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0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雨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秋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其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669,736,627.54 | 6,322,817,289.74 | -10.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01,399,894.09 | 2,356,488,565.59 | -15.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000,167,120.48 | 2,331,188,504.00 | -1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563,058,019.28 | 2,015,391,123.55 | -22.4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86 | 2.18 | -14.6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86 | 2.18 | -14.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9% | 14.85% | -3.9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9,848,536,261.78 | 28,218,443,261.61 | 5.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382,733,043.17 | 17,389,065,779.30 | 11.4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29,650.0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63,766.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4,610.0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99,712.1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14,947.0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9,282.52 | |
合计 | 1,232,773.6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39,162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4.05% | 367,756,385 | 0 | 质押 | 16,284,000 |
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03% | 119,073,504 | 91,935,000 | ||
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35% | 111,739,800 | 86,265,000 | ||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9.64% | 104,077,241 | 0 | ||
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14% | 87,860,000 | 0 | 质押 | 37,410,000 |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38% | 47,339,592 | 0 | ||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HCM中国基金 | 境外法人 | 2.07% | 22,338,019 | 0 | ||
杨廷栋 | 境内自然人 | 1.07% | 11,507,867 | 0 | ||
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9% | 8,500,000 | 0 | ||
张雨柏 | 境内自然人 | 0.73% | 7,842,463 | 5,881,847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 367,756,385 | 人民币普通股 | 367,756,385 | |||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104,077,24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077,241 | |||
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 | 87,8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7,860,000 | |||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 | 47,339,592 | 人民币普通股 | 47,339,592 | |||
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 | 27,138,504 | 人民币普通股 | 27,138,504 | |||
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 | 25,47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474,800 | |||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HCM中国基金 | 22,338,019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38,019 | |||
杨廷栋 | 11,507,86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07,867 | |||
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8,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500,00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 4,936,287 | 人民币普通股 | 4,936,287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与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艺投资”)和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高投”)是公司发起人股东。目前,持股比例分别为8.14%和0.79%;昝圣达先生是综艺投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2.00%;综艺投资是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9.09%;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是江苏高投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3.85%。昝圣达先生同时担任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江苏高投的董事长。综艺投资和江苏高投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昝圣达先生。 2、杨廷栋先生与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 杨廷栋先生是公司发起人股东,持股比例为1.07%;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1.03%;杨廷栋先生持有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32.69%的股权。3、张雨柏先生与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 张雨柏先生是公司发起人股东,持股比例为0.73%;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0.35%;张雨柏先生持有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34.84%的股权,张雨柏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将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转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截止2014年3月31日,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367,756,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5%,其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本期末比年初增长312.79%,主要系本期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与经销商结算货款增加。
2、预付款项本期末比年初增长150.82%,主要系本期末预付货款增加。
3、工程物资本期末比期初增长79.65%,主要系本期为在建工程而购入的工程材料增加。
4、短期借款本期末比年初下降100%,主要系本期全部归还了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5、应付票据本期末比年初上升51.64%,主要系本期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与供应商结算货款增加所致。
6、预收款项本期末比年初下降75.40%,主要系年初预收部分经销商的货款本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实现销售收入。
7、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末比年初下降78.09%,主要系上年末计提的员工奖金本期发放所致。
8、应交税费本期末比年初上升54.79%,主要系本期应交所得税和期末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9、应付利息本期末比年初下降100%,主要系本期全部归还银行短期借款及利息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负债本期末比年初增长153.22%,主要系本期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1、投资收益本期比上期下降96.16%,主要系上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取得收益,本期未发生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下降285.55%,主要系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比上期减少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下降167514.97%,主要系本期归还上期银行短期借款,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期增加所致。
1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比上期下降70.46%,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下降所致。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 1、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2、减少关联交易承诺:本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并严格规范与股份公司之间的各类关联交易行为,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利益。3、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本公司目前没有从事同股份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承诺维持现有的经营结构,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实际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新设从事上述业务的子公司、附属企业。(2)如本公司违背上述承诺,股份公司有权要求本公司立即终止同业竞争业务,并赔偿因此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本公司同时应向股份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0万元。(3)本公司承诺,不利用其在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损害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及股份公司债权人的正当权益。(4)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非经股份公司同意,不得撤销。 | 2009年08月26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遵守了所作的承诺。 |
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 | 1、股份锁定承诺:(1)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一年后,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本公司现主要从事投资管理,未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相关联的业务。本公司将不从事与发行人业务相同或相关联的业务,不损害发行人的利益,也不在发行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2)如本公司违背上述承诺,发行人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万元,同时有权要求以该业务项目的市场价格或设立成本价格(以二者孰低为原则)收购该业务项目;(3)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非经发行人同意,不得撤销。 | 2009年08月26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遵守了所作的承诺。 | |
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 | 1、股份锁定承诺:(1)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一年后,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本公司现主要从事投资管理,未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相关联的业务。本公司将不从事与发行人业务相同或相关联的业务,不损害发行人的利益,也不在发行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2)如本公司违背上述承诺,发行人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万元,同时有权要求以该业务项目的市场价格或设立成本价格(以二者孰低为原则)收购该业务项目;(3)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非经发行人同意,不得撤销。 | 2009年08月26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遵守了所作的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5% | 至 | 0%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79,217.27 | 至 | 328,490.91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28,490.91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受宏观大环境影响,白酒市场消费降档,公司高端产品销售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