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码:2014-020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4月9日、2014年4月16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和《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因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4月9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与中介机构、外部意向投资者进行多次接洽,截至本公告日已基本落实本次非公发行预案的主要要素,但管理层资产管理计划方案有关细节还待进一步落实,意向投资者中部分央企、国企的内部审批流程还未完成,因此公司非公发行预案尚未最终确定,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23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尽快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并于本次股票继续停牌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1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11日以电话、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1日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前路30号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4名,独立董事张亦春先生因出差委托唐予华先生表决。董事长许建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张亦春、唐予华、阮荣祥向董事会提交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有关部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财务报告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实际情况判断,公司2013年度报告中个别其他应收款不存在减值迹象不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1、其他应收款——应收莆田市九龙谷综合发展有限公司15,000,000元,系收购莆田众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保证金。
2、其他应收款——应收莆田市精密模具有限公司15,000,000元,系收购莆田众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保证金。
3、其他应收款——预提存款利息218,451.44元,是预提银行定期存款利息;
4、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补贴款10,796,657.89元,以及其他应收款——应收福利退税款653,334.08元,系根据国家政策享有的权益。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8,282.88万元,发生营业成本119,486.71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681.39万元,销售费用5,730.51万元,管理费用11,263.52万元,财务费用6,289.85万元。全年共实现利润总额4,831.56万元,净利润3,850.36万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为4,209.34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84%和6.5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2014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4-022号公告】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4,865,122.9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3,486,512.3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1,378,610.6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33,515,200.49元,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64,893,811.16元。
基于《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条款等的相关规定,而且,鉴于进入锂电新能源产业后,公司两大产业营运资金需求显著加大,同时,2014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大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力度,所需资金投入也将增加,因此,2013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产业发展,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90万元。
本议案获得了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以及2014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4-023号公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闽华兴所(2014)专审字E-006号”《关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14年4 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14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及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向债券市场融资);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类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等形式的融资。董事会将视实际需要向除上述银行之外的其他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或向债券市场融资。为确保资金需求,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控股子公司(授信主体)法定代表人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或批准申请授信事宜,并同意其在前述贷款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间可以调剂使用。
各金融机构的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定为准。
具体授信,可以公司或者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等)作抵(质)押或以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信用作保证,或商请其他法人和/或自然人为本公司提供抵(质)押和/或信用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公司并拟同意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前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浙江雷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众和贸易有限公司、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阿坝州闽锋锂业有限公司、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
前述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以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合并计算,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具体条款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议案获得了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
【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以及2014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4-024号公告。】
十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与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其中本公司累计为其各类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且不超过其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70%,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无论公司为前述任何一家企业提供担保,君合集团均应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获得了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2014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4-025号公告。】
十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4年,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以当期的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向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鞋面布,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其采购鞋类产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合同期限从2014年4月30日至2015年4月30日。
本议案获得了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以及2014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4-026号公告。】
十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就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闽华兴所(2014)专审字E-0X号”《关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鉴证报告》,相关内容登载于2014年4 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十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远期结汇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开展2014年远期结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以及2014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4-027号公告】。
