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种风险。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2014年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2014年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4年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4安吉债”)。
(二)发行总额:14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七年,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分次还本,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每年分别偿付债券发行总额的20%。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其中,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00%(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基本利差上限为3.90%,并由此确定簿记建档利率上限为8.90%,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和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六)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分次还本,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每年分别偿付债券发行总额的20%,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一起支付。
(七)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
(九)发行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4年4月24日起至2014年4月28日止。
释 义
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指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14亿元的2014年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4安吉债”。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作的《2014年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作的《2014年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组织。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2014年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发行利率区间,投资者据以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证券登记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和/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债权代理协议:指《2014年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2014年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4]563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梁蕴伟
联系人:楼建成、梁淑燕
联系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38号10楼
联系电话:0572-5025260、0572-5030709
传真:0572-5030198
邮政编码:3133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周一红、王富利、吴久春、王艳晖、陈曲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层
联系电话:010-66568063、010-83574534
传真:010-66568704
邮政编码:100033
(二)分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王澜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4层
联系电话:010-63081171
传真:010-63081061
邮政编码:100031
三、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吕世蕴
联系人:田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38
传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总经理:高斌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楼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四、审计机构: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22层
法定代表人:詹从才
联系人:王敏、朱小兰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汶河北路44号蓝天大厦六层
联系电话:0514-87361318
传真:0514-87361305
邮政编码:225002
五、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人:王洪超、姚煜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由由世纪广场3号楼3C
联系电话:021-51035670
传真:021-51035670转8015
邮政编码:200127
六、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花旗集团大厦14楼
负责人:吴明德
联系人:蒋毅刚、宋晏、陈长红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3层
联系电话:0755-82816639
传真:0755-82816898
邮政编码:518048
七、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营业场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51-1号
负责人:陆学军
联系人:宋文洁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51-1号
联系电话:0571-85216358
传真:0571-85215804
邮政编码:310007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4年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4安吉债”)。
三、发行总额:14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七年,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分次还本,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每年分别偿付债券发行总额的20%。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其中,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00%(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基本利差上限为3.90%,并由此确定簿记建档利率上限为8.90%,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六、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八、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和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九、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14年4月23日。
十、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4年4月24日。
十一、发行期限: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14年4月28日止。
十二、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4月24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三、计息期限:自2014年4月24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止。
十四、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分次还本,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每年分别偿付债券发行总额的20%,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
十五、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十八、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九、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信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一、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
二十二、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内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流通申请。
二十三、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和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请参见与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同时公告的《2014年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二、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对本期债券的认购与托管:
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机构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对本期债券的认购与托管:
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户的机构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机构投资者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合格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和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投资者同意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签署债权代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接受该债权代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安排。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交易流通)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一起支付。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分次还本,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每年分别偿付债券发行总额的20%。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是由安吉县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安吉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任务和重大产业项目的投资经营,旗下各个子公司分别从事旅游项目开发与经营、公路交通、土地整理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
