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定2014-02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昌德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仁才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东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83,730,469.86 | 436,804,109.92 | 10.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2,833,953.22 | -59,783,668.8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3,398,923.59 | -60,985,749.6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7,919,030.14 | -74,665,592.1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39 | -0.098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39 | -0.098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9% | -5.82% | 2.0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886,487,819.96 | 1,842,146,786.02 | 2.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50,013,076.05 | 881,988,544.60 | -3.6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81,763.3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4,703.5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5,229.1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490.9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0,216.62 | |
合计 | 564,970.3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67,288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14% | 31,336,614 | 0 | ||
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国家 | 3.54% | 21,556,124 | 0 | ||
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6% | 12,560,365 | 0 | 冻结 | 12,560,365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31% | 7,985,809 | 0 | ||
刘晓辉 | 境内自然人 | 1.02% | 6,243,535 | 0 | ||
刘旭霞 | 境内自然人 | 0.46% | 2,775,725 | 0 | ||
江淑芬 | 境内自然人 | 0.41% | 2,479,080 | 0 | ||
姚建平 | 境内自然人 | 0.31% | 2,041,990 | 0 | ||
李世广 | 境内自然人 | 0.3% | 1,808,460 | 0 | ||
陈珠钦 | 境内自然人 | 0.28% | 1,712,326 | 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 31,336,614 | 人民币普通股 | 31,336,614 |
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1,556,124 | 人民币普通股 | 21,556,124 |
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560,365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60,365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 7,985,809 | 人民币普通股 | 7,985,809 |
刘晓辉 | 6,243,535 | 人民币普通股 | 6,243,535 |
刘旭霞 | 2,775,725 | 人民币普通股 | 2,775,725 |
江淑芬 | 2,479,0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9,080 |
姚建平 | 2,041,99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41,990 |
李世广 | 1,808,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8,460 |
陈珠钦 | 1,712,326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2,326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汉先生与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沧龙先生系堂兄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姚建平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900,589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50.7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收到的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38.4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采购以及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数44,391,443.66元较年初数5,979,446.74元增加6.42倍,主要是由于报告期为提高市场占有率,根据销售合同对部份信用较好的客户实行赊销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74.9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工资薪金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数10,982,281.07元较年初数1,900,901.71元增加477.7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岷江电化公司逐渐抵扣上期的增值税进项税,以及树脂公司在2014年3月计提的增值税销项税将于2014年4月缴纳所致;
6.应付利息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155.69%,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支付了到期的银行借款利息以及预付农行利息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33.98%,主要是由于报告收到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5.6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房地产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相应计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9.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34,196.84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收到了德阳利森水泥有限公司分红款231,364.72元所致;
10.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1.1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按会计准则确认的政府补助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3.3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赔偿、补偿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2.企业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 215,297.95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房地产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相应计缴的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流入112,584,622.26 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采用应付票据支付采购原材料的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应减少现金流出83,100,000.00元以及报告期收到的保证金、押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流入46,073,705.37 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收到的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流入163,416,094.33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流入112,584,622.26 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少流出4,757,766.70 元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流入46,073,705.37 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3年12月22日,公司与金属所签署《技术开发合同》,双方同意在“石墨烯材料及其应用技术与产业化技术研发”方面继续展开平等互利的合作。目前,该合作在进行之中。
2.2014年3月13日,公司与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国资”)签署《借款合同》及《抵押担保合同》,拟向德阳国资借款人民币总额不超过1亿元,借款期限1年,公司以拥有的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向德阳国资提供借款抵押担保。目前,该合同在履行中。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公司与金属所签署《技术开发合同》 | 2013年12月24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
公司与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了《借款合同》和《抵押担保合同》 | 2014年03月15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
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