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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重庆宗申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左宗申

    注册资本:74,371.02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5月23日

    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发动机公司营业收入3,115,614,212.47元,营业利润242,240,877.80元,净利润218,915,893.33元,资产总额2,764,266,819.91元,净资产1,418,433,780.33元。

    2、重庆宗申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左宗申

    注册资本:25,827.0341万元

    成立时间:2000年8月22日

    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98%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宗申投资公司持有2%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3年12月31日,通机公司营业收入895,127,784.79元,营业利润21,390,972.25元,净利润19,938,439.36元,资产总额716,784,524.50元,净资产377,963,048.59元。

    3、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培国

    注册资本:5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20日

    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50%股权,其他12家非关联公司合计持有5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3年12月31日,宗申小额贷款公司营业收入3,634,393.00元,营业利润-3,499,665.45元,净利润-2,627,892.97元,资产总额509,235,915.77元,净资产507,372,107.03元。

    4、重庆宗申巴贝锐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培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3年4月7日

    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股55%,意大利barbieri公司持股40%,自然人stefana Bicchielli 持股5%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巴贝锐公司营业收入19,776,201.22元,营业利润-2,953,816.38元,净利润-2,934,330.37元,资产总额15,688,054.01元,净资产7,065,669.63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生效期:自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发动机公司、通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巴贝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利于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且上述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极强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为发动机公司、通机公司、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和巴贝锐公司提供担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向子公司担保实际余额为80,0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27.07%。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及第三方对外担保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4-25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公司外延式战略发展规划,为快速推动公司在大型农机等新兴产业的并购重组,公司拟借助专业机构的市场资源和管理经验,进一步开拓公司投资渠道和金融工具,利用资本杠杆放大公司的对外投资能力。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拟以自有资金出资700万元作为主发起人设立宗申汇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组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于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战略转型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汇智公司”)、其他非关联自然人(拟聘任的高管人员)共同出资 1,000万元设立宗申汇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汇智公司”):其中公司出资700万元持有70%股权、东方汇智公司出资200万元持有20%股权、其他非关联自然人(拟聘任的高管人员)出资100万元持有10%股权。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东方汇智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自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组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企业名称: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伟

    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

    经营范围: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顾问等

    成立时间:2013年9月

    注册号:440301107920248

    主要股东:东方基金管理公司持股50%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宗申汇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2、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3、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深圳市(暂定)

    (2)经营范围:发起投资基金、受托管理投资基金,投资咨询,财务咨询等(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宗申汇智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均为实收货币资本;

    2、宗申汇智公司按经营盈利情况和股东会决议的分红方案分配利润,宗申汇智公司的税后利润按照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配;

    3、宗申汇智公司的股权可依法转让、继承和赠与,但不可退股;

    4、全体股东同意并委托东方汇智公司负责筹建工作,承担一切筹办事务。东方汇智公司于筹备工作中所发生的合理开支在宗申汇智公司设立后实报实销;

    5、宗申汇智公司设董事成员三人,公司推荐二人;设监事成员一人,由公司推荐;设总经理一人,由东方汇智公司推荐;设财务总监一人,由公司推荐。

    6、本协议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且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投资成立宗申汇智公司,主要是基于公司开展投资并购运作需要。公司未来将以宗申汇智公司作为重要的市场融资平台,利用东方汇智公司的外部资源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并根据公司并购项目实际运作进度,在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投融资运作。因此,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对外投资渠道的拓宽,确保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的快速提高,不会存在重大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4-26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2014年4月22日,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宗申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资金支持。

    二、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对象名称: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培国

    注册资本:510,000,000.00元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20日

    主要经营业务:在重庆主城九区范围内办理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等

    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50%股权,重庆道格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协禾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非关联法人合计持有5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3年12月31日,宗申小额贷款公司营业收入3,634,393.00元,营业利润-3,499,665.45元,净利润-2,627,892.97元,资产总额509,235,915.77元,净资产507,372,107.03元。

    关联关系说明:宗申小额贷款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除此之外,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资助额度、期限及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1、公司本次将为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资金支持,公司可根据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调整单笔资助额度和单笔资助期限。

    2、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意时点公司提供资助的资金总额不得超过5亿元。

    3、公司将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收取年化利率10%的资金占用费用。

    四、协议主要内容

    1、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交易种类及范围为:公司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资金。

    2、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可根据业务需求情况,在总额度范围内向公司提出资金申请,经公司财务、证券、审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资金后,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应至少每个月将对应的资金使用情、是否存在风险等情况向公司书面汇报;

    4、公司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资金,均按照年化利率10%收取资金占用费用;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应根据每个月末公司实际提供资金额及应收费用,在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占用费用;

    5、若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未按期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或到期未归还财务资助资金,公司可立即终止本协议;