截至2012年末,公司拥有安吉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安吉竹子博览园有限公司、安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安吉04省道投资有限公司、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吉阳光土地整理有限公司、安吉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安吉国信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安吉国源水务有限公司等9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2年末,公司资产总计2,109,814.32万元,负债合计952,231.57万元,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1,157,582.76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44,087.73万元。2012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5,249.09万元,利润总额18,560.30万元,净利润(不含少数股东损益)18,766.64万元。
二、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制定了《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组成的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安吉县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监事;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二)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下设办公室、资产管理部、财务部、担保业务部、投资发展部等5个职能部门。截至2012年末,发行人共有9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其投资关系如下: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万元) |
1 | 安吉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39,138.60 |
2 | 安吉竹子博览园有限责任公司 | 76.58% | 867.41 |
3 | 安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20,000.00 |
4 | 安吉04省道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10,000.00 |
5 | 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100,000.00 |
6 | 安吉阳光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 100% | 1,000.00 |
7 | 安吉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 100% | 12,000.00 |
8 | 安吉县国信担保有限公司 | 100% | 10,000.00 |
9 | 安吉国源水务有限公司 | 100% | 5,000.00 |
三、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一)安吉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安吉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前身为安吉旅游发展总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原为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法人,于2013年9月4日实行整体改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主要从事旅游项目投资与经营,其经营范围为:景区景点投资、经营;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商品开发、经营。截至2012年末,该公司注册资本39,138.6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201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37,185.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99,974.60万元。2012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37.63万元,利润总额-443.52万元,净利润-446.99万元。
其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1、安吉县大竹海旅游有限公司
安吉县大竹海旅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主要从事中国大竹海旅游景区开发与经营,其经营范围为: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项目建设、工艺美术品批发、零售。截至2012年末,该公司注册资本3,050万元,安吉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201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107.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024.20万元。2012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4.78万元,利润总额-178.35万元,净利润-185.50万元。
2、安吉县龙王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安吉县龙王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主要从事龙王山黄浦江源旅游景区开发与经营,其经营范围为:旅游景点开发、首饰工艺品销售、停车服务。截至2012年末,该公司注册资本405万元,安吉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201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65.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16.39万元。2012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2.85万元,利润总额-8.59万元,净利润-9.61万元。
3、浙江安吉浒溪生态园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安吉浒溪生态园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主要从事生态旅游、农业旅游等业务,经营范围为:市政基础工程建设、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旅游景区、观光农业的开发,新农村建设。截至2012年末,该公司注册资本47,070万元,安吉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201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4,743.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10,415.00万元。2012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0,利润总额-321.82万元,净利润-321.82万元。
(二)安吉竹子博览园有限责任公司
安吉竹子博览园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主要从事安吉竹博园景区旅游资源开发与经营,其经营范围为:园区景物浏览;棋牌、游船、碰碰车、空中飞船、停车场服务;竹、苗木种植、销售;工艺美术品销售。截至2012年末,该公司注册资本867.41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76.58%。
截至201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636.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3.88万元。2012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60.97万元,利润总额-784.21万元,净利润-784.21万元。
(三)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前身为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原为事业单位法人;2011年5月由事业单位整体改制为企业法人,主要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整理开发业务,其经营范围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开发、实业投资。截至2012年末,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201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30,588.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47,487.22万元。2012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1,054.63万元,利润总额10,264.49万元,净利润10,293.00万元。
(四)安吉阳光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安吉阳光土地整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主要从事工业用地整理业务,经营范围为: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2年末,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201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1,149.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875.85万元。2012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0.84万元,利润总额-121.96万元,净利润-121.96万元。
