股为主。不过去年以来,资金追逐成长的情绪高涨,加上实体经济方面,改革和互联网对企业经营模式的冲击导致一些新的经营方式的出现,颠覆了以往投资者单纯追求即期利润的分析公司的模式,转而更加全面的考量上市公司的经营前景和空间,我们顺应这种变化,组合中增加了部分新兴成长股,不过不是以行业角度出发选择,而是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结果。但是由于市场情绪变化导致普遍怀疑我们重仓的白马成长股的成长性,这类股票被大幅杀估值,因而导致我们组合收益不好。同时限于基金合同,我们无法做更多的腾挪,在此对于净值表现不佳向持有人表示深深的歉意。我们争取未来尽最大的努力,在基金合同范围之内做最好的选择,将净值逐渐提升。而且我们认为,我们组合中大部分股票属于被错杀,未来应该会有估值修正的机会。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一季度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3.2%,同期比较基准增长率为-6.16%,跑输基准。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季度,我们认为,由于很多之前被热捧的股票基本面低于预期,故事难以兑现,加上累积涨幅过大,股票估值过高,之前一年“逢新股票必涨,逢小股票必涨”的行情基本上告一段落,市场情绪逐步回归正常,企业基本面将会在未来的投资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中长期看,在经济降速和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周期股和低增长价值股仍然难以有趋势性上涨,成长股仍是市场行情的主流,但是与之前“逢新逢小必涨”不同,未来上涨的将是真正能高增长的股票,并未失去成长性的白马成长股和确定高增长的新兴成长股是主要机会所在。短期看,在政策放松的预期下,低估值类股票具有短期相对收益。白马成长股需要时间让投资者相信其成长性并未失去,高增长的新兴成长股也需要时间化解其目前的高估值,因此短期机会都不大。因此未来一个季度是成长股投资者比较难熬的时间,我们将立足长远,在未来一个季度通过调研,筛选出真正的成长股,逢低布局。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根据公开市场信息,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版;
6.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8.3 查阅方式
1.书面查阅:查阅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投资者可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网站查阅: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gffunds.com.cn。
投资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发电子邮件:services@gf-funds.com.cn。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 基金简称 | 广发核心精选股票 |
| 基金主代码 | 270008 |
| 交易代码 | 270008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8年7月16日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414,062,300.21份 |
| 投资目标 | 通过认真、细致的宏观研究,合理配置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应用“核心--卫星”投资策略,投资于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股票;在利率合理预期的基础上,进行久期管理,稳健地投资于债券市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采用“核心--卫星”的投资策略,在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中精选成长性较强,质地优良,投资价值高的股票构成“核心股票”,本基金将较长时间的持有核心股票,直到该股票市场价格超过合理价值。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持有的“核心股票” 的市值不低于本基金股票市值的80%。 本基金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包括备选成分股)外的A股市值不超过本基金股票市值的20%,本基金投资的这部分股票为“卫星股票”,“卫星股票”采用主题投资方法,力争通过适度提前把握市场热点,精选个股,提高基金“卫星股票”的投资收益率。 |
| 业绩比较基准 | 80%*沪深300指数+20%*上证国债指数。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
| 基金管理人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要财务指标 | 报告期 (2014年1月1日-2014年3月31日) |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 2,858,284.52 |
| 2.本期利润 | -403,391,979.41 |
|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2294 |
|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2,501,556,548.83 |
|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769 |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过去三个月 | -13.20% | 1.55% | -6.16% | 0.95% | -7.04% | 0.60% |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 李巍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3-09-09 | - | 8 | 男,中国籍,理学硕士,持有基金业执业资格证书,2005年7月至2010年6月任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7月起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一部工作,2011年9月20日起任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9月9日起任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3月17日起任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
| 朱纪刚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轮动配置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成长优选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竞争优势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权益投资一部副总经理 | 2009-09-10 | - | 7 | 男,中国籍,理学硕士,持有基金业执业资格证书,2006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2月至2009年7月先后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研究小组组长、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2009年7月调入投资管理部,2009年9月10日起任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3月15日至2012年10月22日任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5月28日任广发轮动配置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2月11日起任广发成长优选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月21日起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一部副总经理,2014年3月12日起任广发竞争优势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2,050,856,147.60 | 81.23 |
| 其中:股票 | 2,050,856,147.60 | 81.23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466,759,931.65 | 18.49 |
| 7 | 其他各项资产 | 7,264,650.08 | 0.29 |
| 8 | 合计 | 2,524,880,729.33 | 100.00 |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 B | 采矿业 | 93,889,241.52 | 3.75 |
| C | 制造业 | 1,477,192,648.89 | 59.05 |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 E | 建筑业 | 23,486,283.62 | 0.94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46,250,173.97 | 13.84 |
| J | 金融业 | - | - |
| K | 房地产业 |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5,033,190.00 | 1.80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8,643,165.06 | 0.35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46,902,864.24 | 1.87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 P | 教育 |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9,458,580.30 | 0.38 |
| S | 综合 | - | - |
| 合计 | 2,050,856,147.60 | 81.98 |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002236 | 大华股份 | 7,389,950 | 211,278,670.50 | 8.45 |
| 2 | 000400 | 许继电气 | 5,155,088 | 158,003,447.20 | 6.32 |
| 3 | 002456 | 欧菲光 | 3,316,546 | 139,626,586.60 | 5.58 |
| 4 | 002353 | 杰瑞股份 | 2,280,687 | 137,297,357.40 | 5.49 |
| 5 | 002065 | 东华软件 | 3,167,769 | 127,851,156.84 | 5.11 |
| 6 | 002241 | 歌尔声学 | 4,818,149 | 123,344,614.40 | 4.93 |
| 7 | 002450 | 康得新 | 4,722,551 | 93,789,862.86 | 3.75 |
| 8 | 600535 | 天士力 | 1,842,262 | 71,829,795.38 | 2.87 |
| 9 | 002230 | 科大讯飞 | 1,500,000 | 67,500,000.00 | 2.70 |
| 10 | 600583 | 海油工程 | 7,936,099 | 60,711,157.35 | 2.43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 1 | 存出保证金 | 3,191,701.89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92,643.56 |
| 5 | 应收申购款 | 3,980,304.63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9 | 合计 | 7,264,650.08 |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 1 | 002236 | 大华股份 | 25,445,100.00 | 1.02 | 非公开发行流通受限 |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2,016,129,992.24 |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287,519,054.69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889,586,746.72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414,062,300.21 |
| 序号 | 交易方式 | 交易日期 | 交易份额(份) | 交易金额(元) | 适用费率 |
| 1 | 赎回 | 2014-03-24 | 16,000,000.00 | 29,296,000.00 | 0.00% |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