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4-038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4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年4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成农远大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提议将2014年4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4年4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增加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及《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4 月 23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4 月 22 日至 2014 年 4 月 2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23 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22 日下午15:00至 2014 年 4 月 23 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上石家上南工业区1号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陈俊海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100,998,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302 %。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名,代表股份 100,744,3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499 %。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流通股股东4人,代表股份25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3 %。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许伟东律师、王在海 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00,748,5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5 %。
反对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100,746,4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4%。
反对25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746,3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3 %。
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5%。
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746,3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3 %。
反对2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5%。
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5、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746,3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3 %。
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5%。
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的议案,没有关联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746,3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3 %。
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5%。
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746,3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3 %。
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5%。
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746,3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3 %。
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5%。
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9、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746,3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3 %。
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5%。
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746,3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3 %。
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5%。
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就其在2013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本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许伟东律师、王在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