(五)安吉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安吉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主要从事新农村建设相关业务,其经营范围为:新农村项目的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宅基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截至2012年末,该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201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0,091.2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1,691.78万元。2012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0,利润总额-17.29万元,净利润-17.29万元。
(六)安吉县国信担保有限公司
安吉县国信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主要从事融资担保业务,其经营范围为:融资性担保业务。截至2012年末,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201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479.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0,051.11万元。2012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3.02万元,利润总额5.53万元,净利润3.16万元。
(七)安吉国源水务有限公司
安吉国源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业务,其经营范围为: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截至2012年末,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201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222.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938.16万元。2012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0,利润总额-61.84万元,净利润-61.84万元。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梁蕴伟先生,196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梁先生曾任安吉县财政局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安吉县财政局副局长、局长。
胡建国先生,196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胡先生曾任安吉灯具总厂技术科长,安吉技工学校学生管理处主任、安吉县工业局副局长、安吉县天荒坪镇镇长、党委书记、县政府办副主任、安吉县财政局书记。
楼建成先生,196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楼先生曾任安吉县审计局科员、安吉县凤凰山乡科员、安吉县财政局综合科科长、安吉县国资局副局长。
郑立先生,197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郑先生曾任安吉县报福镇财税所专管员、安吉县财政局企业管理科副科长、本公司综合业务部经理、安吉县国资局企业资产管理科科长、安吉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高超先生,195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高先生曾任安吉县建筑公司统计员、安吉县递铺镇税务所专管员、安吉县财政局企业管理科副科长、科长。
邱顺利先生,196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邱先生曾任安吉县杭垓镇财税所专管员、安吉县报福镇财税所副所长、所长、安吉县财政局税政股副股长、股长,安吉县财政局企业管理科科长、安吉县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
赵伟琴女士,198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职工董事。赵女士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安吉支行职员,本公司财务部经理。
朱永桓先生,1965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公司监事。朱先生曾任安吉县商业局助理会计、安吉县纪委综合监察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安吉县溪龙乡乡长、党委书记、安吉县财政局副局长。
俞土良先生,1963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公司监事。俞先生曾任安吉县白水湾财税所税务专管员、安吉县财政局预算股副股长、安吉县财政局行政事业财务股股长、预算股股长、安吉县财政局副局长。
金威先生,1961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监事。金先生曾任安吉县财政局征管科科员、安吉县良朋税务所副所长、安吉县财政局外税股股长、安吉县财政局直属分局局长、财政局农发办科长。
张燕女士,1968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张女士曾任安吉县良朋税务所办事员、安吉县财政局企业管理科副科长。
叶谦女士,1970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叶女士曾任安吉县晓墅税务所科员、安吉县递铺税务所科员、安吉县财政局企业管理科科员。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和前景
(一)旅游业的现状及前景
1、我国旅游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旅游业属于典型的“朝阳产业”,旅游产业的发展水平与经济发达程度有着极高的关联度。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综合国力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人均GDP已超过5,000美元,公共假期已有115天,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按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解决“有钱”问题之后,就要面临“有闲”的问题,而解决“有钱”又“有闲”问题,就是大力发展旅游业。
2000年以来,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我国旅游业一直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旅游业的增长速度几乎都高于同期GDP的增长率。2012年, 我国共接待入境游客1.32亿人次,实现旅游(外汇)收入500亿美元;全年国内旅游人数达到29.6亿人次,国内旅游市场规模,位居世界第一,收入22,70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1%和17.6%;旅游业总收入达25,700亿元,比上年增长14%,整个旅游服务业运行态势良好。
为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休闲需求,2009年12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对旅游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指导性作用;从2012年国庆长假开始,政府又推出了高速公路长假免费通行政策,以鼓励国民节假日旅游出行;2013年2月2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的旅游服务产业必将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发展机遇。
2、安吉县旅游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安吉县地处我国经济最发达、也是旅游业最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安吉县境内大部分是山区,是全国著名的竹乡,旅游资源丰富且极具特色,是长三角著名的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和都市“后花园”。多年来,历届安吉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旅游业的发展放在第一位,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坚持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两条腿走路,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引导、鼓励和支持生态保护和旅游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山区经济发展独特的“安吉模式”。安吉县以“休闲旅游”为轴心,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打造出了“中国美丽乡村”、“中国大竹海”两大著名旅游品牌。2003年-2012年十年间,安吉县旅游业高速发展,旅游总人数增长了3倍多,旅游总收入增长了11倍多;2012年安吉旅游总人数达875.9万人,旅游总收入达68.10亿元,而安吉全县人口仅有45万人;旅游业总收入占安吉县GDP的比例从8.21%上升为27.77%,安吉县产业结构、就业结构也由此发生根本性变化,旅游服务业已成为安吉经济最重要的战略支柱性产业。
2003年-2012年安吉县旅游业主要指标
年份 | 旅游总收入(亿元) | 旅游总人数(万人次) | 入境旅游收入(万美元) | 入境游客(人次) | 国内旅游收入(亿元) | 国内游客(万人次) |
2003 | 5.44 | 202.30 | 249.00 | 12,345 | 5.23 | 201.07 |
2004 | 7.50 | 260.50 | 408.56 | 17,007 | 7.16 | 258.80 |
2005 | 9.51 | 311.60 | 696.15 | 24,010 | 8.95 | 309.20 |
2006 | 12.39 | 363.00 | 1,167.15 | 33,005 | 11.48 | 359.70 |
2007 | 16.65 | 449.97 | 1,233.71 | 39,700 | 15.75 | 446.00 |
2008 | 19.07 | 501.00 | 1,410.00 | 50,500 | 17.95 | 495.95 |
2009 | 22.04 | 538.21 | 1,522.06 | 54,039 | 21.00 | 532.21 |
2010 | 35.18 | 648.00 | 1,789.00 | 61,900 | 33.96 | 641.80 |
2011 | 51.25 | 773.80 | 2,423.00 | 69,300 | 50.72 | 766.90 |
2012 | 68.10 | 875.90 | 2,947.00 | 76,700 | 66.11 | 868.24 |
数据来源:安吉县历年统计公报、安吉县旅游与风景管理委员会。
2003年-2012年安吉县旅游业总收入占GDP的比例
年份 | 旅游总收入(亿元) | GDP(亿元) | 旅游总收入占GDP比例 |
2003 | 5.44 | 66.27 | 8.21% |
2004 | 7.50 | 76.93 | 9.75% |
2005 | 9.51 | 89.70 | 10.60% |
2006 | 12.39 | 104.13 | 11.90% |
2007 | 16.65 | 122.57 | 13.58% |
2008 | 19.07 | 142.40 | 13.39% |
2009 | 22.04 | 159.52 | 13.82% |
2010 | 35.18 | 190.02 | 18.51% |
2011 | 51.25 | 222.01 | 23.08% |
2012 | 68.10 | 245.23 | 27.77% |
资料来源:根据安吉县历年统计年鉴和统计公报整理。
安吉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竹海浩瀚,景色宜人,森林覆盖率达71%,境内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水体质量大部分在二类以上,是长三角地区的天然绿色氧吧,具有发展旅游业的优美自然生态环境。安吉旅游资源丰富,旅游景点几乎遍布所有乡镇,境内著名的景区主要有中国大竹海、安吉竹博园、黄浦江源、江南天池(天荒坪抽水蓄能电站)、中南百草原、天下银坑等。安吉旅游特色突出,以竹、茶为代表的生态旅游资源、以“中国美丽乡村”为代表的乡村旅游资源以及以《卧虎藏龙》、《夜宴》等为代表的影视旅游资源等各具特色。安吉旅游业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休闲旅游、度假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蓬勃发展。安吉优美的环境吸引着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游人。
