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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4-014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现场会议举行地点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4年4月9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候斌委托董事侯五群出席会议,其他10名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建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首席执行官工作报告》;

      三、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807.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62.1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5.0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14)第110ZA1572号《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4年4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审字(2014)第110ZA1770号《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78,367,843.14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836,784.31元,对股东分配106,800,000.00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661,444,022.12元,2013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15,175,080.95元。

      公司拟以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939,0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元(含税)。

      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4年 4 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薪酬设计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4年度薪酬设计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14年度薪酬设计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4年 4 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十二、以 10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侯建芳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10名董事参与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及201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2014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 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银行授信及新增银行贷款融资规模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拟定的各家金融机构取得的银行授信不少于40亿元人民币,新增年度贷款融资规模约20亿元人民币。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侯建芳先生负责办理具体贷款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单笔贷款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高端发酵火腿生产项目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东元食品有限公司投资7,800万元建设高端发酵火腿生产项目,该项目年产12万只发酵火腿及300吨发酵萨拉米肉类制品,建设周期8个月,投资回收期2.9年(含建设期8个月),项目建成后实现年销售收入16,800万元,年利润总额3,671万元。此项目的建设将满足市场高端发酵新型火腿及肉类制品消费需求,促进公司产品种类升级,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司的全产业链,同时还能增加公司的经济效益,提升竞争力。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高端发酵火腿生产项目的公告》详见2014年4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召开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第一、三、四、六、八、九、十、十二、十三项议案。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4年4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4-015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4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4月9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松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4年4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该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807.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62.1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5.02%。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4年4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际运行情况,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该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939,0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元(含税)。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薪酬设计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4年度薪酬设计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4年 4 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各项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上述议案。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2014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4-016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侯建芳先生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尚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公告如下:

      一、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13年公司与河南新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郑农商行”)关联交易发生额不超过9亿元,其中结算业务不超过8亿元,贷款业务不超过1亿元。2013年底公司实际与新郑农商行发生的结算业务为59,236.72万元,贷款业务为6,000.00万元。 详见下表:

      ■

      2、情况说明

      (1)公司2013年度的关联交易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2013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出公司预计范围。

      (3)公司2013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2014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三、关联方介绍及说明

      1、关联方基本情况:侯建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

      2、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新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郑市中华南路196号

      注册号:410000000025101

      法定代表人:马文明

      注册资本:叁亿柒佰贰拾陆万玖仟肆佰捌拾捌圆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4,095,017,010.558元,净资产1,080,134,005.72元,营业收入801,905,827.09元,净利润324,699,844.88元。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侯建芳先生担任新郑农商行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新郑农商行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以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在新郑农商行开设账户,其向公司提供结算、存款、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公司在新郑农商行的借款、存款等业务自公司成立之初已存在。

      五、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以市场化为原则,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郑农商行是郑州市首家农村商业银行,其“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定位,使其不断创新支农服务,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服务完善及网络,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与其开展存贷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审议程序

      1、公司2014年4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侯建芳已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事前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实,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2013年度的关联交易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依据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实际发生情况,对2014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雏鹰农牧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时关联董事侯建芳实施了回避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雏鹰农牧《公司章程》的规定。东吴证券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及201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4-017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

      高端发酵火腿生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东元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元”)拟投资7,800万元建设高端发酵火腿生产项目,该项目年产12万只发酵火腿及300吨发酵萨拉米肉类制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高端发酵火腿生产项目的议案》。《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4年4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浙江省东阳市东元食品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侯五群

      2、注册资本: 人民币伍佰万元

      3、注册地址:东阳市汉宁西路412号

      4、成立时间:2012年9月13日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9月2日)

      6、公司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64%股权,陆金龙持有20%的股权,张广熙持有10%的股权,夏昌尉持有3%的股权,王龙生持有3%的股权。

      浙江东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端发酵火腿生产项目

      2、项目计划投资:人民币7,800万元,其中建设资金为3,000万元,流动资金4,800万元;

      3、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

      4、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建设周期8个月,正式投产后年产12万只发酵火腿及300吨发酵萨拉米肉类制品

      5、主要经济指标:项目达产后,正常年度预计销售收入为16,800万元,总成本费用为 9,115.5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为3,671万元,投资回收期为 2.9 年(含建设期限8个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能够消化部分三门峡生态猪出栏,并生产高毛利高端发酵火腿和肉制品,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品牌定位。

      2、项目建成后,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丰富公司产品品类,形成高端生猪养殖、屠宰、肉制品加工链条,优化公司产业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本项目可能面临管理风险,肉制品加工项目的运作方式可能与公司养殖项目存在一定差异。项目完成后,由于企业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的差异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管理风险。

      五、公司将及时公告项目进展情况

      六、独立董事关于建设高端发酵火腿生产项目的独立意见

      控股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东元食品有限公司投资7,800万元建设雏鹰高端发酵火腿生产项目,该项目年产12万只发酵火腿及300吨发酵萨拉米肉类制品。此项目的建设将满足市场高端发酵新型火腿及肉类制品消费需求,促进公司产品种类升级,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司的全产业链,同时还能增加公司的经济效益,提升竞争力。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经过深思熟虑,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控股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东元食品有限公司投资7,800万元建设高端发酵火腿生产项目。

      七、备查文件

      1、《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高端发酵火腿生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3-019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1140号文批准,公司于2010年9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了3350万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35元/股,截至2010年9月6日,募集资金总额117,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627.1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8,622.85万元,已经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128号验资报告验证。2010年度公司使用了募集资金62,297.53万元,2011年度公司使用了募集资金为22,109.18万元,2012年度公司使用了募集资金18,353.25万元,2013年度公司使用了募集资金3,727.29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6,487.2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135.60万元,与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总额2,466.26万元相差330.66万元,为募集资金产生的累计利息收支净额330.6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款制度,并于2010年9月6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信息大厦支行、河南新郑农村合作银行薛店支行(以下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公司已在上述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活期存款的方式集中存放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截止2013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2,466.26万元。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和总裁批准。

      本公司本部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2011年11月23日公司用超募资金对子公司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增资后,未及时与相关方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进行专户管理。2012年1月11日,公司与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尉氏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2012年1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对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整改意见>的整改方案的议案》,整改已完成。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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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转B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