十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新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章程将同时废止。
【拟修订后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十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
【拟修订后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十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
【拟修订后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十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
【拟修订后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二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二十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
【拟修订后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3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增发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5月6日以证监许可[2010]575号文《关于核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非公开发行6,1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7.01元,共募集资金43,251.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16.1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735.5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6月7日全部到位,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闽华兴所(2010)验字E-007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总额人民币11,246.2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1,728.42万元,以上合计支出32,974.69万元。扣除上述已使用资金后,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12月31日应存余额为人民币8,760.84万元,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为1,826.72万元,实际余额与应存余额差异人民币6,934.12万元,其中:①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1,066.15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0.27万元后的净额为1,065.88万元;② 公司从项目二专户转出8,000万元未归还。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及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10年7月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存放归还银行贷款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同时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户,用于存放公司年产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整理高档面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10,572.29万元及年产2,2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21,163.24万元,共计人民币31,735.53万元。协议中同时约定:年产2,2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人民币21,163.24 万元将于公司完成对控股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增资后,转入由其开设的专户内。
因相关规划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地的用地规划调整,公司年产2,2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暂无法继续实施。为便于对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管理,2010年8月2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公司厦门分行富山支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户,将年产2,2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21,163.24万元转入该专户进行存储。协议中同时约定:“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年产2,2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行变更,该募集资金转到按照有关程序新设立的专户。”
为了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存储收益,2012年3月1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公司厦门分行富山支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情况下,将募集资金21,000万元转为定期存单方式存放。2012年3月20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在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情况下,将募集资金9,500万元转为定期存单方式存放。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专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募集资金存储余额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37510181000986412 | 七天通知存款 | 500.00 |
37510181000986591 | 七天通知存款 | 300.00 | |
37510188000271972 | 活期存款 | 1026.72 | |
合计 | 1826.72 |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项目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变更,项目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1,735.5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767.4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974.6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整理高档面料建设项目 | 否 | 10,572.29 | 39.04 | 1,246.27 | 11.79 | 不适用 | 0 | 不适用 | 是 |
年产22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 是 | 21,163.24 | 0 | 不适用 | 0 | 不适用 | 是 | ||
归还银行贷款项目 | 否 | 10,000 | 1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41,735.53 | 39.04 | 11,246.27 | —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1,728.42 | 21,728.42 | |||||||
合计 | 41,735.53 | 21,767.46 | 32,974.6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具体见附注(二)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具体见附注(二)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具体见附注(二)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具体见附注(三)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具体见附注(五)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具体见附注(五)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具体详见附注(七) |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一公司年产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整理高档面料建设项目:至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投入资金1,207.23万元 。经2011年8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决定暂缓项目推进,将项目建设地点改至公司厂区西侧拟征用地上进行统一规划。由于征地过程中存在的拆迁赔偿问题、失地农民社保问题、宅基地问题以及国家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调整等原因,征地进展比预期进度慢。在此期间,由于公司厂区用地空间不足,原项目用地已改为技改项目和仓库、辅助工程及用地;同时,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纺织行业陷入持续低迷,公司近两年净利润下降20%--40%,项目产品的目标市场--欧洲市场持续萎缩,公司出口欧洲的份额逐年下滑。由于客观原因,秀屿区政府不再推进公司西侧厂区备用地征收工作,同时退还我司已缴纳的土地保证金及预付征地款。2013年10月,公司已收到退回的款项。
鉴于以上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建议,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面料项目”。
项目二公司年产2,2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公司下属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收到《厦门市规划局不予规划许可决定书》【编号:(2010)厦规集不许第011 号】,内容如下:“本机关于2010 年7 月28 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新建车间、印花车间设计方案的申请,经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我局决定对你(单位)本次申请不予行政许可,具体依据和理由:根据现行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已调整为商业金融用地,对该类工业项目增容扩建,我局正在拟定‘岛外现有工业企业(用地性质与现行规划功能矛盾)增容扩建管理办法’。待政策明确后你司项目按政策办理。”
2012年10月,厦门市政府发布了《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产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自行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2012〕399号)文件,厦门华印整体厂区列入政府划定的自行改造政策区,具体详见公司2012-55号公告。