截至2012年年末,安吉全县有旅游区(景区)15家,其中AAAA级景区4家,另有漂流景点7家;饭店150家,星级酒店8家,其中四星级5家;旅行社28家;设有旅游院系的大专院校1所,导游263人;省级农家乐精品村3个、特色村10个,省级农家乐特色点3个;省级星级旅游购物点3个。目前,安吉县已形成“食、住、行、游、购、娱”全面发展、广泛融合的旅游产业体系。
生态保护和旅游经济的良性发展给安吉带来了很多荣誉。2002年3月安吉县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06年6月5日,第35个世界环境日,安吉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中国第一个“国家生态县”;2007年8月环境保护部在安吉设立全国唯一的“新农村与生态县互促共进示范区”;2009年10月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联合命名安吉县为全国首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2010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安吉县“2009年中国人居环境奖”,以表彰安吉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2012年9月安吉县荣获“联合国人居奖”,是我国唯一获此殊荣的县。
根据《安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吉县在“十二五”期间要做强休闲旅游业。按照“发展大旅游、开拓大市场、形成大产业”的要求,以打造省旅游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县、全国县域乡村旅游大景区为目标,紧紧围绕“中国美丽乡村”、“中国大竹海”两大品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森林旅游等观光旅游产品,着力培育休闲度假、健康养生、休闲运动、休闲农业、商务会展等休闲旅游功能,加快建设高端休闲旅游度假区,不断提升酒店会务服务能力,大力完善基础设施和旅游产品体系,加大目的地营销力度,全力建成全国旅游经济强县、全国最佳休闲旅游目的地。《安吉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提出具体目标:到2015年,安吉年接待游客人数达到1,3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87亿元;到2020年,安吉年接待游客人数达到2,1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75亿元。
(二)公路交通行业的现状及前景
1、我国公路交通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公路交通建设对经济发展具有先行引导和促进作用。近年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一直保持较大规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基础设施总量不断扩大。在“十一五”期间,全社会共完成公路水路交通建设投资4.7万亿元,是“十五”期间的两倍多。全国公路网总里程达到398.4万公里,五年新增63.9万公里;高速公路由“十五”期末的4.1万公里发展到7.4万公里,新增3.3万公里;“五纵七横”12条国道主干线提前十三年全部建成;西部开发8条省际通道基本贯通;全国农村公路五年新增里程52.7万公里,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都通了公路。
我国《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对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全面完善公路网规划,推进国家公路网规划建设,形成层次清晰、功能完善、权责分明的干线公路网络系统,重点建设国家高速公路,实施国道和省道改造,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其具体目标是:公路网规模进一步扩大,技术质量明显提升,公路总里程达到450万公里,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10.8万公里,国家高速公路网基本建成,覆盖90%以上的20万以上城镇人口城市,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达到65万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390万公里。
2、安吉县公路交通建设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安吉县地处浙江省西北部,是“长三角三小时交通圈”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五年来,安吉县以“大路网”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建设。2007-2012年,安吉共投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超过46亿元。至2012年末,全县公路总里程达2,182公里。
在高速公路方面,杭长高速已于2012年全线通车,从安吉到省城杭州只需半小时。在干线公路方面,安吉已完成306省道王唐线改建工程、201省道彭泗线拓宽工程, 2007-2012年,累计实施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118.62公里。在农村公路方面,安吉先后完成县道塘皈线、白缸线、独长线、霞大线、鄣北线、刘彭线等改建工程建设和梅溪大桥、乌象坝大桥建设,实现了全县半小时交通圈建设要求。公路部门积极参与“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加大联结各行政村、自然村的联网公路建设力度。2007-2012年,累计建成农村联网公路超过515.8公里。
根据《安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安吉县在“十二五”期间要以区域交通一体化、城乡交通一体化、综合交通一体化为目标,加快推进安吉铁路、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安全、通畅、便捷、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杭长高速公路二期、13省道临青线安吉段改建工程,启动实施申嘉湖高速公路西延安吉段、11省道马家渡至椅子塔段、09省道德清(雷甸)至安吉(长弄口)段改建工程安吉段建设;加快实施梅湖线五改四航道。加快晓于线、晓南线、天荒坪-港口、严家边-省界、绕城东线等交通干道建设,与区域骨干交通网络共同组成“三纵三横一环十八联”交通网络,作为安吉县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交通基础。
(三)土地整理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及前景
1、我国土地整理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城市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承担着为城市提供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的重任。1998年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每年都保持1.5%-2.2%的增长速度,城市经济对我国GDP的贡献率已超过70%。根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到2020年,全国总人口预计将达到14.5亿人,城镇人口达到8.1-8.4亿人,城镇化率达到56%-58%。我国将转变为城镇人口占多数的城市型社会。未来10-20年间,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将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城镇人口保持快速增长,到本世纪中期,我国将建设成为中等发达的现代化国家,城镇化率可望达到70%以上,城镇总人口将超过10亿人,成为一个高度城镇化的国家,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不断增加。总体来看,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面临良好的发展前景。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城镇化与土地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城镇工矿用地需求增加,城乡统筹和区域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建设用地需求亦将持续增长,另一方面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耕地总量和人均占有量不断减少,新增建设用地十分有限,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亟待转变。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量调控目标为:至2020年,允许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724万公顷,园地总规模1,332.78万公顷,林地总规模24,992.02万公顷。同时,到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182万公顷(2,730万亩),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补充耕地46万公顷(690万亩),通过开发未利用地补充耕地139万公顷(2,080万亩),完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90万公顷(1,350万亩)。土地开发整理盘活了存量土地,扩大了土地利用范围,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集约经营程度。在当前土地资源稀缺的条件下,土地开发整理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将保持稳定的发展趋势。
2、安吉县土地整理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十一五”期间,安吉县城乡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县城建成区面积达22平方公里,扩大近一倍,完成旧城改造55万平方米。“一环七纵七横”城市交通网络基本形成。龙山森林体育公园、凤凰山公园建成开放,递铺港景观全面提升,县城实现天然气供气,智能电网实现乡镇全覆盖。新增城市公共绿地95万平方米,主要街道亮化率达100%。数字城管投入运行,城区交通综合整治、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成效明显。安吉县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和省级森林城市、省级示范文明县城、“联合国人居奖”等荣誉称号。
根据安吉县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突出城镇建设,加快打造休闲旅游之城的目标和任务。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高标准推进优雅竹城和风情小镇建设,加快完善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增强城镇休闲功能。按照“东育、南优、西进、北拓、中间提升”的城市发展定位,加快递孝同城发展,启动行政次中心规划,推进中心商务区、浙北购物中心、商会大厦等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旧城改造,强化城郊结合部和主要节点综合整治,全面完成浦源大道和云鸿路改造,打造高品质城市门户展示区。继续实施“二港三公园”绿化景观工程,新增绿化面积20万平方米。强化城市整体形象设计,“引山入城”、“引水穿城”,不断丰富竹印象,拓展水景观。建设县城天然气门站,推进天然气管网向园区、乡镇延伸,全年新增供气800万立方米。
