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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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多吉罗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光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米玛次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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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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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建筑业方面:由于上年度转续建的项目减少,导致收入下降,相应人工成本及资产折旧为固定支出,导致利润下降。
(二) 建材方面:受西藏特殊地理气候原因,一季度处于停工状态,主要工作是开展设备大维修。因水泥需求量小,市场销售平淡,营业收入较去年有所下降,单位成本较高。同时,受电力短缺影响,1-3月份基本生产所需电力为高价电,也是导致成本增加的原因。此外,相应人工成本及资产折旧为固定支出,导致利润较去年下降。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至披露日前重要事项:
(一)公司于2014年1月6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一百二十四条进行了修订。详见2014年1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2014年1月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张金庆先生辞去董事、副董事长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详见2014年1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公司于2014年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聘任刘光华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郭习葵先生、万晓林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肖雨龙先生为总工程师。鉴于原财务负责人汪波先生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决定聘任杨光辉先生为新任财务负责人。鉴于公司原董事、副董事长张金庆先生辞去董事、副董事长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职务,股东单位推荐增补刘光华为新任董事。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详见2014年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201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增补刘光华先生为新任董事。详见2014年1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2013年1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2013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六)2014年3月17日,公司收到西藏证监局藏证监发【2014】31号“关于对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西藏证监局认为公司就控股股东西藏天路建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发生变更事项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及时于2014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和《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西藏天路建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注入西藏国盛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告》,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详实说明。
(七)2014年4月1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及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第四届第一次监事会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聘任职业经理管理团队进入新一届经营层成员,为继续提升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多吉罗布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