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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4-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261 股票简称:拓维信息 编号:2014-033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胡晓棣先生及李奉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胡晓棣先生及李奉刚先生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五届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胡晓棣先生及李奉刚先生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胡晓棣先生及李奉刚先生在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胡晓棣先生及李奉刚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要求,其辞职报告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胡晓棣先生及李奉刚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责。

    为保障监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14年04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审议同意提名肖前辉女士及刘静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肖前辉,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4年9月至2011年8月在中国新闻社湖南分社从事记者工作,2011年9月至今任公司公共事务部副经理。

    刘静,女,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6年5月至2008年10月任职于文思创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2008年11月至2009年4月任职于湖南经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5月至今任职于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肖前辉女士、刘静女士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04月23日

    股票代码:002261 股票简称:拓维信息 编号:2014-034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4 年 04 月 18 日通过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4 年 04 月 23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胡晓棣先生、李奉刚先生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胡晓棣先生、李奉刚先生继续就职于公司。公司对胡晓棣先生及李奉刚先生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经公司监事会提名,肖前辉女士、刘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未兼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表决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提名肖前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0
    2提名刘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04月23日

    附件:

    简 历

    肖前辉,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4年9月至2011年8月在中国新闻社湖南分社从事记者工作,2011年9月至今任公司公共事务部副经理。

    肖前辉女士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静,女,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6年5月至2008年10月任职于文思创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人力资源部,2008年11月至2009年4月任职于湖南经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2009年5月至今任职于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刘静女士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261 股票简称:拓维信息 编号:2014-035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4 年 04 月 18 日通过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4 年 04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14年05月09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4月23日

    股票代码:002261 股票简称:拓维信息 编号:2014-036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于2014年05月09日上午10时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4年05月09日(星期五)上午10:00-12:00

    2、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98号拓维信息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4年05月05日

    6、出席对象:

    (1)2014年05月05日(星期一)下午15:00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增补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1)提名肖前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1.2)提名刘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累积投票制有关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增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本次监事应选人数2人,候选人2人。

    3.1累积投票制的含义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3.2股东最大表决权数的计算

    股东最大表决权数就各议案组分别计算,为股东代表股份数与该议案组下应选人数的乘积。

    3.3投票方法

    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反对”项和“弃权”项,投票人可分别在候选人姓名后面“选举表决权数”栏内填写对应的选举表决权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最大表决权数,且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倍数。

    3.4计票方法

    超量投票的处理:就各议案组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如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数累计超过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表决权数,将分两种情形处理:(1)如只投向一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有效,按该股东所拥有的最大表决权数计算;(2)如该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无效。

    缩量投票的处理:如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数累计少于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表决权数,选票有效,不足部分视为弃权。

    出席而不投票的处理:出席而不投票的股东,视为放弃表决权。

    3.5候选人的当选规则

    各议案组的候选人分别根据得票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得票数较多者当选,且每位当选者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以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4年05月08日(星期四)9:00-17:00

    3、登记地点: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麒、李雯 电话/传真:0731-88668270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4月2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审议事项表决票
    1关于增补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提名肖前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1.2)提名刘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票数为:持股数*2= 

    说明:

    1、本次议案按照累积投票制方法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单位(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单位(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