根据《安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安吉县土地利用总量调控目标为:至2020年,允许建设区9,330公顷,有条件建设区3,782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土地规模1,52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988公顷,预留新增建设占用土地规模272公顷,预留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200公顷。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9.64平方公里内。未来几年安吉县土地计划出让规模较大,公司土地整理业务仍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是安吉县政府直属的唯一的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安吉县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主体,其所从事的旅游项目开发与经营、公路交通、土地整理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在安吉县社会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旅游资源方面,发行人的下属子公司安吉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安吉竹子博览园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中国大竹海、龙王山黄浦江源、灵峰山森林公园、安吉竹博园等著名旅游景区,是各地游客到安吉旅游的必游之地。在公路交通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安吉04省道投资有限公司在安吉县域公路交通、乡村道路建设领域具有区域垄断地位。在土地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公司在国有土地整理、农村集体土地整理方面承担了县政府下达的主要任务;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安吉县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亦具有区域垄断地位。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区位优势
安吉县位于浙江省西北部,东邻湖州市吴兴区、德清县,南接杭州市余杭区、临安市,西与安徽省宁国市、广德县交界,北连湖州市长兴县。全县辖16个乡镇(开发区),人口45万,面积1,886平方公里。安吉县距上海215公里,杭州58公里,湖州55公里,县域内306省道、201省道分别与104国道、318国道及杭宁高速接口,纳入了杭州和湖州的一小时交通圈;杭长高速与沪渝高速将安吉纳入了上海一个半小时的交通圈;境内航道与长湖申航道相连,可达上海。安吉县地处长三角腹地,交通便利,区位优势十分明显。
发行人所属的浙江省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2012年浙江全省地区生产总值34,606亿元,比上年增长8.0%;财政总收入6,408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441亿元,增长9.2%。2012年湖州市地区生产总值1,661.97亿元,比上年增长9.7%;财政总收入246.88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38.5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7%和13.5%。2012年安吉县地区生产总值245.23亿元,比上年增长9.5%;财政总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别达36.3亿元和21.0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5%和22%。
2、旅游资源优势
公司子公司安吉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安吉竹子博览园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中国大竹海、龙王山黄浦江源、灵峰山森林公园、安吉竹博园等著名旅游景区。
中国大竹海景区始建于1999年,是我国东南部最大的竹文化生态休闲旅游区,景区总面积666.7万平方米,是浙江省著名的大毛竹示范基地。中国大竹海景区依山傍水,风雅幽丽,竹连山,山连竹,满目苍翠,吸引了大批影视巨星,《卧虎藏龙》、《象雾象雨又象风》等影视剧都是在这片竹海拍摄取景的,主要景点包括五女湖、竹长廊、五女泉、观竹楼等,现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龙王山黄浦江源旅游区位于安吉县南端,西天目北侧,浙皖两省,安吉、临安、宁国交界处,主峰海拔1,587.4米,属天目主峰之一。1999年,经上海市地理学会考证,龙王山被确认为黄浦江源头。龙王山黄浦江源旅游区面积为12平方公里,多悬崖峭壁、山涧瀑流、河谷幽深。整个旅游区生态良好,物种丰富,雨量充沛,气候适宜,森林覆盖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有“物种基因库”、“地质博物馆”之称。龙王山黄浦江源旅游区分三个景区:黄浦江源头、药王谷、千亩田高山湿地。
灵峰山森林公园位于县城西南6公里处,属安吉竹乡国家森林公园灵峰景区,总面积155公顷。旅游景点有以灵、古、秀、幽为特色的灵峰三十二美景;灵峰寺始建于五代梁开平元年(公元907年),为著名寺院。景区内溪流众多,四季分明,风景资源丰富。
安吉竹博园景区始建于1974年,由中国林科院亚林所、安吉县林业局和灵峰寺林场共同筹建,是国内最大的竹子大观园,现已形成独具特色的旅游景区。景区总占地面积1,200余亩,收集种植389个珍稀竹种,包括竹种观赏区、竹文化风情区、中国竹子博物馆等几个主要区域,以竹海风光、竹文化、竹风情为特色,生动展现一个竹子王国,在全国有着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2002年,安吉竹博园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国家AAAA级景区,2005年被评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和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
3、政策扶持优势
发行人承担安吉县旅游项目开发、公路交通和土地整理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等任务,近年来得到了安吉县政府在资产注入、土地整理开发以及交通建设补贴等多方面的大力支持,增强了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发行人于2010年-2012年分别收到政府财政补贴1.00亿元、1.30亿元和1.67亿元。为支持发行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安吉县人民政府还承诺, 2013年-2022年,每年给予发行人的财政补贴资金不少于1.5亿元,专项用于旅游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包括旅游项目融资的还本付息等。未来几年,随着公司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的支持力度也将逐渐加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主营业务状况
发行人作为安吉县重大产业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主体,主要从事旅游项目开发与经营、公路交通、土地整理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司的主营业务集中在三个板块:一是旅游项目开发与经营板块,主要通过收取景区门票、景区建设、特色产品销售产生业务收入。随着旅游投入的增加,未来公司旅游业态将更加丰富,收入也将稳步增长。二是公路交通板块,包括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这部分业务主要通过收取公路通行费产生业务收入。三是土地整理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板块。对于工业用地,公司直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获得土地转让收入;对于商业用地,公司委托县国土资源局以“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县政府将相应地块土地出让金收益扣除成本和规费后全额返还公司。公司土地整理支出包括地块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司确认土地出让收入时相应结转该地块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成本。
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6,999.79万元、75,545.30万元和85,249.09万元,主要来自旅游门票及旅游建设业务、公路交通业务和土地整理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 主营业务收入 |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
旅游门票及旅游建设收入 | 4,546.70 | 3,754.46 | 2,520.85 |
通行费收入 | 4,227.42 | 3,507.03 | |
土地整理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收入 | 68,577.36 | 63,023.58 | 54,669.31 |
其他收入 | 12,125.02 | 4,539.84 | 6,302.60 |
合 计 | 85,249.09 | 75,545.30 | 66,999.79 |
(二)发展规划
安吉县以浙江省旅游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紧紧围绕“中国美丽乡村”、“中国大竹海”两大品牌,着力打造复合型旅游产品,积极培育旅游度假区,全面提升旅游产业链,纵深推进中国美丽乡村旅游经营,力争在规划提升、政策引导、项目服务上有新的突破,全面促进休闲经济可持续发展,努力把安吉建设成为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先行地和示范区。
发行人计划在未来的3-5年间,依托现有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建设的平台,全面完成内环线建设,启动外环线建设。加快推进旅游交通环线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基本完成覆盖全县的“一主五副”旅游集散体系建设。在业务发展方面,未来将以旅游产业为核心,提升现有业务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加快项目引进建设,着力打造美丽乡村精品区;通过对娱乐设施、旅游商品、住宿餐饮等多方面配套设施的投资开发,改善公司当前收入结构单一的经营模式,形成多元化的收入结构。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发行人2010年末、2011年末和2012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亚诚专审字[2013]第【037】号)。未经特别说明,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公司2010年、2011年及2012年财务数据均引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2年末 | 2011年末 | 2010年末 |
资产总计 | 2,109,814.32 | 1,307,418.08 | 975,763.66 |
其中:流动资产合计 | 958,094.39 | 715,770.89 | 485,996.88 |
负债合计 | 952,231.57 | 728,373.05 | 509,117.62 |
其中:流动负债合计 | 644,530.80 | 500,527.69 | 329,441.1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44,087.73 | 578,763.72 | 461,136.97 |