    5、本协议有效期至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五、交易目的和风险防范

    宗申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公司向金融产业拓展延伸的重要平台,主要是通过向公司上下游产业链提供金融服务,快速提高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截至目前,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已按上市公司标准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运行情况良好,各类信贷风险较小,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同时,从行业发展情况分析,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小微金融政策的逐步放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潜力和空间将更为广阔。

    本次公司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宗申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已投放完毕,但业务需求量仍持续旺盛的背景下,参照重庆市金融办颁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外部融资的监管规定,结合公司自身融资能力和宗申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业务需求,在信贷业务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供的资金支持。同时,公司已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守的条件、审核流程及违约责任,能够确保公司对外资助风险。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仅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自有资金的资金收益,也有利于快速提升宗申小额贷款公司的规模水平;且本次公司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收取的资金占用费,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也不会存在违约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公允,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董事审核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七、其他说明

    1、由于公司与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其他股东不构成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其他股东无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2、该财务资助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92%,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向控股子公司或外部第三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4、鉴于公司于2013年7月将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若本事项通过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核,则公司将在实施对宗申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资助前,将上述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予以归还。同时,公司承诺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4-27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交易日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4年5月13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4年5月14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宗申集团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任律师。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将以下事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1、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确认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的议案

    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核说明

    9、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10、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13、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5、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议案7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其中议案11、13审议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在巨潮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临时公告等。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10日至2014年5月13日(工作日)9: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代码:361696

    2、投票简称:宗申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5月14日交易日9:30~11:30,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宗申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委托价格”在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果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

    报价格

    0总议案100.00元
    1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1.00元
    2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元
    3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00元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00元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00元
    6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00元
    7关于确认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的议案7.00元
    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核说明8.00元
    9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9.00元
    10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10.00元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1.00元
    12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12.00元
    13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3.00元
    14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14.00元
    15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5.00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即:

    表决的意见种类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6、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 2014年5月13日 15:00 ,结束时间为 2014年 5 月14日 15:00。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宗申工业园

    联 系 人: 李建平 周霞

    联系电话:023-66372632

    联系传真:023-66372648

    邮政编码:400054

    其他事项: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所有方案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意见
    1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 □反对 □弃权
    2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 □反对 □弃权
    3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 □反对 □弃权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 □反对 □弃权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 □反对 □弃权
    6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7关于确认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核说明□同意 □反对 □弃权
    9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同意 □反对 □弃权
    10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12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13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14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15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注、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填写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4-28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开展票据委托贴现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已授权经营管理层开展不超过10亿元的票据委托贴现业务、不超过8亿元短期理财的业务以及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业务。截止2014年4月22日,上述业务进展情况如下:

    一、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投资金额投资期限本期已确认收益到期投资总收益是否涉讼
    起始日期终止日期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2,500.002014-2-212014-5-2317.3026.24否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5,200.002014-3-142014-6-1033.8976.48否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4,000.002014-3-142014-7-1126.0779.55否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5,000.002014-3-142014-7-332.5992.75否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3,000.002014-3-142014-7-1119.5559.66否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3,000.002014-3-142014-5-2119.2333.53否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7,800.002014-3-142014-7-2151.67170.92否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4,000.002014-3-142014-5-2125.6444.71否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2,500.002014-3-142014-5-2127.9527.95否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6,700.002014-3-182014-5-2235.9866.82否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4,000.002014-3-212014-5-721.0430.90否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2,000.002014-3-212014-5-2110.5220.05否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24,500.002014-4-22014-5-1968.47160.89否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1,000.002014-4-142014-7-101.2613.71否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400.002014-4-16---否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75.002014-4-21---否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1,450.002014-4-21---否
    合计:77,125.00--391.17904.17-

    二、以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投资金额投资期限本期已确认收益到期投资总收益是否涉讼
    起始日期终止日期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3,765.002014-3-202015-3-2016.68184.49否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5,930.002014-3-202014-6-2023.0564.27否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6,600.002014-3-282014-6-2519.6670.01否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1,400.002014-3-282014-6-254.1714.85否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4,000.002014-4-102014-7-46.3144.71否
    合计:21,695.00  69.88378.32-

    截至目前,公司开展上述业务的投资额度均在授权权限范围内,不存在委托贷款以及其他投资证券或衍生品的情形,也未出现投资损失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一、事先认可意见

    本人于2014年4月15日收到贵公司将第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字[1996]1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07]第40号)等规则,公司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审计从业资质,且已为公司服务已达15年,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二、 关于公司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和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2003]13号《关于上报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作为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担保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三、关于2013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2013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3年关联交易的目的主要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有效地稳定原有产品用户,使公司生产的发动机产品有稳定可靠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保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2013年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四、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测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2014年度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是目前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情况为基础,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五、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分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3、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以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六、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发动机公司、通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巴贝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利于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且上述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极强的偿债能力,不会对本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为发动机公司、通机公司、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和巴贝锐公司提供担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为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公允,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董事审核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重、冉茂盛、戴思锐、张小虞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