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4-007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4月22日下午3点30分在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国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3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汤金木、洪伟、张伙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3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总收入165,084,179.62元,较2012年增加24,928,165.62元。实现利润总额方面:2013年度完成48,581,443.15元,较2012年降低6,753,099.85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依据2014年生产经营计划的产量、销售量、品种及预算的销售价格,在假设公司按计划履行的前提,公司2014年计划实现木材销售量15万立方米,实现营业收入18280万元。该营业目标不代表2014年度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财务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4)第350ZA0942号《审计报告》,201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0,336,361.9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33,636.19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302,725.7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0,211,304.56 元,扣减本年度对股东的分红15,065,020.02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449,010.25元。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868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13,174,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团队保持稳定,对公司情况有比较详细和全面的了解,在201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责任落实自查表与整改计划的议案》
《内部控制责任落实自查表与整改计划》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下午3点30分在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4-012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5月14日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3:30
3、会议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7日(星期三)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于2013年12月6日披露《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于2014年1月13日披露《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公司独立董事将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爱萍
联系电话:0598-2261199
传 真:0598-2261199
邮政编码:353300
地址: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4-013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于2014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平台举行2013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m.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张锦文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应飚先生、独立董事洪伟先生、财务经理陈艳萍女士、保荐代表人陈曙光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4-016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下午5: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5号金森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庄子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庄子敏、林协清、宋德荣、王培卿、廖陈辉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3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总收入165,084,179.62元,较2012年增加24,928,165.62元。实现利润总额方面:2013年度完成48,581,443.15元,较2012年降低6,753,099.85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依据2014年生产经营计划的产量、销售量、品种及预算的销售价格,在假设公司按计划履行的前提,公司2014年计划实现木材销售量15万立方米,实现营业收入18280万元。该营业目标不代表2014年度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868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13,174,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团队保持稳定,对公司情况有比较详细和全面的了解,在201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4-017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制作工作比较顺利,公司原预约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期为2014年4月25日,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现公司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变更提前至2014年4月23日,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73号)核准,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金森”)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00元(指人民币元,以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41,616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4,415.40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200.5936万元。
上述资金到账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并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2012)综字第02007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9,231,638.00元,尚有募集资金存款余额234,201,889.26元(含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427,591.26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2,237,590.0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3,217,094.89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 金 金 额 |
1、募集资金总额 | 416,16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44,154,064.00 |
2、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372,005,936.00 |
减:2012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 139,231,638.00 |
加:2012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1,427,591.26 |
3、2012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 234,201,889.26 |
减:2013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 192,237,590.01 |
加:2013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1,252,795.64 |
4、2013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 43,217,094.89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并于2010年12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2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招商银行福州白马支行、工商银行将乐支行开设了账户,以上三个账户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专户。公司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三家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2013年2月6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暨批准〈林木资产转让协议书〉的议案》。据此,公司与红塔证券,分别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工商银行将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募集资金监管使用范围进行了调整,并公告。
上述监管协议(含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三方监管协议》(含补充协议)实际履行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未发生问题。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金额 |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 | 35101560027509660000 | 31,878,209.05 |
招商银行福州白马支行 | 591903690510306 | 11,338,885.84 |
工商银行将乐支行 | 1404042129001036717 | 0 |
合计 | 43,217,094.89 |
其中:本年利息收入合计: 1,253,906.71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金额 |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 | 35101560027509660000 | 1,085,097.94 |
招商银行福州白马支行 | 591903690510306 | 54,789.90 |
工商银行将乐支行 | 1404042129001036717 | 114,018.87 |
本年支付手续费合计:1,111.07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金额 |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 | 35101560027509660000 | 586.00 |
招商银行福州白马支行 | 591903690510306 | 497.57 |
工商银行将乐支行 | 1404042129001036717 | 27.5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7,200.5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223.7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3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3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146.9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9.62%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商品材基地建设林木资源资产并购项目 | 是 | 25,668.71 | 18,368.71 | 3,408.09 | 17,331.25 | 94.35% | 2013年 | 877 | 否 | 否 | |||
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 | ---- | 7300 | 4200 | 4200 | 57.53% | 2014年 | 295.07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5,668.71 | 25,668.71 | 7,608.09 | 21,531.25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 | 11,615.67 | 11,615.67 | 11,615.67 | 11,615.67 | 100%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1,615.67 | 11,615.67 | 11,615.67 | 11,615.67 | |||||||||
合计 | 37,284.38 | 37,284.38 | 19,223.76 | 33,146.9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商品材基地建设林木资产并购项目:公司报告期内进行了大规模的林木资产收购,待变更的林权证数量多,县林业局办理林权变更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且人手有限,公司需分批次办理,故募投项目受到一定影响。 2、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该项目涉及的林权证已办理变更手续,林木资产收购尾款尚未支付。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进展情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11,531.88万元及利息,全部用于并购腾荣达公司15.14万亩森林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 注:变更募集资金7300万元与超募资金及利息11615.67万元共同投入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本年实现的效益295.07万元为该项目整体效益,两部份资金无法单独计算效益。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先期投入林木资源资产并购预付款2557万元,募集资金未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 | 商品材基地建设林木资产并购项目 | 7,300 | 4,200 | 4,200 | 57.53% | 2014年 | 295.07 | 是 | 否 |
合计 | -- | 7,300 | 4,200 | 4,200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13年1月21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建议工业原材料基地项目暨批准的议案》。将原定用于“将乐县商品材基地建议林木资产并购项目”的募集资金中的7300万元,并使用全部超募资金11,531.88万元及利息,用于并购腾荣达公司15.14万亩森林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详见公司2013年1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暨森林资产购买事项的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该项目涉及的林权证已办理变更手续,林木资产收购尾款尚未支付。 收益情况:变更募集资金7300万元与超募资金及利息11615.67万元共同投入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本年实现的效益295.07万元为该项目整体效益,两部份资金无法单独计算效益。。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