项 目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85,249.09 | 75,545.30 | 66,999.79 |
利润总额 | 18,560.30 | 17,445.71 | 13,412.02 |
净利润 | 18,766.64 | 17,091.40 | 12,044.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752.54 | 41,906.24 | 2,892.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15.41 | 12,563.96 | -24,285.8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447.65 | -60,364.42 | 2,174.9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379.70 | -5,894.22 | -19,218.70 |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投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4亿元,拟全部用于安吉旅游集散体系建设项目、中国竹乡建设项目、安吉竹博园二期旅游开发项目、馒头山景区旅游服务建设项目、黄浦江源旅游景区修复改善项目建设。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安吉旅游集散体系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安吉旅游集散体系的建设是安吉县融入长三角旅游一体化的需要,也是完善安吉县旅游接待网络体系和提升旅游接待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安吉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构建“一心、五点”的安吉旅游集散体系,即安吉旅游集散中心和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集散点、天荒坪镇旅游综合体集散点、章村镇龙王山度假区集散点、鄣吴镇昌硕故里景区集散点、杭垓镇浙皖风情绿谷集散点,并实施景观、道路、电气、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6.53万平方米,其中:安吉旅游集散中心为18,600平方米,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集散点27,000平方米,天荒坪镇旅游综合体集散点2,900平方米,章村镇龙王山度假区集散点1,800平方米,鄣吴镇昌硕故里景区集散点8,000平方米,杭垓镇浙皖风情绿谷集散点7,000平方米。
3、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经安吉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关于安吉旅游集散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经建〔2012〕27号)批准,项目法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项目总投资、预期收益及项目进展情况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1,855万元。根据《安吉旅游集散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8.43%,投资回收期为7.76年,本项目2014年-2020年净利润合计达11,907万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已于2012年6月开工建设,截至2012年末,已累计投资1,680万元,章村镇集散点主体完工,鄣吴镇集散点完成征地20亩,其他集散点已进入规划设计阶段。
(二)中国竹乡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建设依托中国大竹海区域内的“竹、乡、山、水”等一流自然生态,是提升中国大竹海景区质量和促进大竹海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安吉深入实施大旅游战略、打造中国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对安吉打造世界最佳人居环境、推进城乡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项目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选址于安吉县中国大竹海景区,总开发面积548.9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禁区节点、休闲购物节点、生态养生节点、竹工艺展示与体验节点、休闲娱乐节点、休闲探险节点六个旅游节点景点建设,并实施景区道路工程、公共配套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绿化与景观改造工程以及消防工程等。项目总建筑面积22.07万平方米。
3、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经安吉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关于中国竹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经建〔2012〕29号)批准,项目法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吉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4、项目总投资、预期收益及项目进展情况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70,548万元。根据《中国竹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4.95%,投资回收期为8.99年,本项目2014年-2020年净利润合计达39,538万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已于2012年5月开工建设,截至2012年末,已累计投资1,640万元,核心景区投入1,300万元。
(三)安吉竹博园二期旅游开发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主要是对安吉竹博园进行扩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是安吉实施“大旅游”战略和打造“中国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竹博园的旅游承载力和旅游服务能力,项目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以现有竹博园景区为核心进行扩建,总开发面积68.82公顷(含浒溪水体面积14.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0.0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竹子旅游核心区、竹子博物馆区、熊猫馆区、竹子游园区、区域旅游交通换乘中心区、东扩区等六个区块的改造提升和新建开发,并实施景区道路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绿化与景观改造工程、消防工程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195万平方米。
3、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经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吉竹博园二期旅游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建〔2010〕28号)批准,项目法人为公司自身。
4、项目总投资、预期收益及项目进展情况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6,013万元。根据《安吉竹博园二期旅游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5.96%,投资回收期为7.99年,本项目2014年-2020年净利润合计达47,127万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已于2010年5月开工建设,截止2012年末,已累计投资7,195万元。玉带桥长廊工程完成总工程量32%;竹博园防洪排洪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7%;东扩区块挖填方工程完成,景观设计方案完成,绿化施工方案及设计图纸完成;游客接待中心及竹子温室水保方案通过会审,市政管网初步施工图纸完成;竹博园内部景观改造初步方案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设计方案优化调整;博物馆展厅布展工程设计方案设计调整完成。
(四)馒头山景区旅游服务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主要是对馒头山景区进行开发建设,该项目的实施是安吉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快安吉旅游业发展,推动“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选址位于安吉县递铺镇城东区块,总开发面积19.4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接待参观功能区,户外休闲运动区,山林风情度假区等三大旅游服务区块的建设打造,并实施景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景观等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5.905万平方米。
3、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经安吉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关于馒头山景区旅游服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经建〔2012〕22号)批准,项目法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项目总投资、预期收益及项目进展情况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81,094万元。根据《馒头山景区旅游服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4.24%,投资回收期为9.21年,本项目2014年-2020年净利润合计达35,465万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已于2012年3月开工建设,截止2012年末,已累计投资4,250万元,完成征地125亩,拆迁31户,工程建设处于规划设计阶段。
(五)黄浦江源旅游景区修复改善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主要是对受2012年第11号台风“海葵”影响损毁的黄浦江源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建筑进行修复,并对景区内相关旅游附属设施和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善、完善。该项目建设是安吉打造“黄浦江源观光休闲区”的重要举措,能够有效提高景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护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助于有效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景区自然环境,有效提高黄浦江源观光休闲区的旅游承载力和旅游服务能力,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选址于安吉县章村龙王山(黄浦江源旅游景区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复改建房屋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道路4,500米,桥梁3座,管线4,000米,河道1,200米,土石方工程13,500立方米。同时修复改善整修景区的道路、绿化、室外电气、给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
