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14-020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烨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学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尹亚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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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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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4-018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在公司天枢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朱烨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14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人民币80.80万元转让所持北京中科金财电子产品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电子”)2%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恒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中科电子51%的股权,公司持有中科电子49%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毕,中科电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变更的公告》详见2014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4-019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庆涛主持,出席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14年4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4-021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科金财”)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子公司股权变更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北京中科金财电子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电子”)2%的股权以人民币80.80万元转让给北京恒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沙科技”)。
2014年4月22日,公司与恒沙科技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目前公司不存在为中科电子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亦不存在其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恒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光明路11号6层B600室
法定代表人:王波
注册资本:4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广告策划;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餐饮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汽车配件、建筑材料、五金交电。
主要股东:王波(50%)、王葵(50%)
王波、王葵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持有的中科电子2%的股权。
2.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3.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科金财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飒
注册时间:2013年2月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7号10层1005—1006房间
经营范围: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51%股权,恒沙科技持有其49%股权。
沈飒女士为中科电子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本次股权转让后,沈飒女士不再担任中科电子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仅担任董事职务。
4.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1)2013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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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4年3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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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标的
协议项下的转让标的,是指中科金财合法拥有中科电子的2%股权及相应的全部股权收益及其他股东权利、义务。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
1.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4]第210352号审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科电子的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8,858,673.9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2,806.55元。经中科电子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对2013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进行了分配,分配后的账面净资产为8,085,867.39元。经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价格为人民币808,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捌仟元整(以下称“转让价款”)。
2.本次股权转让之款项以现金方式支付,币种为人民币。
3.恒沙科技应于2014年4月30日,向中科金财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三)股权过户及权利行使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科金财将转让标的过户至恒沙科技名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 股权转让价款付讫之日为股权转让日,自股权转让日起,中科金财基于转让标的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承担的一切义务转移由恒沙科技享有和承担。其中权利包括基于转让标的而产生的表决权、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和中科电子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
3. 股权转让同时,中科电子的法定代表人做如下变更:
原法定代表人沈飒变更为高旭,沈飒同时辞去董事长职务。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而使对方遭受任何实际经济损失,应给守约方补偿以使其免受损失。
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因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何或全部义务而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时,违约方有义务为此做出足额补偿。
3.如中科金财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不能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的,每迟延一日,中科金财应向恒沙科技支付转让价款0.03%的违约金。
4.如恒沙科技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向中科金财支付转让价款,每迟延一日,恒沙科技应向中科金财支付转让价款0.03%的违约金。
5.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完成前,双方按原股权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是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整合公司经营资源,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本次转让完成后,中科电子将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预计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实质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28,140,415.03 | 117,967,653.42 | 93.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27,168.28 | 3,343,803.26 | 23.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567,002.08 | 3,371,353.26 | -23.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86,891,321.35 | -160,492,433.60 | 16.4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3 | 3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3 | 3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8% | 0.51% | 0.0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53,987,106.41 | 1,368,366,255.97 | -1.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08,304,694.27 | 704,174,127.30 | 0.59%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36,563.4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12,150.0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157,931.4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3,351.80 | |
合计 | 1,560,166.20 | --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0,290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沈飒 | 境内自然人 | 22.72% | 23,788,716 | 23,788,716 | 质押 | 21,000,000 |
陈绪华 | 境内自然人 | 14.24% | 14,913,698 | 14,913,698 | 质押 | 14,820,000 |
蔡迦 | 境内自然人 | 12.19% | 12,763,561 | 12,763,561 | 质押 | 10,500,000 |
李彤彤 | 境内自然人 | 4.44% | 4,649,508 | 0 | ||
盖洪涛 | 境内自然人 | 2.3% | 2,404,848 | 0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3% | 1,911,200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5% | 1,199,969 | 0 | ||
孙慧明 | 境内自然人 | 1.07% | 1,122,202 | 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五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5% | 999,841 | 0 | ||
陈晖 | 境内自然人 | 0.51% | 529,000 | 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李彤彤 | 4,649,508 | 人民币普通股 | 4,649,508 |
盖洪涛 | 2,404,848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4,848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1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1,200 |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1,199,9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9,969 |
孙慧明 | 1,122,2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2,202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五组合 | 999,841 | 人民币普通股 | 999,841 |
陈晖 | 52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9,000 |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15,998 | 人民币普通股 | 515,998 |
中国建设银行-华商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80,79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0,790 |
俞斌 | 378,036 | 人民币普通股 | 378,036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沈飒、陈绪华、蔡迦为公司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沈飒、陈绪华、蔡迦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此外,公司股东承诺所持公司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1年02月28日 | 2012年2月28日—2015年2月28日 |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 |
朱烨东、沈飒、陈绪华、蔡迦、李彤彤、天津达晨创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天津常春藤一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中科金财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今后的任何时间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营、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中科金财所从事的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 | 2011年02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 | |
沈飒、朱烨东 | 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避免损害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 2011年02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沈飒、朱烨东、蔡迦、陈绪华 | 若公司租赁房产在租赁有效期内因出租人未办理房产证或者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导致中科金财受到任何罚款或者需要变更办公场所,将承担公司及其子公司中科商务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 2011年11月25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 |
朱烨东、沈飒 | 将承担2008-2011年公司因“原单位缴纳”、“新参保或所需资料未准备齐全”而未能及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问题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经济损失。 | 2011年11月25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 | |
公司 | 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每十二个月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的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 2013年04月16日 | 2013年4月16日—2014年4月15日 |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 | |
公司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 2013年04月16日 | 2013年4月16日—2014年9月26日 |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 | |
公司 | 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每十二个月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的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 2014年03月26日 | 2014年3月26日—2015年3月25日 |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 | |
公司 | 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利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 2014年03月26日 | 2014年3月26日—2015年3月25日 |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 | 至 | 30%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298.34 | 至 | 2,987.84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298.34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2014年1-6月,鉴于公司业务发展实际状况及对研发项目的投入情况,可能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 |
项目 | 金额(元) |
资产总额 | 40,141,150.53 |
负债 | 31,282,476.59 |
净资产 | 8,858,673.94 |
营业收入 | 87,976,666.24 |
营业利润 | 1,152,864.71 |
净利润 | 858,673.94 |
项目 | 金额(元) |
资产总额 | 77,692,240.77 |
负债 | 68,282,483.28 |
净资产 | 9,409,757.49 |
营业收入 | 59,682,029.19 |
营业利润 | 734,778.06 |
净利润 | 551,08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