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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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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4)014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董事叶静女士因出国在外无法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董事蒋亦标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

      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2,637.90万元、13,086.36万元、11,441.87万元,与去年同比增长5.72%、-22.83%%、-22.66%%。

      本报告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袁桐女士、程艳霞女士、毛美英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15号)。

      《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17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4〕369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对此报告发表了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三部分构成,薪酬考核由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2014年实际完成指标,按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权重实施考核。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本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报告》;

      《2013年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报告发表了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董事林海平、蒋亦标、叶静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18号)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的议案》;

      2014年公司授信额度为信用额度贷款共计15,800万元。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报告期内母公司净利润公司报告期内母公司净利92,007,965.14元,10%的比例提职法定盈余公积9,200,796.51元,应付普通股股利50,046,7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2,544,738.79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355,305,207.42元。

      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535.0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本次共分配现金股利37,535,025.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355,104,579.57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次资本公积不进行转增。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20号)。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张国强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详细信息见(公告编号(2014)021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刘辉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同期(简历见公告编号(2014)022号)。刘辉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刘辉先生的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星电子产业区A5号

      电话:0571-89775694

      传真:0571-89775688

      电子邮箱: liu-h@crystal-optech.com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1、 原章程第二条: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营业执照号码:330000000033941。

      修改为:

      第二条:公司发起设立,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营业执照号码:330000000033941。”

      2、原章程第十八条: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修改为:

      第十八条:2006年12月21日,公司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均以其所持有的原星星集团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折股的方式认购公司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3、原章程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修改为:

      第十九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七)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八)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4、原章程第四十五条: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修改为:

      第四十五条: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安排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二十的;

      (二)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

      (三) 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或实物资产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四) 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五) 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5、原章程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修改为:

      第五十六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修订后内容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2013年公司业绩未达股权激励解锁条件和激励对象王晓静、李朝晖二人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63,750股,上述回购注销行为将使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需进行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在内的工商变更登记,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有关事项。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4年5月15日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丽廷凤凰山庄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详细内容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19号)。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4)016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泮玲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该报告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基本体现了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要求。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证。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375,350,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37,535,025元,资本公积金不进行转增。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同意监事年薪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考核工资根据公司年度考核程序进行绩效考核。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的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对201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4)017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85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4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5.95元,共计募集资金33,074.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73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34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45.5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998.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51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1,976.9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05.94万元;201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566.47万元,201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6.6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0,543.3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92.60万元。

      截至 2013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47.7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路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将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中的年产1.8亿片红外截止滤光片项目直接由全资子公司江西水晶光电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变更为江西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2亿元,并于2012年5月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月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和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120702122920013092812,131.23募集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358020100100308331358,913.82募集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5749030309109114,356,505.57募集专户
    574903030980001351,000,000.00定期存款
    574903030980001214,000,000.00定期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路桥支行81030154500004785302,579.73募集专户[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月湖支行1506212029004594805447,251.66募集专户
    合 计 10,477,382.01 

      

      [注]:与2008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系同一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将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中的年产1.8亿片红外截止滤光片项目直接由全资子公司江西水晶光电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变更为江西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2亿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0,998.5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566.4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543.3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1) [注]

    本年度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2)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30,000.0029,024.027,356.5928,742.9899.03达到可使用状态3,510.38
    2. 年产600万片蓝宝石LED衬底项目32,500.00       [注1]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380.001,974.481,209.881,800.3991.18达到可使用状态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5,880.0030,998.508,566.4730,543.37     
    合 计 65,880.0030,998.508,566.4730,543.37  3,510.3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注2]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根据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将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中的年产1.8亿片红外截止滤光片项目直接由全资子公司江西水晶光电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变更为江西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2亿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根据2011年12月28日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4,492.4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根据2011年12月28日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由于实际筹资净额不足,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万片蓝宝石LED衬底项不列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29,024.02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1,974.48万元。

      [注2]: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2013年度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系受数码相机市场萎缩影响,公司销量下降、售价低于预期;汇率波动超过预期,特别是日元对人民币汇率走弱明显,人民币升值缩小了公司国外销售的利润空间,使公司的出口产品竞争力有所削弱;因技术要求不断提高,2013年度公司产品良率低于预期,良率水平处于爬坡期,影响了公司产品销售和毛利率水平。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4)018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保证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晶景光电有限公司和浙江台佳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和确保后勤保障服务,2014年公司将与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和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发生一些关联交易。同时浙江晶景光电有限公司和浙江台佳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预计201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预计全年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交易事项内容关联方预计2014年度关联交易金额201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租赁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1,657,627.641,030,063.64
    2员工住宿租赁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549,720867,170.10
    3建设公共租赁房(注)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24,000,000.0012,100,000.00
    4后勤服务星星集团有限公司571,997.48687,448.16
    5电费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64,635.8064,635.80
     小计  26,843,980.9214,749,317.70
    6浙江晶景光电有限公司厂房租赁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502,975.5508,564.42
    7浙江台佳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租赁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234,000.00234,000.00
     小计  736,975.50742,564.42
     合计  27,580,956.4215,491,882.12