3、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经安吉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关于黄浦江源旅游景区修复改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经建〔2012〕121号)批准,项目法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吉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4、项目总投资、预期收益及项目进展情况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0,953万元。根据《黄浦江源旅游景区修复改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21.63%,投资回收期为6.89年,本项目2014年-2020年净利润合计达26,220万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已于2012年10月开工建设,截止2012年末,已累计投资250万元,正在修复、重建部分台风水毁道路。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向 | 项目 总投资 | 使用债 券资金 | 使用债券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 |
1 | 安吉旅游集散体系建设项目 | 61,855 | 32,000 | 51.73% |
2 | 中国竹乡建设项目 | 70,548 | 32,000 | 45.36% |
3 | 安吉竹博园二期旅游开发项目 | 46,013 | 23,000 | 49.99% |
4 | 馒头山景区旅游服务建设项目 | 81,094 | 37,000 | 45.63% |
5 | 黄浦江源旅游景区修复改善项目 | 30,953 | 16,000 | 51.69% |
合 计 | 290,463 | 140,000 | 48.20% |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使用部门或单位提出使用募集资金的报告。财务部执行下列程序:使用部门使用募集资金由财务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资金使用超出计划额度时,超出额度的资金使用由董事会批准。
由于项目资金投入和融资可能出现时间差,公司或将面临债券资金闲置情况。对此,一方面,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进度,严格按照公司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下拨资金和监控资金使用,避免资金闲置。另一方面,对于确已出现的暂时性的债券资金闲置,公司将在获得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适当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强、收益稳定的短期投资,如短期国债、金融债投资,以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作为发行人,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本期债券的法定偿债人,其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业务产生的利润和未来可支配现金流。
一、具体偿债计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
(一)聘请债权代理人
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聘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并与之签署了《2014年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和《2014年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投资者认购、受让或持有本期债券的,均表示债券投资者认可该等安排。债权代理人将代理债券持有人行使债务追偿权,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诉讼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和偿债账户
发行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签署了《账户监管协议》,协议规定发行人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和偿债账户,分别用于监管募集资金使用和提前归集债券利息和本金,以保证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
(三)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为本期债券偿还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由财务部人员组成,负责落实偿债资金的归集、划转以及其他兑付和付息事宜。
二、发行人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业务经营形成的稳定收入和现金流量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基础
公司主要从事旅游项目开发与经营、公路交通、土地整理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有稳定增长的业务收入和净利润。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6,999.79 万元、75,545.30万元和85,249.0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044.66万元、17,091.40万元和18,766.64万元。公司经营状况一直比较稳定,公司未来业务形成的收入和净利润可以很好地支持本期债券还本付息。
(二)良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偿付企业债券本息的保障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安吉旅游集散体系建设项目、中国竹乡建设项目、安吉竹博园二期旅游开发项目、馒头山景区旅游服务建设项目、黄浦江源旅游景区修复改善项目等,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本期债券募投项目经营指标测算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 总投资 | 2014-2020年净利润合计 | 税后内部收益率(%) | 税后投资回收期(年) |
安吉旅游集散体系建设项目 | 61,855 | 11,907 | 18.43 | 7.76 |
中国竹乡建设项目 | 70,548 | 39,538 | 14.95 | 8.99 |
安吉竹博园二期旅游开发项目 | 46,013 | 47,127 | 15.96 | 7.99 |
馒头山景区旅游服务建设项目 | 81,094 | 35,465 | 14.24 | 9.21 |
黄浦江源旅游景区修复改善项目 | 30,953 | 26,220 | 21.63 | 6.89 |
合 计 | 290,463 | 160,248 | - | - |
资料来源:根据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这些旅游开发项目建成后,预期能够产生比较稳定的经营现金流量和净利润,将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还提供有力保障。
(三)发行人拥有较多的可变现土地资产,为本期债券偿付提供重要保障
截至2012年末,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达3,249.62亩,账面价值达96.69亿元。发行人可以通过部分土地资产变现筹集资金,从而为债券偿还提供重要保障。
(四)安吉县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对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给予支持的承诺》(安政发函〔2013〕18号),同意将安吉县递铺镇三友社区干蓬坞区块地块的出让收益作为工程配套资金,专项用于发行人的项目投资平衡。该地块面积约600亩,用途为商住用地,账面价值6.7亿元,以周边土地均价250万元/亩计算,预计出让收益约15亿元。安吉县人民政府将在2014年-2016年将上述土地的出让收益以每年5亿元拨付给发行人。安吉县人民政府的此项承诺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重要保证。
(五)安吉县人民政府对公司开展旅游项目建设的财政支持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坚实基础
发行人所从事旅游服务业是安吉县的支柱产业,得到了安吉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扶持。2010年、2011年、2012年公司累计接受财政补贴共计3.97亿元。安吉县人民政府还承诺,2014年-2023年,每年给予发行人的财政补贴不少于1.5亿元,专项用于旅游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包括旅游项目融资的还本付息等。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这项政策将会为本期债券的按时偿付提供重要支持。
(六)公司较强的融资能力为债券偿付提供了进一步保证
公司多年来与各商业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各商业银行均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历年银行贷款按时偿还率均达到100%,无不良贷款记录。公司与各银行之间的融资渠道畅通,如果在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在政府的支持下,公司也可以通过银行融资予以解决,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还本付息提供重要保障。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利率风险与对策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期限较长,可能跨越多个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投资者面临债券价值变动的不确定性。
对策:在设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案时,发行人在考虑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保证投资人获得长期合理的投资收益。同时,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分散可能的利率风险。
(二)偿付风险与对策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按期偿还造成一定的影响。
对策:发行人将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创造效益,为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偿付提供资金保证。发行人与国内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公司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发行人可以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三)流动性风险与对策
发行人计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申请在经国家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但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述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一定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在上市或交易流通之前,本期债券可能难以交易变现,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对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国家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交易也会日趋活跃,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可能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政策性风险与对策