鉴于以上情况,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继续实施。
2013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200万米技改项目的议案》和《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3年7月1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两个议案。根据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终止了项目二,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项目二结余的资金及利息21,728.42万元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①项目一因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拟定终止,初步拟变更为纺织产业相关资产收购,具体实施方案须视与交易对方商谈结果,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2013年11月,公司与江苏某公司商洽收购相关资产事宜,为尽快启动该项收购业务,公司分别于2013年11月29日、2013年12月5日分两次从募集资金专户共转出8,000万元到该公司账户作为资信证明金,同日该公司将款项汇还至公司一般户,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借款。
②项目二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3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200万米技改项目的议案》和《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3年7月1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两个议案。根据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终止了项目二,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项目二结余的资金及利息21,728.42万元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③项目三《归还银行贷款项目》:2010年7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众和纺织2010年第一季度末资产负债率高达72.92%,为确保众和纺织的银行融资能力,公司拟将《归还银行贷款项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中的5,000.00万元用于对众和纺织增资并由其归还在荔城农行的项目贷款,余下的5,000.00万元用于归还本公司与荔城农行的贷款款项。即归还银行贷款项目总额不变,还贷主体变为本公司及子公司众和纺织。公司已于2010年8月23日完成了对众和纺织的增资,众和纺织于8月31日归还了银行借款5,000万元。
(四)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1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公司拟暂借《年产2,2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临时用于专项兑付到期短期融资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在三个月内自筹资金归还暂时借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公司2013年1月18日将20,000万元资金从专户转出,2013年5月29、30日,公司已归还该暂借募集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项目一公司年产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整理高档面料建设项目专户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11月29日、12月5日公司分两次从募集资金专户共转出8,000万元到江苏某公司作为收购交易资信证明金,同日该公司将款项汇还至公司一般户,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借款,截至2013年12月31日从专户中转出的资金尚未归还到专户。截至本报告日,募集资金8,000万元尚未归还到专户。该事项未经董事会决议及相关的决策程序审议通过,资金的划转未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以定期存款形式存放在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项目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变更,项目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4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公司并拟同意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前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纺织”)、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营销”)、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印”),浙江雷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雷奇”)、福建众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贸易”)、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新能源”)、深圳市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骄”)、阿坝州闽锋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锋锂业”)、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
前述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该担保额度包含了上期已发生、延续到本期的担保额,即从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该段期间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都将不超过100,000万元。),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以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合并计算,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具体条款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众和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7,500万元人民币
众和纺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纺织品生产、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众和纺织资产总额为 36,088.26万元,负债总额为 16,930.42万元,资产负债率46.91%,净资产为19,157.84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21,841.12万元,利润总额为1,297.03万元,净利润为959.04万元。
2、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1607室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众和营销为厦门华印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批发、零售纺织品、服装、鞋帽、纺织原料等。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众和营销资产总额为45,950.01万元,负债总额为26,010.70万元,资产负债率56.61%,净资产为19,939.31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43,873.98万元,利润总额为1,068.12万元,净利润为779.67万元。
3、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所地:厦门市集美区杏前路30号
注册资本:10,800万元
厦门华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99.5%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巨巢品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5%股权),主营业务为印染、加工。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厦门华印资产总额为33,235.21万元,负债总额为11,983.82万元,资产负债率36.06%,净资产为21,251.39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28,259.64万元,利润总额为1,552.67万元,净利润为1,297.33万元。
4、浙江雷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所:诸暨市暨阳街道西施大街59号
注册资本:1,700万元
浙江雷奇是厦门巨巢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巨巢持有90%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众和流行面料设计有限公司持有9.64%),主营业务为销售服装、纺织品、针织品、鞋帽。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浙江雷奇资产总额为6,913.05万元,负债总额为7,518.56万元,净资产为-605.51万元,资产负债率108.76%,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3,169.99万元,利润总额为-1,298.49万元,净利润为-846.95万元。
5、福建众和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址:福建省莆田市湄州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北岸经济城550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众和贸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铁、铜、锌、锰、铬、钛、镁、铅、钨、锡、镍、铝土矿(国家专控的除外)、有色金属(不含贵稀金属)、服装、鞋帽、鞋材、皮革制品、纺织品等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众和贸易资产总额为6,176.90万元,负债总额为1,224.33万元,净资产为4,952.57万元,资产负债率19.82%,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1,948.11万元,利润总额为-39.25万元,净利润为-33.94万元。
6、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97号第一层D10单元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众和新能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现持有66.67%股权,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持有33.33%股权),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技术研发及设计等。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众和新能源资产总额为36,694.52万元,负债总额为549.84万元,净资产为36,144.68万元,资产负债率1.50%,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628.88万元,净利润为-491.77万元。
