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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22版)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矿集团”),营业执照注册号:130400000012997;注册地址:邯郸市东柳北大街268号;法定代表人:班士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30,923.23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炭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5月26日);焦炭、铁精粉、铁矿石、化肥销售、进出口业务(按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经营);房屋、设备及场地租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开采、洗选、销售;设备安装;中碱玻璃纤维、陶瓷、金属箔新材料制造、销售;煤机、机械铸件制造及修理;煤矿设备及器材销售;服装加工;服装销售;干洗;钢材、建材、生铁、化工产品销售;劳保用品;百货;手机销售;摄影、彩扩;画册、名片制作;刻录光盘;激光冲印;摄影器材销售及修理;数码产品;婚庆庆典;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设备及场地租赁;仓储服务;发电、供热、粉煤灰综合利用;水泥、锅炉制造;生铁冶炼;住宿服务;中餐、饮料、烟酒、糖茶、食品、水产品、调料、服装零售;五金、小家电零售;美容保健服务;煤矿、矿山、建筑、机械电器设备租赁及配件销售;矿产地质勘探;煤矿专用设备仪表电器设备、监测试验、化验及维修加工;计算机软件开发、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计算机、网络设备通信器材销售及维修;其他印刷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复印打字;搬运、装卸;(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的审批后经营);成立时间:2002年12月30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邯矿集团系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邯矿集团下属企业

    2014年度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邯矿集团下属企业有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聚能物资有限公司、邯郸金华焦化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云宁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邯凤水泥有限公司、邯郸精益矿业安全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亨健矿业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聚隆矿业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预计与邯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90,763.95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邯矿集团的总资产1,278,513.51万元、净资产453,380.20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573,467.39万元、净利润17,052.73万元。

    邯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五)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矿集团”),营业执照注册号:130700000000690;注册地址:张家口下花园区;法定代表人:谢德瑜;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3,259.27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煤炭生产,加工,销售;中餐服务、住宿、洗浴、卡拉OK歌舞(以上各项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橡胶制品、煤专产品、化工产品、机械配件、汽车配件、五金销售;煤炭洗选加工、经销,煤质化验,煤矿生产安全技术咨询;机械设计与制造,矿用产品的生产、销售,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零部件、标准件的加工;成立时间:2001年1月16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张矿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张矿集团下属企业

    2014年度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张矿集团下属企业有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涿鹿矿业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张矿集团蔚西矿业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张矿集团康保矿业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怀来矿业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怀来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张家口第一煤矿机械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预计与张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21,659.00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张矿集团的总资979,571.35万元、净资产209,659.97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990,811.35万元、净利润2,773.55万元。

    张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六)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邢矿集团”),营业执照注册号:130500000001660;注册地址: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西大街191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3,326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成文;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电子产品、电气机械及器材、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纺织用品、服装、日用杂品、焦炭、一类医疗器械、家俱、仪器仪表、自营和代销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和限制经营的商品除外);物业服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生产与销售、电力生产与销售、蒸气生产与供应、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自动化控制工程、承包境外煤炭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塑钢、铝合金门窗制造、销售、PVC塑料门窗型材、板材、管材、配件及中空玻璃的制造、销售;PB、PVC热收缩膜及塑料包装材料制造、销售,供水、点、暖设备安装维修,房屋维修,商务服务、加工业、住宿和餐饮业,普通货运及危险货物运输,批发、零售食品、饮料、烟(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经营的除外,限制经营的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成立时间:1990年10月12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邢矿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邢矿集团下属企业

    2014年度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邢矿集团下属企业有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煤炭科学研究院。2014年,公司预计与邢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43,357.32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邢矿集团总资产656,219.28万元、净资产289,014.70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7,960.56万元、净利润-542.70万元。

    邢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七)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矿集团”),营业执照注册号:130107100000055;注册地址:石家庄市矿区井阳路;法定代表人:李明朝;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5,755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炭的洗选、批发、零售;焦炭、钢材、建材批发零售;矿用机械制造;机电设备设计、安装、铁艺加工;供暖、供水系统的设计、安装及机电暖配件;报刊专项印刷;中西医疗、门诊治疗(依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电视摄像服务;家用电器维修;有线电视设备器材、家用原器件零售;文具、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批发零售;洗浴;餐饮。成立时间:1990年7月3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井矿集团系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井矿集团下属企业

    2014年度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井矿集团下属企业有石家庄金石地质勘探有限公司、河北新晶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新晶橡胶有限公司、石家庄瑞丰煤业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预计与井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4,241.00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井矿集团的总资产603,060.01万元、净资产258,927.79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1,050.96万元、净利润1,798.37万元。