发行人目前主要从事旅游项目开发与经营、公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调整都有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还本付息能力。
对策:发行人作为安吉县人民政府直属国有企业,担负着安吉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重要产业开发项目的重任,发行人将根据政府的统一规划,及时调整产业结构与投资结构,加大对旅游服务业的投资力度,逐步缩减公路交通建设业务,稳定发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以降低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和盈利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经济周期风险与对策
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城市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可能减少,从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发展趋势也会对项目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对策:旅游服务业受经济周期的影响较小,发行人将进一步优化投资布局,加大对旅游服务业的投资,保留充足的流动资金,从而减少经济周期波动等不可控因素对公司的的影响。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项目建设风险与对策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的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如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劳动力成本上涨、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重大问题,则有可能导致施工期延长,影响项目的按期竣工和投入运营,使项目实际投资超出预算,并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对策:发行人在项目实施前充分考虑了旅游开发项目可能出现的特殊及突发情况,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施工方案设计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另外,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收付管理制度,并对资金的使用及归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以确保项目建设实际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并如期按质竣工和及时投入运营。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鹏元资信”)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一、评级报告内容概要
(一)评级结论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的评级结果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该等级是鹏元资信基于对发行人的外部运营环境、竞争地位、经营状况、财务实力等综合评估确定的。
(二)基本观点
1、正面
(1)近年来安吉县旅游产业经济发展较快,同时安吉财政实力增强,公司外部发展环境较好;
(2)公司是安吉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得到地方政府在资产注入、政府补贴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3)公司可开发储备土地资源较多,土地开发收入的持续性较好。
2、关注
(1)地方财政收入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性较高,财政收入的稳定性不强;
(2)公司后续旅游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3)公司土地出让收入受政府政策和当地房地产市场波动的潜在影响较大;
(4)公司经营性业务盈利能力较弱,盈利对财政补贴依赖性较高;
(5)代建项目垫资经营模式使得公司短期营运资金压力较大;
(6)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往来款规模较大;
(7)公司已抵押土地使用权金额较大,资产流动性一般;
(8)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稳定性较差,对筹资资金来源依赖性较大,负债规模有扩大趋势;
(9)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的债务压力;
(10)公司对外担保规模相对较大,存在一定的或有负债风险。
二、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与不定期跟踪评级启动后,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按照成立跟踪评级项目组、对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电话访谈和实地调查、评级分析、评审会评议、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公布跟踪评级结果的程序进行。在评级过程中,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亦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及时在其公司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并同时报送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相关监管部门。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期债券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一、发行人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司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
二、发行人现阶段已经取得了发行本期债券所需的各项批准和授权,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三、《债权代理协议》、《账户监管协议》的签署各方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属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契约,在协议约定的生效要件成就时将合法产生法律效力。
四、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所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发行人或其下属子公司,各项目拟使用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金额均未超过各项目总投资的60%,该等项目已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
五、发行人已聘请具有从事本期债券发行审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发行提供审计。
六、发行人已聘请具有从事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发行进行信用评级。
七、发行人已聘请具有资质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对本期债券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发行人已聘请具有从事公司债券主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作为主承销商,并组织承销团承销本期债券。
九、《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已真实、完整地披露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发行公司债券应予披露的事项,在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有关方面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期债券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司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方案的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文件;
(二)发行人经审计的2010年、2011年及2012年财务报告;
(三)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四)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 2014年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六)2014年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账户监管协议。
二、查阅地点、方式及联系人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下列地点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一)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安吉县胜利西路38号10楼
联系人:楼建成、梁淑燕
联系电话:0572-5025260、0572-5030709
传真:0572-5030198
邮政编码:313300
(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层
联系人:王富利、吴久春、王艳晖、陈曲
联系电话:010-66568063、010-83574534
传真:010-66568704
邮政编码:100033
投资者可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网站(www.ndrc.gov.cn)、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以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查询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附表一
2014年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公司名称 | 发行网点名称 | 地 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一、北京市 | |||||
1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融资总部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层 | 李轶 | 010-66568051 |
2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部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4层 | 王澜霏 | 010-63081171 |
发行人
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