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4-028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04月01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04月21日(星期一)上午9: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04月20日至2014年0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0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04月20日15:00至2014年04月21日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国芳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公司一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及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人,所持股份215,821,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6.9229%。公司独立董事徐波先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2014年04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国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所持股份215,798,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6.915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所持股份2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73%。
五、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关联方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 14,758,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票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票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表决结果:通过。
1.2 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来源和数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关联方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 14,758,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票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票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表决结果:通过。
1.3 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关联方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 14,758,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票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票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表决结果:通过。
1.4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禁售期、解锁期、相关限售规定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关联方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 14,758,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票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票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表决结果:通过。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关联方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 14,758,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票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票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表决结果:通过。
1.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锁条件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关联方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 14,758,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票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票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表决结果:通过。
1.7 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财务测算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关联方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 14,758,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票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票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表决结果:通过。
1.8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关联方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 14,758,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票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票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表决结果:通过。
1.9 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关联方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 14,758,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票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票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表决结果:通过。
1.10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关联方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 14,758,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票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票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表决结果:通过。
1.11 本激励计划变更、终止与其他事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关联方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 14,758,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票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票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表决结果:通过。
1.12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关联方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 14,760,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反对票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于
2014年04月01日刊登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关联方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 14,758,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票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票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于
2013年10月26日刊登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关联方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 14,758,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票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票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于2013年10月26日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15,818,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反对票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弃权票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于2014年04月01日刊登的《2013年年度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15,818,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反对票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弃权票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于2014年04月01日刊登的《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15,818,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反对票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弃权票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于2014年04月01日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22,297,62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32,229,762.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2013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22,297,62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15,818,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反对票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弃权票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于2014年04月01日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15,818,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反对票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弃权票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于2014年04月01日刊登的《2013年度报告》、《2013年度报告摘要》。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15,818,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反对票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弃权票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于2014年04月01日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述议案第1、2、3、7项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逐一表决通过;第4、5、6、8、9项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逐一表决通过。
六、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原独立董事张景升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作2013 年度述职报告。对201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 2013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 2014 年 04 月 01 日刊登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备查文件:
1、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