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13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卢柏强董事因出差在外,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表决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中董事会报告部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桑涛、王理宗、李伟相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1,001,394.62万元,实现营业利润78,983,717.1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261,858.47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96%、28.24%、29.96%。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4〕3-213号),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当前总股本184,050,80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362,032.28元,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4,481,291股。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发放及2014年度薪酬规划的议案》。
201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中公司董事薪酬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同意聘任黄华因(简历附后)先生担任公司客服总监、周毓(简历附后)先生担任公司生产总监,原生产总监吴开林先生聘为公司高级生产顾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6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原激励对象陆晓东、宋荣辉、梁卓涛、刘宏涛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陆晓东、宋荣辉、梁卓涛、刘宏涛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之尚未解锁部分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总数量为100,800股。陆晓东、宋荣辉、梁卓涛所持股份回购价格为3.52元/股,预留股份授予对象刘宏涛所持股份回购价格为3.92元/股。
(十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因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将发生变动。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183,981,957元变更为183,881,157元,公司总股本将从183,981,957股变更为183,881,157股。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第六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3,981,957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83,981,957元。
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3,881,157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83,881,157元。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83,981,95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83,881,15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根据公司于2012年8月22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就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其中授权事项第4条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第7条“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个人简历
周毓,男,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1998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售后服务部经理、客服总监。
截止目前,周毓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40,500股,其中首发前限售股22500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115500股。周毓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不是中国证监会确认的市场禁入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黄华因,男,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9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客服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客服总监。
截止目前,黄华因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500股,均为股权激励限售股。黄华因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不是中国证监会确认的市场禁入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14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4日通过邮件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吴希望先生召集,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希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3年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当前总股本184,050,80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362,032.28元,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4,481,291股。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情况。
(6)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2014监事薪酬规划的议案》
公司监事2013年度从公司合计领取薪酬为63.37万元,201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1,001,394.62万元,实现营业利润78,983,717.1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261,858.47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96%、28.24%、29.9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6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6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9)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陆晓东、宋荣辉、梁卓涛、刘宏涛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二章“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以及第十三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的相关规定,将陆晓东、宋荣辉、梁卓涛、刘宏涛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00,800股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陆晓东、宋荣辉、梁卓涛所持股份回购价格为3.52元/股,预留股份授予对象刘宏涛所持股份回购价格为3.9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16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50元,共计募集资金435,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4,371,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0,629,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724,652.5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0,904,347.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11]第027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63,333,445.61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180,993.92元;201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478,811.55元,201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105,632.07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7,812,257.16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286,625.99元。
截至 2013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2,378,716.2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6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银行,2012年12月19日与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及4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 | 756257963629 | 3,122,031.05 | 活期存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 | 752357979704 | 8,000,000.00 | 通知存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 | 765357978227 | 77,390,857.74 | 定期存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 | 757557963621 | 200,193.02 | 活期存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1801014170042380 | 52,406.78 | 活期存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700885367 | 50,75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700956567 | 77,47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 337080100100245125 | 393,227.70 | 活期存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 337080100200059578 | 15,000,000.00 | 通知存款 |
合计 | 232,378,716.2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本公司本期未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由于营销网络扩建工程项目的作用主要在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促进新增产能的消化,而不直接为公司产生收益,因此公司无法对该项目进行单独效益测算。
由于研发中心建设及新一代智能安防信息系统平台(NISSP)开发项目并不为公司直接产生收益,项目投入的效益主要体现在公司产品的价值提升及销量扩大等方面,故公司无法对该项目单独进行效益测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90,904,347.4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478,811.5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7,812,257.1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出入口控制及管理系统系列制品产业化工程 | 否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9,540,068.81 | 58,642,503.23 | 48.87 | 2014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营销网络扩建工程 | 否 | 27,010,000.00 | 27,010,000.00 | 35,026.10 | 6,130,677.98 | 22.70 | 2014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研发中心建设及新一代智能安防信息系统平台(NISSP)开发项目 | 否 | 31,000,000.00 | 31,000,000.00 | 4,903,716.64 | 16,039,075.95 | 51.74 | 201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178,010,000.00 | 178,010,000.00 | 14,478,811.55 | 80,812,257.16 | 45.40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增资全资子公司 | 17,000,000.00 | 17,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97,000,000.00 | 97,000,000.00 | 100.00 | |||||||||
合计 | 178,010,000.00 | 275,010,000.00 | 14,478,811.55 | 177,812,257.1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1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出入口控制及管理系统系列制品产业化工程”现主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已完成并竣工,由于与项目总包商的费用正处于核算阶段,房产证未能如期办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受到了影响,计划延期至2014年8月31日完成。 “研发中心建设及新一代智能安防信息系统平台(NISSP)开发项目”,由于公司重新按照智慧城市的新需求和标准进行了研发方向和重点功能的微调,项目的实施进度受到一定的影响,计划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完成。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212,894,347.46元,2011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7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增资,2012年1月本公司向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支付增资款1,700万元。本次增资业经深圳惠隆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由其于2012年2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惠隆验字[2012]51号)。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16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用超募资金1,7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完毕。2012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10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500万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12年10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及新一代智能安防信息系统平台(NISSP)开发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漫达智能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漫达智能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19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44030110669478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1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10,828,349.7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2年1月17日,上述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资金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10,828,349.7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要求存放监管银行。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17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6日上午10:30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3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十七号捷顺大厦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二)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桑涛、王理宗、李伟相将在会议中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十七号捷顺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9:00-11:30、14:30-16: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红
联系电话:0755-83112288-8829
联系传真:0755-83112288-8828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十七号捷顺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49
五、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一、回执
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回 执
截至2014年5月1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捷顺科技”(002609)股票( )股,拟参加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日期:2014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审议事项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4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2014年 月 日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18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6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50元/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捷顺科技募集资金总额43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44,095,652.54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390,904,347.4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第027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募集资金到账后及时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银行梅林支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兴业银行中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序号 | 项目 |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 截至2014年3月30日 已投入总额(万元) |
1 | 出入口控制及管理系统系列制品产业化工程 | 12000.00 | 5968.51 |
2 | 营业网络扩建工程 | 2701.00 | 617.46 |
3 | 研发中心建设及新一代智能安防信息系统平台(NISSP)开发项目 | 3100.00 | 1783.94 |
合计 | 17801.00 | 8369.91 | |
4 | 超募资金 | 21289.43 | 9700 |
5 | 募集资金利息净额(扣除手续费后) | -2001.87 | |
总计 | 39090.43 | 16068.04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情况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截至201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元) | 备注 |
中国银行梅林支行 | 757557963621 | 200,178.06 | 活期存款 |
中国银行梅林支行 | 756257963629 | 2,042,361.48 | 活期存款 |
中国银行梅林支行 | 765357978227 | 77,942,267.60 | 定期存款 |
中国银行梅林支行 | 752357979704 | 8,000,000.00 | 定期存款 |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 1801014170042380 | 60,656.55 | 活期存款 |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 701008925 | 108,33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 701014673 | 2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兴业银行中心区支行 | 337080100100245125 | 3,648,478.53 | 活期存款 |
兴业银行中心区支行 | 3370801020046798 | 1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合计 | 230,223,942.22 |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7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2012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目前还剩余超募资金115,894,347.47元未作使用安排。
(四)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放缓了项目建设速度,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比原计划少。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6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一)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下转B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