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3-03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中增加一个新的议案,即议案12《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2《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与议案5《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均为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且两个议案存在不相容的内容。鉴于此,公司股东原则上只能就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如对上述议案均投“同意”票的,则视为投票人对该两项议案放弃表决权利,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3、上述两项议案均为针对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提出的议案,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其审议结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4月25日(周五)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24)于2014年4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4-030)于2014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现就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作如下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25日(周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4日(周四)-2014年4月25日 (周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4日下午15:00 至2014年4月25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8日(周五)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18日(周五)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申请201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1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2、《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
第1-1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第12项议案为本次股东大会新增临提案,该提案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4-029)。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4月22日至2014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凌友娣、余姝慧
联系电话:0755-86028112
联系传真:0755-86028498
联系邮箱:lingyoudi@szsuccess.com.cn;yushuhui@szsuccess.com.cn
邮编:51805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89;投票简称:宇顺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以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及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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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数量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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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票例举
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赞成票,对议案2投反对票,对议案3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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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票注意事项
①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③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④议案12《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与议案5《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均为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且两个议案存在不相容的内容。鉴于此,公司股东原则上只能就议案5和议案12的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即:公司股东可以选择仅就前述两项议案的其中一项议案投票表决,此种情况下,视同该股东对另一项议案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对另一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公司股东也可以选择对议案5和议案12均进行投票表决,但公司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如对上述议案5和议案12均投“同意”票的,则视为投票人对该两项议案均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对议案5和议案12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宇顺电子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4日15:00至2014年4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凌友娣、余姝慧
联系部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028112
传真号码:0755-8602849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 518057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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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4、议案12《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与议案5《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均为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且两个议案存在不相容的内容。鉴于此,委托人原则上只能就议案5和议案12的其中一项议案在委托书中“同意”意向中打“√”,即:委托人可以选择仅就前述两项议案的其中一项议案委托表决,此种情况下,视同该委托人对另一项议案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对另一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委托人也可以选择对议案5和议案12均进行委托表决,但委托人在委托时如对上述议案5和议案12均在委托书中“同意”意向打“√”的,则视为委托人对该两项议案均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对议案5和议案12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