7、深圳市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山
住址:深圳市龙岗区葵涌街道东部奔康工业区A28栋101、201、A12栋101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深圳天骄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众和新能源持有70%股权,王伟东持有20%股权,其他少数股东持有10%股权),主营业务为锂电池材料包括三元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等的研发、生产、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深圳天骄资产总额为35,682.82万元,负债总额为21,996.32万元,净资产为13,686.50万元,资产负债率61.64%,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22,770.03万元,利润总额为1,776.57万元,净利润为1,443.49万元。
8、阿坝州闽锋锂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剑南
住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百花乡瓦窑村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5,096.40万元
闽锋锂业是众和新能源控股子公司(众和新能源持有62.95%股权,其他少数股东持有37.05%股权),主营业务为单水氢氧化锂的生产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闽锋锂业资产总额为18,323.53万元,负债总额为3,240.53万元,净资产为15,083.00万元,资产负债率17.69%,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3,004.49万元,利润总额为-928.25万元,净利润为-778.08万元。
9、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剑南
住址:马尔康县党坝乡地拉秋村
注册资本:6,060.6万元
金鑫矿业是闽锋锂业控股子公司(闽锋锂业持有99%股权)。主营业务为锂辉石的开采及锂精粉的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金鑫矿业资产总额为12,522.00万元,负债总额为8,746.54万元,净资产为3,775.46万元,资产负债率69.85%,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811.28万元,净利润为-854.55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取自各主体的单体报表,未合并其各自的下属子公司(如有)数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2013年度授信担保已陆续到期,为保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保障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继续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其他事项
1、根据相关的担保合同,亦可能存在由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相担保的情形,而非由母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此项情形发生之担保,亦为本议案所述之担保组成部分,其发生的担保金额纳入上述10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内。
2、具体担保金额在前述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分配上,视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商务谈判的结果,在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统筹分配,但不得超过10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内。
3、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其它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含该期间内新增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的融资方式,公司亦将视情况提供担保或由其它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纳入上述10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45,818.44万元,担保余额占201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37.58%,(其中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25,614.00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21.01%;对关联股东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204.44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6.57%);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38,701.28万元,担保余额占201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31.75%,(其中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18,497.84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5.17%;对关联股东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203.44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6.57%);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议案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5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与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或者其控股子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其中本公司累计为其各类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该担保额度包含了公司上期为君合集团提供的、延续到本期的担保额,即从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该段时间公司为其担保额都将不超过35000万元。),且不超过其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70%,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无论公司为前述任何一家企业提供担保,君合集团均应提供反担保。
2014年4月21日,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事项获得了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一:
公司名称: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联星村
法定代表人:陈建宁
注册资本:76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占95%股权)、福建兴业方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5%股权)。
君合集团主营业务为鞋类、鞋用材料制造。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君合集团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总资产15.38亿元,净资产11.9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2.24%。君合集团连续多年被银行评为AAA信用企业,信用记录良好。
被担保人二:
公司名称: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9日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1004之01B室
法定代表人:陈建宁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主要股东:陈建宁(占95%股权),福建兴业方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5%股权)。
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批发、零售,企业管理的咨询与策划;企业资产管理、资本运作的咨询与策划。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总资产16.05亿元,净资产12.4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2.62%。
三、互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与君合集团或者其控股子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厦门君合兴业企业实业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其中本公司累计为其各类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且不超过其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70%,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无论公司为前述任何一家企业提供担保,君合集团均应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君合集团经营情况良好,近年来,公司与君合集团长期互相提供担保,其履约情况良好,从未发生过违约情形。通过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董事会认为,与君合集团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双方开展融资业务,保障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45,818.44万元,担保余额占201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的比例37.58%,(其中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25,614.00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21.01%;对关联方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204.44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6.57%);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下转B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