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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季度信托资产规模11.73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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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资金投资开启“外包”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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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稿启事
    2014-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法苑》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连续出版的法学学术集刊,并已被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收录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CSSCI)2014-2015年来源集刊。《证券法苑》致力于繁荣资本市场法治研究,弘扬资本市场法治理念,推动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证券法苑》坚持学术性与实践性并重、现实性和前瞻性兼顾,紧紧围绕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密切关注资本市场法治动态,集中研究资本市场立法、监管执法和司法等法治活动,深入剖析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和法律关系,积极探讨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证券法苑》设置“理论前沿”、“专题研究”、“名家论坛”、“热点追踪”、“制度研究”、“市场监管”、“域外法制”、“法学随笔”、“案例评析”等栏目,每卷根据实际情况略有不同。

      2014年起,《证券法苑》拟每季度出版一卷、全年出版四卷。现就2014年度征稿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稿范围

      《证券法苑》选题范围包括:证券法、公司法、金融法等的法理研究,资本市场法治发展动态研究,资本市场监管的法律研究,资本市场创新的法律研究,资本市场典型法律案例研究,境外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研究等。

      参考选题如下(可不受此限):

      1.《证券法》修订:我国《证券法》修订的重大理论问题研究,《证券法》具体制度修改的实证研究,证券衍生品种、债券、理财产品(资产管理)、场外市场监管制度的完善,资本市场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境外资本市场立法动态及其对我国《证券法》修改的借鉴意义;

      2.证券发行注册制:各国(地区)证券发行注册制比较研究,私募发行的法律规制,我国推进证券发行注册制的法律路径与制度架构,证券保荐与承销制度的完善,注册制下中介机构的义务与责任;

      3.证券交易制度:多层次市场上市、交易、登记结算、转板制度的构建,错误交易撤销制度,交易技术发展(ATS、ECN、程序化交易、高频交易、暗池交易等)对传统证券交易制度的挑战与监管对策,自律组织业务规则法律效力比较研究;

      4.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制度:我国公司治理的难点与对策,新经济背景下的公司治理问题研究,信息披露的简明化原则,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

      5.资本市场监管转型:近年来境外资本市场监管体系与制度的发展变化,我国证券执法机制的完善,监管转型背景下自律监管的角色定位,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完善,资本市场监管转型的配套制度建设;

      6.投资者保护:网络环境下的投资者保护,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研究,新型证券违法行为研究,证券市场侵权民事责任与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的完善,平准基金制度的构建,证券市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

      7.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跨境证券发行与交易的监管,证券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跨境监管协作机制的构建;

      8.资本市场创新法律制度:私募基金的法律规制,优先股的制度设计,减记债的制度设计,个股期权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市场创新对现有法律制度的冲击与立法完善;

      9.公司法律制度:我国《公司法》修订的思路与建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制度,资本市场创新与公司法的完善。

      10.金融法律制度: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法律问题,金融统合监管立法,全球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与最新动态,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对策,金融消费者保护。

      二、截稿时间

      每卷截稿时间为每季度第二个月的15号(即:2月15日、5月15日、8月15日、11月15日)前。

      三、投稿要求

      1.论文应当立论科学、论据充足、论证严密、层次清晰、语言流畅,尤其欢迎贴近市场脉搏、具有学术深度和实践应用价值的文章。稿件篇幅以一万字左右为宜,特别优秀稿件不受此限。

      2.投稿请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zqfy@sse.com.cn(建议投稿后电话确认)。所有投稿应符合国家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公认学术规范和本刊《编辑体例》要求(详见上交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研究出版”栏目或《证券法苑》图书)。

      3.本刊实行匿名审稿制度,作者投稿时请一律将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学位、职称、研究成果等)、通讯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以及本文是否为何种课题成果等内容,另页单独注明,正文中不要出现任何个人信息。

      4.《证券法苑》编辑部保留对来稿进行文字性和技术性修改的权利。《证券法苑》所刊文章,均不代表上海证券交易所观点,文责由作者自负。除作者特别说明外,其文章均为其个人观点,与其所在单位、职务无关。

      5.向《证券法苑》投稿即视为授权本刊将稿件纳入《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及CNKI系列数据库、“北大法宝”(北大法律信息网)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库以及本刊确定的其他学术资源数据库,本刊支付给作者的稿酬已包含上述数据库著作权使用费。如有异议,请在来稿时注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6.联系人:

      王升义 电话:021-68812549;

      彭鲁军 电话:021-68806659。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四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