    井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八)冀中能源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130000000013303;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槐岭路19号;法定代表人:魏景生;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8,033.964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煤炭矿山、冶金、建筑、地质勘探设备,配套电器及部件的研发;通用机械、洗煤设备、制冷设备、金属材料、橡塑制品、支护材料、焊接材料、工业泵的销售及技术服务;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各类专用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电料、金属管道、计量器件、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上述机械设备及配件、橡塑制品的生产、维修及售后服务;成立日期:2007年5月8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装备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装备公司下属企业

    2014年度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装备公司下属企业有邯郸矿业集团通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石家庄工业泵厂有限公司、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公司预计与装备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64,890.10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冀中装备公司的总资产251,880.91万元、净资产83,229.93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5,636.66万元、净利润1,346.65万元。

    冀中装备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九)河北中煤四处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河北中煤四处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四处”),营业执照注册号:130500100001966;注册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冶金北路138号;法定代表人:高晓林;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8,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按资质承揽矿山井巷工程、特殊凿井、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民建工程施工;矿山机械设备制造;机械加工;矿用非标准设备的制作;矿用砼搅拌输送机、矿用支护器材制作销售;钢结构、机电设备修理;工矿配件销售;锅炉安装;设备租赁;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经营的除外,限制经营的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煤四处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代管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2013年,公司与中煤四处发生了关联交易。2014年,公司预计与煤炭四处发生关联交易19,500.00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煤四处的总资产44,136.76万元、净资产9,740.62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773.63万元、净利润382.71万元。

    煤炭四处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十)冀中能源集团金牛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集团金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贸易”),营业执照注册号:130500000000386;注册地址::邢台市桥西区中华西大街280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许登旺;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生铁、钢材、建材(不含木材)、铁矿石、铁精粉、铁合金,电气机械及器材,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材料,机械设备配件,金属制品,焦炭,油脂,轴承,阀门,电缆;煤炭批发;设备租赁;物资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和禁止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5月10日);生产性废旧物资回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经营的除外,限制经营的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成立时间:2007年7月11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牛贸易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2013年,公司与金牛贸易发生了关联交易。2014年,公司预计与金牛贸易发生关联交易3,879.39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金牛贸易的总资产233,240.00万元、净资产11,987.80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79,688.34万元、净利润389.63万元。

    金牛贸易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十一)山西段王统配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山西段王统配煤炭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段王统配”),注册地址:太原市五龙口街678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聂强;经营范围:煤炭运销,矿用材料、设备、配件以及办公用品、化工用品的批发零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段王统配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寿阳县段王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经理聂强为段王统配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2013年,公司与段王统配发生了关联交易。2014年,公司预计与段王统配发生关联交易26,000.00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段王统配总资产11,397.96万元、净资产2964.30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26,567.12万元、净利润548.34万元。

    段王统配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有关采购原材料、购买设备、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按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

    (二)有关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由双方根据公允的原则友好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2012年4月,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等14家关联方签署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标的及总量确定方式

    经本协议各方协商确定,每年拟发生的交易类别、品种和数量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项目及数额为依据,并以交付时实际供应量为准。

    2、交易的定价原则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顺序确定交易价格标准,以保证该等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1)有国家有权部门定价依据的,应当依据相关文件执行;如国家强制性定价依据发生变化的,执行新的定价依据。

    (2)无国家有权部门定价依据的,应当详细描述市场价格的实际状况及确定适用标准的合理依据。

    (3)既无国家有权部门定价依据,又无市场价格的,应当严格把握“由交易各方按有关关联交易的成本加计合理的利润率(不超过10%)”的方法确定。

    (4)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可依上个会计年度交易价格标准为基准,由各方协商确定。但是,交易价格以后每年的增长率不应超过同期物价指数的增长率。

    3、交易的结算办法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本着保证公司财务独立性的原则,分别确定本协议各项交易的财务结算办法。

    (1)有国家有权部门确定的财务结算办法的,按规定执行。

    (2)无国家有权部门确定的财务结算办法的,按市场惯例执行。

    协议中约定的交易按月结算的,在每月10日前结清上月的交易款项;按年结算的,在次年2月1日前结清上一年的交易款项。

    4、特别约定

    协议对各关联方单位的附属企业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综合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本公司于2012年4月分别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和邢矿集团签订了《综合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明确综合服务项目及定价依据如下:

