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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4-05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杭州公司”)、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动保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公司拟继续为海正杭州公司申请的共计4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3,799.33万元;

      本公司拟为海正动保公司申请的8,000万元长期贷款、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000万元;

      ●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56,079.14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4月18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继续为海正杭州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富阳支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建设银行新登支行、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共计4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为海正动保公司向建设银行富阳支行申请的8,000万元长期贷款、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因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授权总额已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审议本项议案的董事会上,公司董事长白骅、董事林剑秋因在被担保公司兼任董事或高管人员职务,作为关联关系人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海正杭州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法人代表白骅,注册资本80,000万元,注册地在富阳市,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原料药。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786,717.61万元,净资产325,275.77万元,负债总额461,441.84万元,其中长期借款109,127.19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8,261.36万元,净利润47,845.2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为合并口径)。

      海正杭州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海正动保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法人代表朱康勤,注册资本8,000万元,注册地在富阳市,主营动物保健品、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止2013年末总资产26,600.70万元,净资产7,455.42万元,负债总额19,145.28万元,其中长期借款9,500.0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海正动保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正杭州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富阳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2年)、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2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2年)、向建设银行新登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贸易融资及流动资金贷款(期限2年)、向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2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现担保期限将至,本公司拟继续为海正杭州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年。具体贷款事项由海正杭州公司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向银行提出申请,经与本公司协商后办理担保手续。

      2、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正杭州公司向其它银行申请的110,000万元长期贷款(用于生物工程项目,期限10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现该项目已确定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10年期银团贷款人民币90,000万元(其中国开行50,000万元,进出口银行40,000万元)、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申请10年期美元贷款1,000万元。

      3、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海正动保公司向建设银行富阳支行申请的8,000万元长期贷款(期限5年)、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2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贷款事项由子公司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向有关银行提出申请,经与本公司协商后办理担保手续。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变更贷款银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对外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各子公司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机制完善,风险控制能力较强,对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利用推动子公司项目的经营,确保项目经营与管理中资金的需求,确保子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以上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审议本事项的董事会上,关联董事承诺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对外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6,079.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40%,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应付票据、函证等提供的担保,担保对象分别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和海正药业(美国)有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4-06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7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38,16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2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365,749,998.08元,坐扣承销费27,315,000.00元和保荐费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36,434,998.08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申报会计师费和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289,539.76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34,145,45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7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125,693,053.6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552,243.26元;201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2,273,308.31元,201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268,660.33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357,966,361.9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820,903.59元。

      截至 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无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3年7月24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说明

      富阳制剂出口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原计划于2012年下半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与Pfizer Luxembourg Sarl(辉瑞卢森堡公司)签订的《合资经营协议》,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富阳制剂出口基地建设项目的部分生产线将作为出资注入三方共同出资设立的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为了顺应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未来生产要求,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对项目建设提高了标准,在项目设备选型和工艺安装等方面均作出了调整,相应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未能按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富阳制剂出口基地建设项目中的非细胞毒生产线已基本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开始投入生产使用。正式投产后,该部分生产线完成销售收入16,698.11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308.6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支注射剂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3,246.1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451.00万元,设备投资46,795.16万元),应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26,671.76万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将制剂出口基地建设项目中的“抗肿瘤制剂生产线车间”所涉土地使用权、厂房及部分已基本建设完毕的生产线以及“培南类注射剂生产线”所需的设备投资作为出资注入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的方式将制剂出口基地项目中的“抗肿瘤制剂生产线车间”及“培南类注射剂生产线”的实施主体由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变更为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上述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已变更。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海正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正药业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

      海正药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正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均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等制度的要求。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4-07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利润分配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4-08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魏玲丽女士因公司内部工作岗位调整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财务总监职务。魏玲丽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仍在本公司任职,主管行政事务等。公司董事会对魏玲丽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会同意聘任胡良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胡良彬先生简历:男,1970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海正药业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监、总监。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上述被提名人提名程序符合规定,提名合法有效。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4-09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3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辉瑞”)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3-45号”公告)。现授权期限将至,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同意继续授权海正辉瑞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控股子公司海正辉瑞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收益。