      

      注:公共租赁房项目由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本公司拥有其中35% 即建筑面积约为8,750 平方米产权、并承担相应建设费用。公共租赁房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 年8 月13在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建设职工公共租赁房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共编号:2013-034、035)。

      二、关联交易概述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公共租赁房建设和常年房屋租用业务及物业管理。

      由于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未装有配电设备,自2005年开始,其用电一直是由本公司配电设备给予提供,便洁宝公司配备独立的电表,用电费用按电力公司实际收取的金额进行结算,由此发生了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介绍

      1、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1988年4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1002000030486,注册资本27,800万元,其中叶仙玉持有85%,叶小宝持有15%,注册地址为台州市椒江区洪家后高桥村,主营业务为家电产品和制冷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法定代表人叶仙玉。截至2013年12月31日,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1.12亿元,净资产为31.87亿元;201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9.14亿元,净利润1.1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9年9月28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1002000030525,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0%股份,浙江东宝制冷电器有限公司持有10%股份,注册地址为台州市椒江区洪家后高桥村,主营业务为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法定代表人叶仙玉。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为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898.23万元,净资产为9,149.14万元;201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096.18万元,净利润-170.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9年2月26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1002000021764,注册资本5,800万元,其中浙江星星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96.5%,叶仙玉持有3.5%, 注册地址为台州市椒江区洪家后高桥村,主营业务为便洁宝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华明。浙江星星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000万元,由实际控制人叶仙玉投资60%,叶静投资40%%,叶仙玉与叶静系父女关系,故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为关联企业。截至2013年12月31日,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822.14万元,净资产为2,620.88万元;201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473.69万元,亏损379.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定价政策、依据及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共租赁房建设费用按照土地拍卖价格和实际房屋建设费用合计结算;房屋租赁的价格比照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其他租户租赁价格定价;物业管理费根据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按向其他租户的收取标准定价;用电电度计价以电力部门所出具的数据为准。

      公共租赁房建设预期三年内完成,发生的费用按建设进度分期付款,最后结算按完工后经审计的实际建设决算价格计算;与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发生的员工宿舍租赁费用按月结算;与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发生的电费按季度结算支付;其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根据先付后用原则按年度结算。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生产经营地点位于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电子产业园区内,为了员工的生活后勤保障,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一直以来,本公司员工住宿、饮食等后勤服务借助于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的资源,并与之发生关联交易,另外由于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浙江晶景光电有限公司和浙江台佳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原有厂房已不能满足需要,公司租用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的部分生产厂房,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公司委托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职工公共租赁房,此项目有利于稳定员工队伍,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与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建设成本价格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该201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海平、蒋亦标、叶静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19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 召开时间: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3:00开始

      2.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丽廷凤凰山庄综合楼三楼参政厅

      3.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8日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议案如下:

      一、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201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七、审议《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八、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述职

      (三) 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对象

      1. 截止2013年5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律师、保荐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星电子产业区A5号,邮编:318015

      3、登记时间:自2014年5月11日开始,至2014年5月12日日下午16:00时结束。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6—88038286、88038738 传真:0576—88038266

      (3)会议联系人:孔文君、刘辉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股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73;投票简称:“水晶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目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对应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100.00
    议案一《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0
    议案二《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
    议案三《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3.00
    议案四《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4.00
    议案五《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5.00
    议案六《201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6.00
    议案七《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7.00
    议案八《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8.00
    议案九《关于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9.00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00
    议案十一《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11.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地,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股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水晶光电”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资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273买入100.001股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对议案二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资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273买入1.001股
    362273买入2.003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15:00至2014年5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投票指示审议事项
    □赞成/□反对/□弃权议案一《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反对/□弃权议案二《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反对/□弃权议案三《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反对/□弃权议案四《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反对/□弃权议案五《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赞成/□反对/□弃权议案六《201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赞成/□反对/□弃权议案七《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赞成/□反对/□弃权议案八《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赞成/□反对/□弃权议案九《关于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议案十一《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下转B53版)