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4-01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4-01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共有监事9人,全部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东升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3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4年度事业计划
根据2014年市场环境及未来规划,公司拟定了2014年度事业计划,确定了“客户导向、精益管理、创新突破、盈利倍增”的事业计划方针及目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年度集团合并净利润为2,972,129,19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3,365,694元。截至2013年末集团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22,806,908元,资本公积金为15,407,622,455元;截至2013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09,388,608元,资本公积为15,165,798,63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公司本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亏损,公司董事会拟定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借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公司提请董事会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借款额度:
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借款最高额不超过8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折算的外币)。
2、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授权有效期:
自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关联董事(董事长王东升先生、副董事长吴文学先生、董事谢小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连续提供了9年财务审计和3年内控审计服务,该所在受聘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了全面客观的评价,提议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对其2014年度的报酬,提请董事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2013年度收费标准确定。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201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于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监事津贴标准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的议案》,根据2014年公司经营计划,确定董事长/公司执行委员会主席王东升先生2014年度基本薪酬为税前人民币100万元;授权董事长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市场薪酬水平确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薪酬标准;外籍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行业内相应岗位薪酬国际市场平均水平确定。
授权董事长/公司执行委员会主席王东升先生根据考核办法及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2013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对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业绩进行考核奖励。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授权董事长行使职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为确保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快速反应和决策能力。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职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如下职权:
1、决定交易,每次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折算的外币),并签署有关文件。该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对外投资等等。本款所称“交易”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准。
2、公司总部运营费用支出按事业计划执行,批准运营费用金额每次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折算的外币)。
3、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规模大小,在公司执行委员会确定的事业计划金额范围内,对下属子公司运营费用的授权。
如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则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则仍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分配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4亿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于2014年4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2.10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21,768,095,233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712,999,989.3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4,884,705,052.64元。扣除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其所持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48.92%的股权人民币8,532,999,999.30元,本次募集现金为36,351,705,053.34元。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定计划的最高额,根据本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规定,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未能募足全部资金,除战略投资者认购资金之外的募集资金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在各募投项目中的分配事项。
本次募集现金在各投资项目的分配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内容如下:
1、第六条修改
原条款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23,542,341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289,637,574元。
2、第十九条修改
原条款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3,521,542,341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3,521,542,341股,无其他种类股。普通股股份中,人民币普通股12,182,882,341股,境内上市外资股1,338,660,000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5,289,637,574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5,289,637,574股,无其他种类股。普通股股份中,人民币普通股33,950,977,574股,境内上市外资股1,338,660,000股。
3、第一百一十一条修改
原条款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2人。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以全体董事超过2/3选举产生和罢免。
现修改为: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以全体董事超过2/3选举产生和罢免。
4、第一百五十四条修改
原条款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在弥补累计亏损后,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境内上市外资股股利的外汇折算率的确定,由股东大会决议规定。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特殊情况是指:(一)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二)其他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现修改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在弥补累计亏损后,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境内上市外资股股利的外汇折算率的确定,由股东大会决议规定。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特殊情况是指:(一)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二)其他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建立股份回购长效机制(2014-2016)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长效机制(2014-201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案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4-01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4-01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9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4年度事业计划
根据2014年市场环境及未来规划,公司拟定了2014年度集团事业计划,确定了“客户导向、精益管理、创新突破、盈利倍增”的事业计划方针及目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年度集团合并净利润为2,972,129,19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3,365,694元。截至2013年末集团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22,806,908元,资本公积金为15,407,622,455元;截至2013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09,388,608元,资本公积为15,165,798,63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公司本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亏损,公司董事会拟定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在受聘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4-017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4-01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31,389万元为基础,对2014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预计总金额为211,447万元,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1、2014年4月18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董事长王东升先生、副董事长吴文学先生、董事谢小明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
3、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预计2014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截至2014年3月31日,本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1,076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岩
注册资本:130,737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号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3年12月31日,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145亿元、净资产487亿元、营业收入409亿元、利润总额36亿元。
4、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北京日伸电子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梁新清
注册资本:美元1,330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经营范围:加工、生产电子枪零部件及电子枪、IT产品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影像显示零部件、精密金属零部件。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该公司董事,且本公司与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存在关联董事任职,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3年12月31日,北京日伸电子精密部件有限公司总资产10,177万元、净资产-200万元、营业收入5,922万元、净利润-1,782万元。
4、北京日伸电子精密部件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往来款项均能按时支付,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梁新清
注册资本:美元2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端子、连接器、压着机;销售资产产品。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存在关联董事任职,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三)项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3年12月31日,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总资产7,418万元、净资产5,204万元、营业收入10,712万元、净利润1,715万元。
4、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北京欣奕华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彦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58号院5号楼一层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投资;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3年12月31日,北京欣奕华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8,992万元、净资产71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4万元、净利润-285万元。
4、北京欣奕华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五)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谢继琮
注册资本:美元2,371.91万元
住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6号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液晶显示模组及零部件和半成品套件、生产用工模具;塑料加工;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该公司存在关联董事任职。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3年12月31日,冠捷显示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总资产129,077万元、净资产8,26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31,851万元、净利润-3,532万元。
4、冠捷显示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销售商品与采购原材料:上述关联方为本公司产品的上、下游配套及相关企业,且与本公司已具有多年的业务配套供应与采购交易关系。与上述关联方的销售商品与采购原材料交易属于本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该等交易是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进行的,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同时,本公司的业务具有独立性,本公司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均坚持多家配套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经营产生依赖影响。
2、租赁业务:本公司向关联企业出租厂房的价格,以本公司所在区域厂房租赁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
3、接受劳务与提供劳务:本公司向关联企业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的价格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确定,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与各关联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能为公司提供持续、稳定的原材料;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公司可利用其销售平台,扩大销售渠道;租赁方面与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本着就近互利的原则,通过就近的房屋租赁、劳务交易可以降低关联双方的运营成本,双方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以上关联交易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且对本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2014年度日常经营过程中将发生的交易,交易安排合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4-018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4-01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拟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4年5月19日上午9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 5月 1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8日下午 3:00 至 2014年5月 19 日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
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4年度事业计划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借款额度的议案
7、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建立股份回购长效机制(2014-2016)的议案
11、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的议案
其中,议案9、议案10、议案11需以特别决议表决,其他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表决。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相关公告。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14、15日, 09:30-15:00
3、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邮政编码:100015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25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4、在投票当日,“东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对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见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10-64318888转
指定传真:010-64366264
联系人:张斌、陈帅。
电子邮件:zhangbin@boe.com.cn;schen@boe.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1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股 B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4-01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4-01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4月23日在全景网举行201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管理层将就2013年度业绩、未来发展及行业情况等与投资者交流沟通。
会议时间:2014年4月23日(周三)下午15:00-17:00
交流网址:全景网(http://www.p5w.net/)
参会人员:本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2013年度业绩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敬请投资者查阅。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