      2、投资理财额度

      海正辉瑞及其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理财品种

      投资理财品种为金融机构发售的对公保本型理财产品,级别为谨慎级,金融机构承诺本金的完全保障,且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理财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无固定期限的理财产品持有期也不超过六个月。

      5、资金来源

      海正辉瑞及其子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其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海正辉瑞及其子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的银行内部的风险评级为“无风险或风险极低”,且提供本金保护,风险较低。同时公司亦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公司安排专人与银行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动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海正辉瑞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购买中信银行理财产品

      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产品名称:安赢系列1337期对公保本型理财产品

      起止期限:2013年8月12日至2014年1月23日

      收益率:预计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2%

      2、购买中信银行理财产品

      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产品名称:安赢系列1338期对公保本型理财产品

      起止期限:2013年8月28日至2013年11月25日

      收益率:预计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

      3、购买中信银行理财产品

      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产品名称:安赢系列1343期对公保本型理财产品

      起止期限:2013年9月11日至2013年11月25日

      收益率:预计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

      4、购买建设银行理财产品

      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

      产品名称:无固定期限乾元日日鑫高资产组合产品

      起止期限:2013年12月13日至2014年2月27日

      收益率:预计最高年化收益率为1.3%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子公司海正辉瑞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6,500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海正药业控股子公司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控股子公司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4-10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上午在杭州华浙广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学土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讨论,做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201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报摘要同时登载于2014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登载于2014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

      六、 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全体监事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已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登载于2014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4-11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7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38,16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2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365,749,998.08元,坐扣承销费27,315,000.00元和保荐费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36,434,998.08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申报会计师费和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289,539.76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34,145,45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73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支注射剂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3,246.1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451.00万元,设备投资46,795.16万元),应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26,671.76万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将制剂出口基地建设项目中的“抗肿瘤制剂生产线车间”所涉土地使用权、厂房及部分已基本建设完毕的生产线以及“培南类注射剂生产线”所需的设备投资作为出资注入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的方式将制剂出口基地项目中的“抗肿瘤制剂生产线车间”及“培南类注射剂生产线”的实施主体由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变更为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上述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已变更。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36,575.33万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及市场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公司最终实际可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35,796.63万元,因此公司实际可用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2年1月19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2年9月20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3年5月30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富阳制剂出口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原计划于2012年下半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与Pfizer Luxembourg Sarl(辉瑞卢森堡公司)签订的《合资经营协议》,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富阳制剂出口基地建设项目的部分生产线将作为出资注入三方共同出资设立的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为了顺应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未来生产要求,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对项目建设提高了标准,在项目设备选型和工艺安装等方面均作出了调整,相应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未能按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富阳制剂出口基地建设项目中的非细胞毒生产线已基本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开始投入生产使用。正式投产后,该部分生产线完成销售收入19,074.1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350.72万元。

      综上,由于本项目生产线尚未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

      四、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上网公告附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详见本鉴证报告之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4-12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5月13日(周二)上午9: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6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5月13日(周二)上午9:00,会期半天。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五)会议地点: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会议室(富阳市胥口镇下练村)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关于2014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

      (七)关于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八)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

      (十)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十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6日,所有于股权登记日当天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5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邮编:318000)

      联 系 人:张敏、谭紫媚

      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传 真:0576-88827887

      附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4-13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工作指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体现公司进一步服务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责任心,公司定于 2014 年 5 月 13 日上午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活动时间:2014 年 5 月13日(星期二)上午 10:30—12:00

      2、活动地点: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会议室(富阳市胥口镇下练村)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部分高管。

      届时将针对经营情况、公司治理、下一步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更好得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预约,预约时间:2014 年5 月8 日-5月9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预约电话:0576-88827809。

      注:为了提高本次活动的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活动日之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上接B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