    序号服务事项费用计算标准结算方式
    1铁路专用线的使用每运送1吨煤5元,修理费由承租方承担按月结算
    2煤矿医疗急救系统服务矿医院和井口急救站外科全部人员的工资+外科所用医疗设施设备折旧按月结算
    3办公楼租赁240元/平方米/年按月结算
    4仓库租赁仓库帐面原值÷20年有效使用期×(1+租赁收益8%)×(1+房产税税金12%+营业税税金5.55%)按月结算
    5供水、供电、供热国家定价按计量器核算,按月缴纳

    (三)《国有土地租赁协议》

    2009年,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分别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签订了《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公司租赁峰峰集团21宗土地,总面积为2,174,958.264平方米;租赁邯矿集团21宗土地,总面积为1,819,315.91平方米;租赁张矿集团3宗土地,总面积为192,961.3平方米。上述土地的租赁单价为12.5元/平方米,租赁期限50年,每年1月31日前支付当年年度租金。

    2011年,公司与邢矿集团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租赁邢矿集团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373.92万平方米,参照邢台市土地租赁价格,协商确定租赁单价为12.5元/平方米?年,租赁期限20年。2012年4月,公司与邢矿集团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公司需要,将土地租赁面积调整为267.57万平方米,租赁单价及租赁期限不变。

    (四)《房屋租赁协议》

    2011年,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和邢矿集团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其租赁公司闲置的办公楼;租赁面积分别为1.38万平方米和0.18万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年;公司参考邢台市写字楼市场价格确定租金为30元/平方米·月,租金按月支付。

    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本着就近互利的原则,将公司生产的煤炭、电力、蒸汽、材料销售给关联方,将房屋资产租赁给关联方,同时从关联方购入材料、设备,接受劳务,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从关联方租赁土地以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该项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及时采购到所需的材料、设备,同时保证公司设备修理、运输服务及时有效,保证公司正常运营。

    (二)交易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从2014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135,683.26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材料、销售商品、接受劳务、购买设备等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4临-015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宋淑艾女士、杨化彭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宋淑艾女士、杨化彭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因宋淑艾女士、杨化彭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将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宋淑艾女士、杨化彭先生将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宋淑艾女士、杨化彭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4临-016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

    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冀中能源”)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4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北辖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的通知》(冀证监发[2014]20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部分承诺存在履约期限不明确等不规范情形(具体内容详见 2014年2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公告)。

    经与相关责任主体协商,对不符合《监管指引4号》要求的承诺进行了规范,具体如下:

    一、规范2009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矿权变更登记承诺

    针对梧桐庄矿采矿权尚未完成变更登记事宜,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峰集团”)承诺在未来六十个月内完成采矿证变更手续。在此期间,峰峰集团所持公司的77,038,172股股份仍处于代保管状态且不计算三年锁定期。

    二、规范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经公司与承诺方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峰峰集团、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矿集团”)、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矿集团”)确认,公司已经与上述承诺方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将其所生产的煤炭产品均委托公司进行统一销售。目前,上述协议正在履行,公司全面负责冀中集团及其下属各子公司的煤炭销售业务,公司认为与冀中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虽然存在同业竞争情形,但通过必要的措施,并签署了相关协议,该等协议长期有效,已消除了同业竞争。就原承诺中存在履约期限不明确等不规范事项,规范如下:

    根据有关煤矿的建设、生产、销售情况,对暂由冀中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继续经营管理的与煤炭生产相关的资产,在三十六个月内,以作价转让、持续委托管理纳入冀中能源,或本着对冀中能源有利的其他方式解决。就峰峰集团、邯矿集团现拥有的煤田探矿权,在六十个月内,将按照市场价格优先转让给冀中能源,如冀中能源明确表示放弃该矿权,则交易对方可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在拓展业务时,就可能存在竞争的情形均应在投资协议签署前或投资决定作出前书面征询冀中能源意见,冀中能源在核查后,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交易对方将该项目移交或转让给冀中能源。如冀中能源认为该项竞争业务具备投资价值,但因尚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盈利能力较差或存在法律瑕疵、产权纠纷等因素,暂时不宜纳入上市公司,可先行投资,在实施投资后三十六月内,采取收购、委托经营或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其他方式将该项竞争性资产或业务纳入上市公司。

    三、规范公司关于向金牛化工注入化工类资产的承诺

    经公司自查,公司已于2013年3月将持有的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50%股权注入金牛化工,目前公司旗下无其他化工类资产,本承诺项下本公司的履约义务已完成。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4临-017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4年5月16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6日上午9:00。

    5、会议召开地点: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6、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9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就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8、关于制定《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与会股东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13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凡符合本通知所述资格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原件(委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登记,或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以寄出邮戳为准)及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书面通讯请在信封或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

    2、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54000

    3、登记时间

    2014年5月13日至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立军 洪波

    联系电话: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000937@vip.163.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8关于制定《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